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4.本定额中的砼、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m3”表示,其标号是按一般常用标号列入的。同时附录一列出了砼和各种砂浆配合比,
八、砼预制构件的制作损耗、运输及堆放损耗、安装(吊装、打桩)损耗不论构件大小,均按下表规定损耗率计算列入工程量
构件名称 各类预制构件 砼预制桩 制作废品率% 0.20 0.10 运输及堆放损耗率% 0.80 0.40
安装、打桩损耗率% 0.50 1.50 计算方法:
1.预制构件砼、钢筋、模板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计算量×(1+制作废品率+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2.预制砼构件预算运输工程量=图纸计算量×(1+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3. 预制砼构件预算安装工程量=图纸计算量×(1+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九、定额中的木材用量,除原木制品以外都是经过加工后的规格材料用量。规格材是指厚度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板材;断面和长度尺寸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方材、屋架和檩条用材。
十、本定额中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常用的机械类型综合确定的。
十一、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由陕西省建筑经济定额办公室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工作。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为配合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实施,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我站编制了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现将有关说明如下:
一、价目表是以《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基础编制的,是《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的价格表现形式;反映了我省建筑企业的社会平均价格水平。价目表是测算200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的基础。是编制最高限价、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参考之一。
二、价目表的人工工日单价:建筑工程 42.00元/工日,装饰工程 50.00元/工日。 三、价目表所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1.价目表中的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4月份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格。
2.价目表中的材料单价为从其来源地运到工地仓库后出库的施工现场全部费用。其内容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费用。
3.价目表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和各种胶泥等,均按消耗量定额取定的强度等级计算,使用时可按价目表第十六章附录一中列出的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单价进行换算。
4.价目表中给出规格材(门窗用、模板用)、原木、工程料等不同规格的木材价格,供不同子目使用。
四、价目表中机械台班单价是按《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计算的。除机械台班费用外,大型机械的基础费用、安装拆卸费用、运输费用,详见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十四附表。
五、混凝土和砂浆用水泥均按硅酸盐水泥单价计入,若使用不同品种水泥时,可按不同品种水泥的价格进行换算。
六、价目表中的石灰是按现场消解生石灰考虑的。若施工现场使用袋装熟石灰时,按下列办法调整:
1.定额消耗量按《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的有关说明调整。
2.袋装熟石灰材料的基期价格为230元/吨。
七、价目表中木材是按现场自然风干考虑的,混凝土的养护是以现场自然养护考虑的,若实际使用中木材需要专门烘干和混凝土需要进行蒸汽养护时,按发生的
费用列入措施费用。
八、如发生外购黄土,价目表的黄土基期价格为18.24元/m3。
九、价目表中的砂浆单价是按现场搅拌砂浆考虑的,若施工现场使用预拌砂浆时,按下列办法调整:
1.消耗量按《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的有关规定调整。 2.预拌砂浆单价可按当时市场信息价格计算。
十、使用清水模板施工的混凝土构件表面不需要再做装饰抹面时,每平方米模板接触面增加6.67元补偿费。 背过
十一、外墙脚手架编制有双排外架、爬架脚手架、悬挑双排外架三种形式。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时,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脚手架搭设方案自主选择。
十二、本价目表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桩基工程;第三章:砖石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五章:金属构件制作及钢门窗工程;第六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七章:木门窗和木结构工程;第八章:楼地面工程;第九章:屋面防水及保温隔热工程;第十章:建筑装饰工程;第十一章:总体工程;第十二章:耐酸防腐工程;第十三章:脚手架工程;第十四章:垂直运输;第十五章:超高增加人工机械;第十六章:附录。
十三、本价目表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除有注明外,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除有注明外,均不包括“×××”本身。
十四、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十五、本价目表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工作。
补充定额总说明.
