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试行版)
根据目前的考勤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目前的考勤制度做了相关的规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请各位员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 考勤时间
坐班人员按正常工作时间打卡,上班打卡时间为9:05之前,下班打卡时间为18:30之后。所有坐班人员均进行指纹考勤登记。
如全天均在岗,则中午不需要进行打卡登记。如当天上午请假(含补休),则中午上班时需进行打卡,登记上班时间;如当天下午请假(含补休),则中午下班时需进行打卡,登记下班时间。如未按此要求进行打卡登记,视为旷工半天。
二、请假流程规定
正常情况下,请假流程为纸质版表格申请,具体为:
1.员工须事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飞墨文化员工请假批条》,如有相关的证明材料须一并附上。
2.将批条递交至指定人员,由指定人事专员签字确认请假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符合规定,则员工本人将签字后的批条递交至总监;如不符合,则人事专员提出修订意见,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同意后方可递交至总监。
3.将批条递交给总监后,总监须确认其工作安排妥当无误的情况下,方可签字同意请假。
4.如请假时间超过总监的审批权限,则按规定将总监签字后的批条递交给上一级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5.总监的请假流程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人事专员核假,上一级公司领导批假。
三、请假时间及审批权限规定
1.请1周(含5天)以上假期,须提前1周提出申请,总监同意后再报上一级公司领导批准。
2.请1天(含1天)至5天以内假期,须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经总监同意后报上一级公司领导批准。
3.请半天及以内的假期,须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报总监批准。
4.如无特殊情况,公司不接受临时请假。 5.关于病假请假时间的规定:
- 1 -
(1)员工因突发疾病需请假休息的(3天及以内),可先以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总监请假,并向人事专员报备,回公司上班当日须立即补办正式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需较长时间休息的(3天以上),需在确诊后24小时内,凭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建议书》,按正常请假流程,经领导批准方可正式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病假建议书》需包含明确的诊断报告、病休依据及病休时限。
四、 缺勤情况认定
未经批准,凡在规定应到岗的时间未依时到岗的作迟到处理;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作早退处理;工作中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脱岗处理。
一天内迟到、早退及脱岗时间累计达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的,视为旷工半天;达到4小时及以上的,视为旷工一天。
无故不上班或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补假手续、出差手续,事后又无合理理由说明不上班原因的,视为旷工。
五、补假单时间流程规定
凡因工作原因发生迟到、早退、脱岗或无法正常打卡登记上下班时间等情况,需在相关情况发生的48小时内补办相关登记手续。员工报总监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总监直接报分管领导审批。
超过规定时间补交的假单,均视为无效假单。
公司考勤人员将在每个月5号前将上个月的个人考勤记录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及分管领导。个人考勤记录包含个人请假情况(已按规定事先提交假单的)、迟到、早退、脱岗及忘记打卡登记情况。
如存在违反休假制度规定的情况,公司将根据考勤人员提供的考勤记录,按照公司休假制度的规定直接从个人工资扣罚。
六、特殊情况下的请假/补假流程规定
特殊情况的规定:人事专员、总监、分管领导等批假人员因公外出不在广州时;员工本人因急事已离开广州或无法亲自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时;包括其他经公司领导同意可视为特殊情况的情况。
如因请假员工本人无法亲自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则可请其他同事代为履行请假手续,或可用电子邮件提出请假申请,填报电子版《公司员工请假批条》,并按程序及审批权限报经相关领导批准进行确定。使用此流程请假流程的人员回公司的当天须补办好纸质表格签字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如因相关经办人员或批假人员不在广州无法按正常程序请假的,则相应环节可用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定。使用此
- 2 -
流程请假流程的人员,须在纸质表格上备注有关情况,并在相关经办人回公司的当天须补办好纸质签字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七、出差登记事项
公司员工凡因公差离开广州但在省内的,须事先向总监报备,报备信息包括出差事由、时间及地点。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纸质手续,可参照特殊情况下的请假流程先办理电子版出差申请手续。并且相关人员在回公司的当天须补办好纸质表格签字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出差前未办报备手续、登记手续或无特殊情况超期不归的,视为旷工。
八、处罚规定
(一)迟到、早退、脱岗的扣罚办法如下:
1.下列情况只作记录不作扣罚处理,当月可计全勤。 (1)坐班人员月累计病假/事假不超过1个工作日(8小时)的(需已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2)迟到、早退或忘记打卡登记上下班时间这3种情况,每月允许合计在3次(含3次)以内,其中迟到、早退这2种情况单次不得超过20分钟,忘记打卡登记上下班时间需按第二项规定补办登记手续。
2.当月迟到、早退、脱岗以及忘记打卡登记上下班时间等情况合计超过3次的,扣发当月全勤奖,并作口头提醒;第5次起,除扣发当月全勤奖外,另每次扣罚50元;第7次起,除按上述扣罚外,同时发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处理。
(二)旷工的扣罚办法如下:
1.每月旷工半天以内的(含半天),扣300元;每月旷工1天的,扣500元;每月旷工2天的,扣1000元;旷工2天及以上的,扣2000元;若因旷工或脱岗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每次扣40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以至劝退、除名。
2.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30天以上的,扣5000元,并予以除名;未达到除名条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此修订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试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广东飞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日
- 3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