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路基石方开挖
对于软石和强风化岩石,能用机械直接开挖的均采用挖掘机开挖,凡不能使用机械开挖的则采取爆破法开挖。
石方爆破前先对地下物和空中物以及周围建筑物进行调查,对地下物和空中物要拆迁的及时上报监理、业主,调查后制定爆破方案以确保安全。爆破选用中小炮爆破并采取风钻或潜孔钻打孔,对开挖风化较严重、节理发育或岩层产状对边坡稳定不利的石方采用小型排炮微差爆破,在距离设计坡面1~2m时应采用减弱松动爆破。钻孔时孔向采用与坡面线的角度一致。在施爆可能影响建筑物地基时,在开挖层边界没设计坡面打预裂孔,孔深同炮孔深度,孔内不装炸药和其他爆破材料,孔的距离不大于炮孔纵向间距的1/2。在无法保证建筑物安全时,我单位将报请监理、设计、业主变更审批采用控制爆破或人工开凿方式进行。
4.2.4.1对于风化较严重的软石采用松土机械作业法,选用推土机把软石破碎钩松,表层翻松后,用推土机进行搬运集堆,然后再用挖掘机或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运输,形成松土→集堆→外运的机械循环作业。在选择松土器时,先对岩石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并根据岩石的室内试验(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判断各种型号松土器的壁开性能。松土时松土方向顺着岩石的下坡方向,间隔1.0~1.5m。 4.2.4.2石方爆破作业应以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严禁过量爆破,并应在事前14天作出计划和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采用大爆破施工。当确须进行大爆破施工时,应严格按相关规范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并于爆破前28
天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大爆破施工后的石方应凿成平整度不大于150mm的表面。 4.2.4.3对于比较坚硬,用松土机械作业法施工有困难的软石,可采用浅孔松动爆破,然后再进行松土作业。爆破施工对边坡的稳定性影响很大,为保证边坡的稳定性,不宜用大爆破,选用小型爆破。施工中采用推土机结合小型机具爆破施工。在石方集中段,采用群爆和微差爆破法进行爆破作业。 4.2.4.4爆破法开挖程序
石方爆破法开挖必须严格按如下程序进行。施爆区管线调查→炮位设计与设计审批→配备专业施爆人员→用机械或人工清除施爆区覆盖层和强风化岩石→钻孔→爆破器材检查与试验→炮孔(或坑道、药室)检查与废渣清除→装药并安装引爆器材→布置安全岗和施爆区安全人员→炮孔堵塞→撤离施爆区和飞石、强地震波影响区内的人、畜→起爆→清除瞎炮→解除警戒→测定爆破效果 4.2.4.5钻爆施工
4.2.4.5.1施工前严格做好测量放样工作,保证边坡孔位置正确,根据炮孔编号标明钻孔开口位置。整个断面布置成5个炮孔,中间布置成1个,四角布置1个,孔深为1.0~1.5m,中间孔先响、四角孔后响,药室为长方体。钻孔过程中要使所有的钻孔均在设计的坡面上,前后左右都要满足要求。
4.2.4.5.2每次导洞开挖或钻孔前,要进行标高测量,根据实际开挖深度布置炮孔,
在图上标明每孔的深度,并由技术人员在现场定位。严格控制好钻孔精度。钻孔结束,要对炮孔进行检查,封好孔口,做好记录。
4.2.4.5.3导洞和炮孔在装药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发现与实际不符时,应及时纠正。有水要及时排出,或改用防水炸药。
4.2.4.5.4施工进度:导洞掘进按三连班作业制进行,平均每8小时一个循环,一天可完成进尺3m,洞室控制爆破每3天可起爆一次,深孔爆破每3天起爆一次。 4.2.4.5.5导洞开挖和装药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装药前将孔内残渣清理干净,有水的炮孔要把水吹干,排不干的要做防水措施。防水措施主要采取防水套包装密封。药包药串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工并做好与炮孔相符合的编号。为保护孔壁,光面爆破采用竹片,装药时使药串位于炮孔中心,竹片紧贴孔壁,为保证药卷在炮孔中心装药要仔细。装药结束后对炮孔进行堵塞。堵塞时先用纸团在堵塞段下部塞紧,然后再上部用黄粘土堵实。堵塞作业中只许用木质炮棍,同时必须保护好孔内引出的爆破引线。
4.2.4.5.6在堵塞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好网路,洞室爆破时,导爆管要用硬塑料套管进行防护。