1.工程使用袋装熟石灰时,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需对相应定额子目按下列规定调整:
(1)袋装熟石灰用量按定额生石灰消耗量乘1.3系数。 (2)每吨定额生石灰消耗量应扣除以下材料和用工:
人工:0.478工日/t 水:0.043m3/t
2.工程使用预拌砂浆时,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需对相应定额子目做如下调整:
(1)砌筑工程中,不分砌筑砂浆种类,相应定额子目内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69工日;抹灰
工程中,不分抹灰砂浆种类,相应定额子目内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1.10工日。
(2)相应定额子目内“灰浆搅拌机200L”的台班消耗量全部扣除。 (3)砂浆数量不变,将现场制拌砂浆配合比改为预拌砂浆。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二章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 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6.石方子目系按正常条件考虑,如遇塌方及地下水时,处理塌方及排水费用按实计算。
7.装载机装土子目是专门为运输车辆承担装车工作时使用的子目,不得以机械类型、规格不同进行换算。
三、强夯工程
1.地基强夯子目综合考虑了不同土壤类别、不同机械型号与规格、不同夯击击数,不得以现场情况换算。
2.夯击击数是指同一夯击点夯击的次数,夯击遍数通常以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5cm且夯坑周围地面不出现过大隆起来控制夯点夯击的次数。
3.根据地基土性质经试夯后由设计确定的不同夯击遍数套用子目。
4.局部地基土含水量较大造成橡皮土的开挖、外运、回填、复夯应另行计算,套本章相应子目。
5.“地基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试夯消耗量不包含在本章子目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人工挖、运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工程量,土(灰土)方回填夯实按压实方计算。运土量无法按自然方计算时,素土量按压实体积乘以系数1.22计算;灰土在场外集中拌和时,灰土运输量按压实体积乘以1.31系数计算。若灰土必须在现场拌和时,灰土中的素土量按比量乘以1.22系数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施工现场已按竖向布置进行土方挖、填、找平的工程和大开挖工程、道路及室外沟管道不得计算场地平整。
3.原土夯实以夯实面积计算工程量。
4.人工挖桩孔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5.人工挖土方、沟槽、地坑等,按设计要求尺寸以“m3”计算。挖土深度≥1.5m时应计算放坡,且不分土壤类别,按下表计算工程量。
放坡起点(m) 1.5 放坡系数 1∶0.33 注 (1)
(2)槽、坑作基础垫层时,不论是否支模,均以垫层下表面计算放坡系数,
并不再考虑垫层的工作面。
6.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7.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支模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150 300 800(防水面层) 8.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间净长线(当基础底面有垫层时,应为垫层底面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
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
9.挖管道地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下表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 单位:m
管径(mm)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000~1200 1300~1400 铸铁管、钢管、 石棉水泥管 0.60 0.70 0.80 1.00 1.30 1.60 1.80 2.00 2.00 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 0.80 0.90 1.00 1.30 1.50 1.80 2.00 2.30 2.60 0.70 0.80 0.90 1.10 1.40 — — — — 陶土管 10.土方开挖深度以图示开挖底面到室外地坪计算。 11.土方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管道沟槽回填,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m3/m
管道名称 钢管 铸铁管 混凝土管 0.21 0.24 0.33 0.44 0.49 0.60 0.71 0.77 0.92 501~600 601~800 管道直径(mm)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1.15 1.35 1.55 12.房心回填土,按主墙(承重墙或厚度在15cm以上的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填土平均厚度计算,不扣除垛、附墙烟囱、垃圾道及地沟等所占的体积。
13.钻探及回填孔,按建筑物底层外边线每边各加3m以“m2”计算。设计要求放宽者按设计要求计算。 1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回填体积。 二、机械土方
1.土方体积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为准计算,碾压工程按压实方计算。运土量无法按自然方计算时,素土量按压实体积乘以系数1.22计算;灰土在场外集中拌和时,灰土运输量按压实体积乘以1.31系数计算。若灰土必须
在现场拌和时,灰土中的素土量按比量乘以1.22系数计算。
2.机械场内施工的运距,按以下规定计算:
1)推土机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方区重心间的距离计算。
2)铲运机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装载机现场倒运土,自卸汽车运土以挖方区重心至填卸土区重心距离计算。
