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操作车床及附属设备的人员。
2.本岗位事故类别及危险有害因素:机械伤害(绞伤、挤压、碰撞、冲击等)、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其他伤害
3.作业要求:除遵守机械类安全技术操作《通则》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3.1工作前
3.1。1熟悉和掌握操作设备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及工艺要求。设备操作前,确认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1。2检查机床空车运转,润滑各部位。
3。1。3检查各种工、夹、量、辅具,熟悉技术文件,使用砂轮、吊车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3不准站在与卡盘同一条线上,在卡盘同一条线上或钢屑飞出方向应设置安全网。
3。1。4正确穿戴好劳保护品.防护服上衣领口、袖口、下摆应扣扎好。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准戴手套;过肩长发必须罩在作帽内。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上岗前严禁喝酒.
3。2工作中
3。2。1卡盘扳手在夹紧工件后应立即取下,以免开车时伤人。
3.2.2车削时的切削速度、切削深度、进给量都应选择适当,不得任意加大。变速、测量、换刀和装夹工件时必须停车。
3.2。3车床卡盘必须用保险螺丝紧固,必须两个以上。
3.2。3切削时不要将头部靠近工件及刀具;人站立位置应偏离切屑飞出方向;切屑应用钩子清除,不得用手拉.
3.2。4机床主轴箱、溜板箱、导轨上不得堆放任何东西,三爪卡盘的三个卡爪不要松开太大,以免卡爪和平面螺纹脱开。
3.2。6转动刀架时要将溜板箱或中托板移到安全位置,防止刀具和卡盘、工件、尾架相碰。
3.2.7加工偏心工件,应加配重铁平衡,并低速切削.
3.2.8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尖、跟刀架。车头(床头箱)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20-24倍,车头(床头箱)后面伸出超过300毫米时,必须加托架。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
3。2。9高速切削大型工件时,不准紧急制动和突然变换旋转方向。如需换向,要先停车.
3。2.10打磨或抛光工件时,刀架要退到安全位置,防止衣袖触及工件或胳膊碰到卡盘。用锉刀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3。2。11装卸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3.2。12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深进去打磨。
3.2.13攻丝或套丝必须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或板牙架)一手操作机床。
3.2。13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以免切断时料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3.2.14卸卡盘,应在主轴孔内穿进铁棍作保护。
3。2.16禁止测量正在旋转工件,卡盘转动时,不得变速与擦拭机床。
3。3工作后
3。3。1工作结束时,开关、手柄放在空挡位置上,切断电源。
3。3。2擦净机床、放好工具、清扫场地,做好作业现场的清洁工作。
3.3.3重量大的工件未加工完成时,要在工件下垫支撑.
4.应急措施
4.1发生伤害事故时,立即按下急停开关或关闭电源,采用正确方式抢救伤员,并及时如实报告单位领导,保护现场.
4.2发生火灾,立即采取有效方式抢救伤员,及时报警(电话119)和报告单位领导。尽可能切断电源。
4.3发生触电事故时,立即拉闸断电或用绝缘物件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电器,并采取措施防止可能摔下的触电者摔伤。呼叫救护车(呼叫电话120),同时按照触电急救措施进行正确的现场救护,并及时、如实报告单位领导.保护事故现场.
4.3发现设备故障时,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在问题排除后,方可进行操作。
4.4作业人员应时刻注意工作现场及周围情况,发现有危及生命的异常情况时,立即撤离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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