6、安全管理制度的评审和修订制度
1 目的
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管理。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的制定。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由安全部代为执行相关职能)组织有关的部室制定公司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形成修改意见。
3.2 安全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 审批稿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实施。 4 评审与修订
4.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评审。
4.1.1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4.1.1.1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4.1.1.2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4.1.1.3 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1.1.4 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 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评审,本着制定部门组织评审的原则。 4.1.3 评审内容
4.1.3.1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4.1.3.2 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4.1.3.3 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1.3.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 评审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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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1 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修订。
4.2.1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日常修改:经审批后,可以在原文修改并做好记录),及时更改制度内容,确保使用最新版本。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4.2.1.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4.2.1.2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4.2.1.3 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2.1.4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4.2.1.5 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1.6 根据公司实际需另行调整的。
4.2.2 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修订,本着制定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定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定的原始背景。 4.2.3 修订依据
4.2.3.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评审结果。 4.2.3.3 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2.4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终止执行。
因特殊情况,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规程》,按原审批程序。 5 文件管理 5.1 文件的版本号
文件版本号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从A依次递增。
5.2 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文件,存在形式分为纸质和电子版文件。纸质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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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在发放时进行标识 加盖“受控”印章,并注明分发号 (发放于内部及认证机构的文件要受控,发放于其它相关方的文件不受控。)。 5.3 文件的发放管理
5.3.1 受控的文件经审核批准后,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编号和发放,纸质文件由文件领用人在《受控文件发放、收回登记表》上签名,领取注有分发号和盖有“受控”印章的文件。每份文件和资料有不同分发号,以便控制。电子版本文件通过内部网络信息以PDF格式发放。并进行确认。
5.3.2 纸质文件因工作需要或原文件破损严重或文件丢失需领用新文件时,在领用新文件的同时,交回破损文件,原分发号不变。因丢失而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原分发号失效。电子版本文件损坏、丢失后,文件保存者可向文件归口管理部门索取。
5.3.3 文件的持有者调离所在部门或本厂时,文件管理部门将受控文件收回,重新发放给接替人或留存。 5.4 文件的换版和作废
5.4.1 文件经多次修改或文件需要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
5.4.2 旧版本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在发放新版本的同时收回,电子版文件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在发放新版本时做出作废说明。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填写《文件处理申请表》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处理。
5.4.3 如果作废文件和资料确需保留,经分管领导批准,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在文件上标识 “作废文件保留参考”方可留用。 5.5 文件的保存
5.5.1 安全部建立受控文件清单。文件应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对电子版本文件应做好文件备份工作;安全部每季度对各部门文件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5.5.2 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乱改,不准私自外借,(若外借需经分管领导批准)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7.1《文件修改一览表》 7.2《文件评审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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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文件更改通知单》 7.4《文件会签表》 7.5《文件更改申请表》
7.6《受控文件发放、收回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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