3.机械土方若须放坡和开挖(填)临时坡道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招、投标时可暂不计算此项费用,结算时按实调整。
4.施工机械的子目选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使用的机械确定,如无规定时可参考以下数据选用:
1)推土机推土:推土距离在80m以内,开挖深度3m以内的土方施工。 2)铲运机铲运土:运土800m~1000m开挖深度在地下水位1m以上的挖运土方,并应考虑机械转向所需的场地要求。
3)挖掘机挖土(推土机辅助)配自卸汽车运土适用于运土距离在500m以上、挖掘深度8m以内,推土距离50m范围以内的土方施工。
4)装载机倒运土方适用于现场150m以内的土方运输。 5)翻斗车运土适用于运距在150m~500m时的土方运输。 三、石方工程
1.人工凿石方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地槽底宽在3m以内,长宽比为3以上者按沟槽计算;槽底宽在3m以上或坑底面积大于20m2者按平基计算;坑底面积小于20 m2者按基坑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并入岩石挖方量计算。
3.地面摊座为在爆破后的岩石表面找平,按需平整面积计算。 四、强夯工程
1.按图示强夯面积区别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2.低锤满拍按100t·m级3遍以内计算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一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机械土方子目中没有计算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按本价目表第十六章附录二的
有关子目另行计算。
补充定额
说 明
1.水坠砂按机械施工考虑并考虑了人工配合的因素。
工程量计价规则
1.水坠砂按实体积计算,挖土方可另执行相应子目。
第二章 桩基工程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本章分打(压)入预制桩、灌注桩成孔、其他桩、基坑降水、地基深层加固、基坑支护、其他共七节112个子目,除个别子目外,均为单项工序消耗量定
二、本章定额综合考虑了不同土壤类别、不同机械型号与规格、桩断面、长度(以上有注明者除外)
三、冲击、回 1.砂土:粒径≯2mm 2. 3.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其含量在10%以内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包括块状风化;
5.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包括含量在10%以内的块石、漂石;
6.软岩: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土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四、灌注混凝土是根据不同成孔方式、不同灌注方式、不同混凝土搅拌形式设立的消耗量定额,已综合考虑不同充盈系数的差异。混凝土灌注桩、砂石灌注桩、震动水冲桩、中心压灌式CFG(里面没有钢筋)桩的填料用量是按正常的充盈因素和操作损耗综合取定的,工程结算时按现场签证资料,调整子目中的填料量,其他不得换算。
五、打(压)入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板桩子目中均包括喂桩,并综合考虑
六、灰土井桩包括挖灰土井、灰土夯实、钢筋混凝土井盖浇筑、回填、运余土等工序,是消耗量综合定额,凡符合本消耗定额工程内容之设计,应选用该项消耗定额,不得自行组合。
七、基坑大口径井降水可根据不同地质资料选用不同的成井方式(一般砂土、粘土层选用锅锥钻机;含有3m以上成层砂层或砂砾层的地层选用回旋钻机,含有砾石及卵石层的地层选用冲击钻机),但一个单位工程根据工程勘察资料的地层分布,只能选用一种成井工艺,消耗定额已综合了单井中各种地层的消耗量因
八、基坑支护中的孔内注浆是按水灰比w/c=0.45的水泥浆计算消耗量,如设计与其不同时可调整材料用量。在砂石层注浆,人工、机械、材料含量乘以1.2
九、喷射砼中砼充盈及操作消耗量按27%考虑,已包括翻边、射角等情况,可根据实际调整。混凝土是按水泥:砂:豆石1∶2.41∶2.55考虑的,设计不同时可
十、土钉、锚杆的钢腰梁(含垫铁)执行第五章钢吊车梁子目,联结螺栓制安
十一、泥浆制作、运输、泥渣(淤泥、泥土及经沉淀、凉晒后成型的泥浆)外运已考虑了扩孔率、孔的不规则性及实际使用的泥浆用量,均以理论成孔体积计
十二、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打桩、在打过灰土挤密桩后的场地打砼灌注桩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摊销材料乘以1.15系数。
十三、泥浆护壁工作内容不包含泥浆制作、泥浆池开挖和砌筑,发生时可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压)入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加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则应扣除其空心体积,如管桩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
1. 走管式打桩机(含桩尖)、螺旋钻机、回旋钻机、冲击钻(锥)机、锅锥钻机、旋挖钻机成孔以设计入土深度计算
2. 回旋钻机、冲击钻(锥)机成孔深度是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同一井深内
3. 走管式打桩机成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
4. 钻孔桩灌注混凝土以设计桩长(含桩尖)加0.5m乘以断面面积计算。 5.
四、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加0.25m乘以断面以立方米计算,若施工中发生缩孔,须再次进桩达设计要求时,另增加重桩部分消耗量:人工0.072工日
/m3,机械2.5t履带式柴油打桩机0.0142台班/m3。桩孔发生缩颈但经原设计部门批准弃之不用或灌料至批准部位的材料量按灌注深度占设计全长比例计算。
五、混凝土灌注桩的钢筋笼及基坑支护的锚杆、土钉制作,以设计图用量套第四章钢筋子目计算,其中钢筋笼焊接搭接长度按10d考虑。
六、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水平以延长米计算。
