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报价依据:XXXXXXXXXXXXX公司招标文件。 二. 本报价编制依据:<安徽省清单计价2009》。 三. 报价范围:
1.地下室消防水、自动报警、防排烟,不含污水泵系统。 2.S1、7#、8#、10#、11#、9-12#楼消火栓管道及起泵信号线。 四. 应建设方要求,不含地下室自动报警系统预留预埋,含地下室
以外各楼棟号起泵线管预埋,含电梯消防员专用线管预埋。 五. 应急照明系统与公共照明系统共线管安装,不宜拆分,本报价
不含应急照明系统。
六. 水系统图纸非一人设计,故楼棟号图纸风格不一样,部件选用
不一致,管径混乱。同样高层仅9-12#楼有正压送风系统,而且该系统未与消防联动。电气图中对应急照明系统与消防联动无图无说明。
七. 因总线电缆不宜接头,自动报警穿线为出户前第一个线盒,第
一个线盒至消控中心线路不在本报价内。
八.本工程消防水系统可优化,取消不合理设计,可节省建设方投资。 九.本工程付款方式为:1.工程无预付款2.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付款。3.竣工验收付至90%. 4.决算完成付至95%,余款5%质保金一年。
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报价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单位工程名称 地下室 S1楼 7#楼 8#楼 9/12#楼 10#楼 11#楼 小计 税金 总造价 金额(元) 1407807.31 32902.43 93388.17 99727.74 219871.92 93388.17 45021.37 1992107.11 98011.67 2090118.78 备注 4.92 工程造价=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主材设备费+人工费补差+综合管理费 税金单列,其中人工费为31,人工补差为16,综合管理费=人工费*47.5%
安徽天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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