4.2.4.5.7施工作业中的药量调整,装药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药量进行,在钻孔过程中如发现沿炮孔不同深度岩石结构有明显变化时,为取得满意的的爆破效果,对设计药量根据相应的岩石地段进行药量增减。药量调整后,必须记录在装药记
录上。
4.2.4.5.8爆破施工时,及时清理移运被爆破后的堆体和边坡上的松石、危石等。突出及凹进尺寸大于100mm时,用人工清凿或浆砌片石补砌凹陷的坑槽,以维持岩体的稳定。 4.2.4.6安全措施
承包人应确定爆破的危险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在危险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4.2.4.7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要注意开挖区的施工排水,在纵向和横向形成坡面开挖面,其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以确保爆破出的石料不受积水浸泡。 4.2.5零填挖路基
零填挖路基路床顶面以下80cm应检测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6%,如不符合要求,应挖开80cm后重新按填筑要求分层填筑。若鉴定为不良土质或非适用性材料,必须进行换填。
4.2.6土石方开挖中的注意事项
4.2.6.1路堑开挖时,应严格控制坡比和边坡的稳定性,开挖时,不论开挖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和超挖,特别是不能开挖神仙土。开挖时一方面要注意施工方法,如采用不加控制的爆破法施工,易造成路堑边坡失稳,引起坍方。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下进行爆破法施工,也应经过审批。另一方面,要注意施工顺序,防止开挖不当而引起边坡失稳崩塌。
4.2.6.2水是造成路堑各种病害的主要原因,在开挖路堑前应做好截水沟。施工期间,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
4.2.6.3对于路堑边坡为单级的路堑,在路堑开挖到位后,立刻进行边坡防护工程的施工,对于有多级的路堑,应在一级开挖到位后,立刻进行边坡防护的施工。 4.2.6.4路堑开挖基本到位后应立刻进行盲沟的施工,以降低路堑的地下水位。 4.2.6.5路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检测路床顶面以下0~80cm范围内的压实度,若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采用特殊压实机具压实,或者挖除80cm,按路基填土的方式分层填筑起来。若路床以下发现为不良土质地段或非适用性材料应予以换填。
4.2.6.6凡不能使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要求采用控制开挖轮廓的爆破方法,光面爆破技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开挖时对边坡的破坏,施工后形成的路堑边坡岩体稳定、平整、美观。
4.2.6.7石质挖方边坡应顺直、圆滑、大面平整。边坡上不得有松土、危石。凸出于设计边坡线的石块,其凸出尺寸不应大于20cm,超爆凹进部分尺寸也不应大于20cm。对于软质岩石,凸出及凹进尺寸均不应大于10cm,否则应进行处理。 4.2.6.8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要注意开挖区的施工排水,在纵向和横向形成坡面开挖面,其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以确保爆破出的石料不受积水浸泡。
4.2.6.9单边坡石质深路堑已有一面临空,为了使爆破后的石块较小,便于推土机清方,采用深粗炮眼、分层、多排、多药量、群炮、光面、微差爆破方法。其原则是打炮眼尽量使用机械,爆破后使石块小一些,便于机械清除。若最后一排炮眼靠近边坡时,应采用光面爆破设计施工。
4.2.6.10双边坡石质深挖路堑的施工较单边坡的困难一些。首先需用纵向挖掘法在横断面中部每层开辟一条较宽的纵向通道,以便爆破后的石料运走,同时成为两侧未炸石方的临空面,然后横断面两侧按单边坡石质路堑的施工方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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