七、CFG桩以设计桩长乘以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砂(石、砂石)灌注桩、震动水冲桩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体积。灰土井桩按设计图示回填灰土部分的实际体积计算,灰土井桩上混凝土井盖如有配筋时,按图示用量计算钢筋工程量套钢筋制作相应子目,加深井之井盖上的矮柱,以矮柱实体积计算工程量,按钢筋混
八、深层搅拌粉(浆)喷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加0.5m后乘以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夯扩(密)桩以夯扩后体积乘以1.31计算灌入量,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支护深度
九、轻型井点降水每50根、24小时为1套天,大口径降水井成井以口为单位计算。井管以上空孔部分不得计算工程量,抽水值班以水泵出水口径按设备台
十、土钉墙支护以设计支护面积计算,不计算翻边、射角面积,锚杆(土钉)注浆按成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砂石层注浆乘以1.2系数,锚杆设计长度计算至悬臂桩外侧。
十一、泥浆制作、泥浆泥渣外运按钻孔理论体积计算。凿桩头砼渣外运以凿除体积乘以1.25系数套用第一章自卸汽车运渣子目。桩头处理中补浇混凝土、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二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重锤夯扩定额中填充料单价是按不计价的素土考虑的,设计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消耗量定额下面的注来换算,其填充材料单价的基期价格详见本价目表附表的材料单价。
2.降水系统维护定额基价只包括对集水管系统养护、维修的人工和材料费用,不包括抽水水泵的台班费用,抽水台班的计取数量依据现场签证,台班单价按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中J08031潜水泵(74.97元/台班)计算 。
3.静力压混凝土管桩子目基价中未包含混凝土管桩本身价格。
补充定额 说 明
1.回旋钻机成孔以相应砾石定额子目消耗量为基准,卵石地层乘以1.1的系数,软岩地层乘以1.3的系数。
2.静力压混凝土管桩定额子目不含混凝土管桩制作。桩尖制作套用预埋铁件,桩头处理套用相应子目。
3.灌注桩后压浆是按照两根底管、一根侧管计算的消耗量,设计不同材料材质及用量可以换算。
4.机械洛阳铲成孔适用于水位以上黏土、粉质粘土地层成孔,地质条件不同可按现场签证处理。定额消耗量中考虑了30米范围内倒渣土,渣土外弃套用相应子目。
5.基坑支护的架子费套用15米以内钢管外脚手架(13-1)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冲击钻(锥)机成孔深度是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同一井深分不同土质套用不同子目,不论其所在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子目。 2.静力压混凝土管桩以不同桩径(含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3.预制桩截桩头不论其桩头长短均以“个”计算。
4.素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加0.25m乘以设计断面以“m3”计算。 5.人工挖孔桩护壁模板按护壁混凝土体积以“m3”计算。
6.灌注桩后压浆以不同桩径按“根”为单位计算,桩顶标高以上虚桩部分不得计算桩长。
7.机械洛阳铲成孔按入土深度乘以成孔的截面积以“m3”计算工程量。
第三章 砖石工程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本章包括砖基础、各种砖墙、毛石基础、石墙、砌块墙体、砖砌烟囱、水塔等内容,共分三节计103个定额子目。
二、砌体墙已考虑了外墙挑檐、腰线及其他凹凸面部分的艺术形式面积,不论墙面形式如何,均按定额执行。
三、砖型和规格是按以下尺寸计算的砖的规格不同时,定额中的数量允许换算。
名称 标准砖 定 型 多 孔 砖 非承重 承重 KP1与DS1型: DS2型: KF17型: 240 240×240×111 规 格 尺 寸(mm) 240×115×53 240×115×90 240×190×90 240×115×四、砌块墙体的砌块规格,定额中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数量允许换算。
五、砖基础、墙体定额中未计入砌体加固钢筋,设计有抗震要求者,其钢筋工程量按实际计算。钢筋砖过梁定额中已包括了钢筋的用量,实际使用若与定额不符者,不允许换算。
六、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第十章相应定额计算。 七、空斗墙未包括填充料,如需填充料时,其工料可另行计算。 八、砖基础未包括防潮层,防潮层依图纸设计作法另按第八章相应定额计算。 九、定额中已注明了砌筑砂浆的强度标号,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附录换算。
十、零星砌体包括厕所蹲台、小便池槽、煤箱、垃圾箱、灯箱、池槽腿、砖砌锅台、炉灶、污水池、花台、花池、台阶挡墙或梯带、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支撑地楞的砖墩及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房上烟囱(房上透气孔)及毛石墙和土坯墙的门窗边及墙角、1/4砖砌体以及各章注明套用零星砌体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墙 厚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3/2 365 2 490 5/2 3 740 615 二、使用非标准砖时,砌体厚度应按设计要求厚度计算。 三、基础与墙身的划分:砖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若墙身与基础为两种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时,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石基础、石勒脚、石墙身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四、砖石基础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砖石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砖石基础大放脚的T型接头处的重复计算部分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等所占的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的暖气沟挑砖亦不增加。
