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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2020-08-0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各分管矿长

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通风科 第二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和推进本质安全型矿进建设为目标,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坚持“全面排查、分轻重缓急治理,解决与监管并重,程序化管理”的原则,突出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严格考核,全力解决当前“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等方面威胁矿井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第三条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 1.矿井是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的责任主体,矿长是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矿井各分管领导是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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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负责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及排查治理工作。 3.矿井安全生产口各业务科室的科长是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具体责任者,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方案论证、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并按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科室其他管理人员按照矿井安排和科室业务分工,负责本岗位范围内隐患认定和排查治理。

4.安全矿长、安检科长对全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及排查治理负全面监督把关责任,具体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统计、汇总、建档、上报,并按照计划安排对各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过程监管和结果验收考核。

5.财务科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费用的核算统计、上报,并按照公司下达的安全费用计划对各项设备工程实行“三定”逐月逐季进行统计通报并考核。

6.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的重大安全费用工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按照“三定”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第四条考核兑现办法

由安检科,对列入公司和矿井安全费用计划的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实行责任考核,对全年安全费用项目以业务分管为主,合理分工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并实行“三定”,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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