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员工处罚条例
一、处罚形式
1、处罚的基本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职降薪、解雇;
2、行政处罚具有累积效用,与员工薪酬升降及职位晋升相关,处罚与奖励遵循“小奖不能抵大过”的原则;
3、警告,指因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公司对其进行警示并要求其纠正违纪行为;
4、通报批评,指因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公司以发文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开批评;
5、记过,指因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公司对其违纪行为进行记载和处分;
6、被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处罚的,最近12个自然月累计三次及以上者,一年内不得晋升及加薪;
7、降职降薪,指受罚人职位、职级及薪酬将视违规违纪情节降低。受到降职降薪处罚起一年(连续12个自然月)内不得晋升及加薪;如一年内再次发生同样问题的,将直接给予解雇。
8、解雇,指由于受罚人达到公司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所协定之情形,而被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
9、以上处罚方式均备载于员工档案。
二、处罚规则
1、条例中列示的违规违纪事项处罚,为针对该行为的标准金额处罚,如所列的违规违纪行为较为严重,视具体情节,公司可给予上一级或更高级别的处罚。
2、针对以下事项,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赔偿,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追回或赔偿损失,公司同时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并向上级管理者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和追究连带赔偿责任。对违规违纪行为提供协助和配合的人员,按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追究相应责任,并追究上级管理者责任。
3、主动发现、查处或积极上报的可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罚款涉及金额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以开具罚款单形式,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1、公司会议、领导视察着工装,其他公司通知着工装事项,违反公司着装要求的,罚款20元;
2、责任区卫生不符合要求、商品及物资(含个人物品)码放不规范,罚款20元;
3、未按公司制度及流程召开、主持、组织、参加各类会议的,罚款20元;
4、未履行岗位职责,不符合工作规范性要求,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罚款20
元;
5、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及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罚款20元;
6、对外发布的广告内容信息有错误,影响公司品牌形象的,罚款50元;
7、对同事、来访者、顾客不礼貌,在接待、服务工作中出现冷(态度冷漠)、硬(语言生硬)、顶(顶撞顾客)、推(推卸责任)等现象的,罚款50元;
8、超授权任命,岗位调整及人员异动未按公司流程操作的,罚款50元;
9、对公司决定无故不予执行或拖延执行的,罚款50元;
10、岗位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擅离职守或未按要求值班等,未造成盗窃案件或安全事故的,罚款50元;
11、在公司重点部位内(如:库房、财务室、配电室等)吸烟或擅自动用明火,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罚款50元;
12、不配合部门间工作,互相推诿的,罚款50元;情节恶劣、造成负面影响的罚款100元;
13、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设备、设施、车辆或公司其他物资的,罚款50元;
14、车辆管理、使用人员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纠正的,或者伪造安全记录的,罚款100元;
15、工作中出现纰漏、错误,月度超过3次或致使员工、客户投诉的,罚款100元;
16、中午期间,非报备招待私自饮酒,罚款100元;
17、恶意诋毁公司、顾客、同事名誉,散布对公司污蔑性言论,罚款100元;
18、求职时提供虚假资料,伪造个人身份、学历、经历,隐瞒不利信息(犯罪记录、传染疾病等),或为达到被雇佣而采取其他不正当方式的,罚款100元;
19、采购不及时造成物资短缺,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罚款100元;
20、发生意外或突发事件,事发相关部门未及时上报,相关责任部门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及时派专人到现场提供完善善后处理工作的,罚款100元;
21、利用职务之便,接收招待,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罚款200元;
22、未及时办理各类证照的年检、审验等,导致证照被吊销或造成公司被列入政府部门发布的黑名单的,罚款200元;
23、工作失职购进劣质商品、临近过期商品、物资等,使公司经济利益受损或引起农户及其他工作人员投诉的,罚款200元;
24、管理岗位未按公司生产节点进行农户督导、落实的,罚款200元;
25、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辱骂和殴打同事及他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
响的,罚款200元;
26、携带国家法规或公司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如:硫酸、鸟枪、毒品、爆炸性或危险性的物品进入公司,罚款200元;
27、故意破坏团结,煽动怠工或罢工的,罚款200元;
28、填报假单据,使用假票据、假公章,虚假报销费用的,罚款200元;
余下,根据情节严重性处于200元以上罚款。
29、超授权审批或未经授权审批,擅自支付各项费用、款项、处置公司财物;
30、未经授权领导审批同意,私自选择工程合作的;串通、包庇业务合作方与公司达成合作;
31、因重大过失导致公司的建筑、设备、器具、商品、印章、重要文件资料及其它物品等丢失或损坏;
32、对投诉处理不当,相互推诿,延迟处理时间,导致投诉升级,给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法院诉讼、行政处罚、顾客纠集多人到门店或总部闹事等);
33、为竞争对手或其他非法组织提供经营数据、客户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
34、利用公司资源或职务之便,兼营与公司相关业务或私自承接个人业务,谋取个人
私利,侵害公司权益;
35、将公司固定资产、库房商品或其他公司物品私自据为己有,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或有偷窃行为;
36、伪造、变造公司各类文件、如仿照上级主管签字或恶意涂改公司文件。
37、违规驾驶公司车辆或私自将公司车辆借与他人,导致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及以上或造成人员伤亡;
(五)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产假,剖腹产及多胎生育增加产假10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7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3、公司正式男员工,凭《结婚证》、女方生育证明,可享受陪产假3天.
4、产假、陪产假期间支付基本工资。
5、产假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生育证明等证件复印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