五、通过墙基的孔洞,其洞口面积单个在0.30m2以内者,其洞口及其过梁体积不予扣除。超过0.30m2的洞口及其过梁应予扣除。
六、墙身以“m3”计算。计算墙身体积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石旋、钢筋砖过梁和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梁垫、坐浆、防潮层、檩头、垫木、木楞头、檐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也不增加。
七、墙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计算。 八、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砼板面。
2.内墙墙身高度: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面;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为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九、附墙烟囱(包括超出屋面部分)、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十、附墙(包括基础)砖垛:按实体积以“m3”为单位套用依附墙(基础)子目。 十一、框架间砌墙,分别内外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套用相应砖墙定额,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部分,应单独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十二、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十三、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砖柱定额。
十四、零星砌体除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按图示外形尺寸(不扣除各种空洞体积)以“m3”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实砌体积计算。
十五、砖(石)砌地沟不分基础、沟壁合并后以“m3”计算。挖孔桩砖护壁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十六、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十七、砖平石旋、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石旋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十八、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圈过梁所占的部分。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实砌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子目。
十九、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尺寸以“m3”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 二十、砌体内加固筋:砌体压筋及砼柱(含构造柱)或其他钢筋砼构件与墙体的构造拉接钢筋以吨计算。
二十一、多孔砖墙、加气砼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水泥炉渣砼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钢筋砼圈梁所占的部分。其砌块墙的实砌标准砖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多孔砖墙内的实砌标准砖部分应另列项目,按相应定额计算。
二十二、毛石墙、方整石墙、挡土护坡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砖(石)砌检查井、化粪池、窖井、水池均以实砌体积计算,如有砖砌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按零星砌体定额执行。砖平石旋、钢筋砖过梁等按实砌砖体积另列项目计算。
二十三、砖衬墙夹保温层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钢筋砼圈梁所占的体积。
二十四、砖烟囱
1.砖烟囱应按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圆形、方形筒身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砼圈梁、过梁等体积以“m3”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ΣH×C×πD
式中:V——
H—— C——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烟道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和烟道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m2”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以“m3”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5.烟囱铁梯的制作、安装、油漆和铁围栏、紧箍圈的制作、安装和油漆,可按有关部分相应定额计算。
二十五、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墙身划分应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砼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石旋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砖墙定额。 二十六、砖基础大放脚折加高度,可按附表一计算。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三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若施工现场使用预拌砂浆按总说明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本章分混凝土及钢筋、现浇构件模板、预制构件模板、构筑物单项部分模板、预制构件接头灌缝共五节。
一、混凝土
1.混凝土仅列C20砾石、C20毛石及C30预应力先张法和C30预应力后张法子目,使用时可根据设计的不同标号列入。
2.混凝土的损耗率为1.5%,其中:制作0.2%、运输0.8%、成型0.5%。 3.本消耗量定额附录一列出了混凝土常用强度等级的配比表,供参考。 二、钢筋
1.Φb5以内钢筋以点焊为主。
2.预埋铁件考虑了各种情况下的焊接因素。
3.钢筋笼套用本章相应钢筋子目,并在此基础上每吨增加30KVA交流电焊机0.9台班、电焊条3.5kg,其他不再调整。
4.预应力钢筋包括了钢筋预加应力各个工序的内容。 三、模板
1.模板子目是按不同情况,综合考虑了工具式钢模板(定型钢模)、组合钢模板、木模板、砖地模、砖胎模、混凝土长线台座等。
2.现浇钢筋混凝土模板子目,层高是按3.6m考虑的 (包括3.6m)。建筑设计层高超过3.6m时,计算超高支模增加消耗量子目,梁、板合并套用梁板超高子目,墙、柱合并套用墙柱超高子目。超高支模增加消耗量子目不适用于栏板、挑沿、天沟、楼梯及构筑物类构件。
构、配件混凝土含量表(附表一)
构配件名称 现浇普通楼梯 现浇圆形(旋转)、楼梯 现 浇 雨 蓬 预制垃圾道(梯形) 预制通风道、烟道(矩形) 漏 空 花 格 台 阶 计算单位 每100m2投影面积 每100m2投影面积 每100m2投影面积 每100延长米 每100延长米 每m3虚体积 每100m2投影面积 混凝土含量(m3) 26.88 18.50 10.42 2.80 4.20 0.40 16.40 3.有弧度的混凝土构件,内弧半径在9m以内(包括9m)套用拱(弧)形现浇构件模板子目,半径超过9m者,使用相应的直形构件模板子目。
4.“墙”模板子目内已综合考虑了必要的预埋拉紧螺栓(对拉螺栓),施工时是否埋设,均不作调整。
5.预制钢筋混凝土构、配件模板子目内(预制柱除外),均已扩入了构、配件的起模、归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不做调整。现场预制柱的起模就位,可另套第六章1km运输子目。
6.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筒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考虑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故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7.钢筋混凝土水塔筒式塔身子目是按木模考虑的,如施工采用钢滑模时,可执行倒锥壳水塔筒式塔身子目。8.钢滑模子目中均包含了滑模支撑杆(提升爬杆)的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1.混凝土构、配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及“附表一”混凝土含量折算表以“m3”为单位计算。
2.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不予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
3.构筑物混凝土亦套相应混凝土子目。 二、钢筋
1.编制施工图预、结算时,钢筋、预埋铁件,均按设计图示用量以t为单位计算,。
2.钢筋、预埋铁件的损耗率包括在子目内,不得另计。
3.现浇及预制构配件用钢筋,应按Φb5以下、圆钢Φ10以下、Φ10以上、螺纹钢Φ10以上(含Φ10)、预应力钢筋分列并套用相应子目。
4.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5.带肋钢筋执行相应的圆钢子目。
6.Φ10以上(含Φ10)螺纹钢筋子目综合了电渣压力焊接因素,计算钢筋长度时,每个接头按钢筋直径5d计算。
7.设计要求用机械连接接头的钢筋,接头工程量按个计算。
8.后张法预应力钢筋系指后张法预应力构件在预制构件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再进行预应力张拉的钢筋。采用长线台座生产的先张法预应力钢筋,包括预应力主筋及长线台座上部的通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内的其他钢筋骨架、点焊片,分别套用相应钢筋子目。
9.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 预应力钢筋增加0.15m; 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增加1.8m。
(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10.固定双层钢筋的马橙筋,如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没有规定者按间距1m计算用量,其长度为2H+20cm(H为板厚),钢筋直径不得大于双层钢筋中较小的一种。
11.混凝土梁高在1.2m以上者,如需增加钢筋斜撑等固定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12.梁下部设计有双排钢筋时,且上排钢筋无法与箍筋连接固定时,
需增设垫筋,其计算长度L=B-5cm(B梁宽),垫筋按Φ25计算,并入Φ10以上钢筋用量内。(1.5m一根)
梁长(跨间长度)≤6m时,按四处计;梁长>6m时,按五处计。 三、模板
1.“有梁式带形基础”适用于梁高(自基础扩大面至梁顶)≤1.2m的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梁高>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套用“无梁式带形基础”,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根据梁的厚度,套用“墙”的子目。圆弧形带基,半径9m以内者执行带基子目乘1.4系数。
2.“有梁式满堂基础”适用于梁高(自基础面至梁顶)≤1.2m的满堂基础,如梁高>1.2m时,底板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梁套用相应“墙”的子目。
3.“箱式基础”可分解为底板、梁、柱、顶板,分别套用相应子目。其中墙或柱与底板、顶板连接处的扩大部分并入底板、顶板或柱中。
4.“设备基础”适用于块体状设备基础;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解为基础、柱、梁、板、墙分别套用相应子目,楼层上的块状设备基础,其工程量并入所在部位的捣制板内。
5.混凝土垫层子目适用于支模浇灌的混凝土带形基础、杯形基础、独立基础、承台及构筑物下的垫层,满堂基础的混凝土垫层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子目。凡直接灌入基槽、基坑内的混凝土垫层,不再计算垫层模板。
6.“矩形柱、异形柱、圆形柱”:有梁板、平板的柱高,从柱基上表面至楼板(屋面板)上表面计算高度;无梁板的柱高,从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现浇框架柱的柱高,有楼隔层者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高度计算;无楼隔层者,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柱基上表面系指柱基扩大顶面。基础上部的现浇柱,不论是否伸出地面,凡柱基扩大顶面以上部分,均应套用“柱”模板子目。
7.“变截面柱”系指层间柱立面为斜面的柱(包括上、下截面不同的圆形柱),
“变截面柱”模板套用相应“柱”模板子目乘以1.3系数。
8.“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9.“预制柱”“预制支架”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伸入杯形基础部分)计算,依附柱的牛腿体积并入柱体积计算。
10.“基础梁”子目仅适用位于独立柱基础之间,梁下部无任何支托的架空梁。
11.捣制墙基圈梁,套用圈梁子目。
12.捣制梁及框架梁的梁端与柱交接时,梁长计算至柱侧面;次梁与框架梁(或主梁)交接时,次梁长算至框架梁(或主梁)侧面(见附图一);梁端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梁算至墙侧面;梁端与砖墙交接时,伸入砖墙内部分(包括梁头和捣制梁垫)并入梁内计算。
13.捣制圈梁兼做门、窗过梁部分,阳台、挑沿、挑梁伸入墙身圈梁部分,进门处雨蓬配重梁及捣制迭合梁的二次浇捣部分,均套用圈梁、过梁子目。
14.“捣制门框”应分解为柱(异形柱)、梁(异形梁)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15.“捣制异形梁”系指横断面为非矩形的梁,如 、 、 、 形,其外伸部分应≤30cm;外伸部分>30cm时应分解计算,主体部分执行矩形梁,外伸部分按相应规定计算。
16.捣制梁两支座之间水平或垂直方向呈折线形的折梁,分别按矩形梁(或异形梁)子目乘以1.1系数。以上折梁不包括楼梯折梁。
17.捣制梁两支座之间水平方向呈曲线形的梁,其半径小于9m时,矩形曲梁套用“捣制弧形梁”,异形曲梁套用“捣制弧形梁”子目乘1.1系数。
18.“捣制拱形梁”系指两支座之间,上下呈拱形的矩形曲梁。两支座之间呈拱形的异形曲梁,按捣制拱形梁子目乘以1.1系数。
19.捣制混凝土墙工程量以m3计算。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侧面,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按墙身厚度,分别套用“墙”相应子目。
20.电梯井四壁按壁厚分别套用相应“墙”的子目。
21.墙内的暗柱、暗梁、连梁并入“墙”内计算。
22.单面支模的“墙”,模板套用相应墙的子目乘以0.6系数。 23.“有梁板”包括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见附图一)。
24.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帽支承的楼板,其柱帽体积与板合并计算。 25.“平板”按板实体积计算。
26.捣制板与梁(框架梁、主梁、圈梁)交接时,板算至梁侧面;捣制板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板算至墙侧面;捣制板与砖墙交接时,伸入墙内部分(板头或板脚)并入板内计算。
27.“预制板”一律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
28.预制大型板开洞增加通风圈时,通风圈按预制零星构件计算。预制大型屋面板上四角改为圆弧形后,增加部分并入预制大型板体积内计算。
29.弧形板、圆形板一律执行相应的板子目。
30.“捣制挑沿、天沟”专指屋面挑出结构及工业厂房两跨间的下凹部分。挑沿包括梁、圈梁侧面或主墙以外的挑出和弯起部分,以及挑沿板上相连的加劲小梁和弯起部分上相连的加劲柱。
31.圆弧形挑沿半径小于9m时,执行“挑沿、天沟”子目乘以1.2系数。 32.“捣制悬挑梁板”系指现浇梁、圈梁侧面向外挑出>30cm的通廊、水平遮阳板、水平板带以及悬挑加劲梁,凡板底与下一层板面(或地面)高度在6m以上者,执行“捣制挑沿、天沟、悬挑构件”子目。悬挑板底面与下层板面(或地面)高度在6m以内者执行“有梁板”子目。悬挑宽度<30cm者并入相连的“梁”内计算。
33.捣制“看台、阶梯段”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模板工程量,计算水平投影面积时,以阶梯段下部水平梁外侧为界,与阶梯段相连的现浇板大于1m时,执行“板”模板子目,小于1m时,按投影面积计算后并入阶梯段内,看台阶梯段包括台阶式人行通道(见附图二)
进入看台的底面为斜面的楼梯,套用楼梯子目。
34.捣制同心园楼梯(俗称螺旋楼梯)应分解计算。捣制圆形柱执行“捣制圆形柱”子目,踏步和旋梁按“普通楼梯”子目乘以1.5系数计算,预制同心圆楼梯执行“预制零星构件”子目。
35.“捣制圆弧形楼梯”系指非同心圆旋形梯及圆弧形楼梯。“圆弧形楼梯” 和“普通楼梯”工程量以楼梯分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来计算。以水平梁外侧为界,不计伸入墙内(不论是混凝土墙或砖墙)部分的面积,楼梯水平梁外侧以外部分(走道板、过道板)不计入楼梯内。宽度大于0.50m的楼梯井面积,应在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中扣除。
36.“捣制普通楼梯”子目内,已综合考虑了楼梯水平梁、斜梁、踏步、捣制或预制的休息平台的因素。
“捣制普通楼梯”是按一般建筑双向楼梯考虑的,如单坡直形楼梯(即无休息平台)按“捣制普通楼梯” 子目乘以1.2系数;三折楼梯(即两个休息平台)按“捣制普通楼梯”乘以0.9系数。
37.“捣制整体阳台”和“捣制阳台底板”工程量,均以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捣制整体阳台”子目内已综合考虑了伸出墙外的挑梁、阳台底板、隔板(或预制)、栏板、栏杆以及压顶扶手。
“捣制阳台底板”子目,供使用型钢及其他围栏的阳台。阳台底板已综合考虑了梁板式、板式等类型。
38.凹阳台及采用多孔板的挑阳台,应分解为梁、板、栏板、压顶扶手等,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39.“捣制雨蓬”工程量,以设计图示雨蓬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适用于不以柱支撑的结构形式,“雨蓬” 子目内已综合考虑了弯起≤30cm部分。
以柱支撑的雨蓬,或者虽不以柱支撑,但雨蓬挑出墙面(或梁面)大于1.50m的雨蓬和门廊顶盖,应按设计尺寸分解计算柱、梁、板、栏板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雨蓬外侧立面高度>30cm,但≤60cm时,除套用一次雨蓬子目外,其增高部分可另行计算外侧投影面积工程量后,套用栏板子目。雨蓬外侧立面装饰性栏板高度超过60cm时,应分解计算,(雨蓬水平板以上弯起超过30cm部分为栏板,水平板以下部分为挂板)并套用相应子目。
40.“栏板”适用于楼梯、看台、通廊等侧边弯起部分垂直立面高度>30cm的防护或装饰性工程,以外侧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含压顶高度)。水平板面一侧弯起部分为栏板,下垂部分为挂板,挂板下垂高度≤30cm者并入相应依附构件内计算,高度>30cm的挂板不论弯折几次,均按“栏板” 子目乘以1.35系数计算。圆弧形栏板(挂板)半径9m以内者,在相应的栏(挂)板子目基础上乘以1.2系数。
屋面混凝土女儿墙厚10cm内执行“栏板”子目,厚10cm以上执行相应厚度“墙”子目,压顶另计。
41.“捣制扶手、压顶”子目已综合考虑了楼梯、阳台、栏板、女儿墙、山墙上部所采用的各种不同形状的现浇扶手或压顶,以实际长度乘断面积计算。
42.“捣制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cm计算。
43.预制桩的长度包括桩尖在内,工程量按桩的断面乘全长计算,不扣除桩的虚实体积差。
预制桩尖子目适用于单独预制的桩尖,以实体积计算。 44.预制漏空花格不分复杂和简单,均按外形体积计算。
45.预制弧形梁、折线形梁执行相应的矩形梁子目乘以1.1系数。
46.“支模每增加1m”子目指建筑设计层高超过3.6m部分(不含3.6m),不足1m者按1m计算应增加的消耗量定额,梁、板处于层高3.6m以上时则应全部计算其支模增加消耗量,墙、柱为超过3.6m以上部分则计算支模增加消耗量。
47.预制构件“座浆灌缝”的工程量,按预制构件的体积计算。
48.预制板类构件,因设计模数与房间净距不一致而出现的缝隙,设计说明
补现浇缝时按说明计算工程量,设计未说明者一律按板的理论宽度计算出板缝宽度后,以“m3”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模板执行平板子目。
49.零星构件,小型构件使用范围:
(1)现浇构件模板:凡单位体积在0.05 m3以内的或单体虽在0.05 m3以上,但形式特异的装饰性构件,如蘑菇状、伞状等。
(2)预制构件模板:单体在0.05 m3以内,未列子目的构件,如梁垫。 (3)小型构件座浆灌缝包括:预制地沟盖板、架空板、通风道、垃圾道、漏空花格、壁龛、小型池槽等。
50.钢筋混凝土烟囱不分筒身、牛腿、烟道口,均按实体积计算,执行钢筋混凝土倒锥壳水塔支筒滑升钢模子目。
51.钢筋混凝土水塔:
(1) (1) 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水塔塔身与水槽的分界,
以圈梁底面以下为水塔塔身。
(2)混凝土筒式塔身,以实体积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所占体积和0.3 m2以上的孔洞体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挑梁等工程量,并入筒身体积计算,并按孔洞面积每10 m2增加模板0.0293 m3。
(3)混凝土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和圈梁。塔顶不分锥形、球形,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和水箱壁如铺填保温材料时另计,执行相应章节子目。
(4)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槽内、外壁。内、外壁均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体积,依附于外壁的梁、柱等均并入外壁计算。非保温水槽的槽壁按内壁定额执行。
52.贮仓(筒仓)漏斗:
(1)圆形仓带基:垫层以上至仓底板底面为基础,底板以下的梁、柱分别执行相应子目,联接在柱上的上、下柱头,并入柱的体积计算。
(2)底板:基础上表面至板面,执行圆形仓底板子目。
(3)仓壁(钢滑模):圆形仓适用于高度在30m以内,壁厚上、下断面一致的盐仓、粮仓、水泥库等。其壁高自底板上表面算至顶板底面,扣除0.05m2以上的孔洞面积,并按孔洞面积每10 m2增加木模0.0293m3。40m以内圆形仓可套4-146乘0.9系数,40m以上另行补充。
(4)子目4-147、4-148为矩形仓方锥形漏斗,如采用圆形仓园锥形时,可执行本子目乘以1.6系数。
(5)顶板:顶板的梁与顶板体积合并计算,套用相应子目。
(6)矩形仓的立壁与漏斗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漏斗体积内。基础、支承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联系梁,分别套相应子目。
(7)支承贮仓(筒仓)漏斗的框架型预制钢筋混凝土支架,执行相应子目,支架运输、安装按第六章有关规定执行。
53.混凝土水池适用容积在2m3以上至50m3以内的民用一般水池,其工程量按水池混凝土量计入。
大于50m3以上的工业性水池(工业水池按有关专业部门规定处理)要分解计算,执行相应子目。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四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施工中现场搅拌混凝土使用价目表中4-1~4-4子目,非现场搅拌混凝土使用价目表中B4-1子目。混凝土单价是按常用强度等级综合后列入,使用时可按当期市场信息价进行调整。非现场搅拌混凝土是指在场外集中加工的商品混凝土。 对于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指集中搅拌混凝土,通过固定水平钢管运输至泵车,由泵车入模)使用价目表中4-1~4-4子目,但应增加使用泵车而产生的措施费用。
2.钢筋采用机械连接(锥螺纹连接、直螺纹连接以及冷挤压套筒连接)子目时,应考虑扣除综合在钢筋定额子目中的电渣压力焊或电焊的焊接费用。框架柱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应扣除定额中所含的电渣压力焊费用4.5元/个;其他构件 (包括剪力墙中暗柱)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应扣除定额中所含的焊接费用2.6元/个。
补充定额
说 明
本章补充混凝土、钢筋、现浇模板三部分。 1.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按C20砼强度列入。实际与子目不同时,可调整。 2.钢筋
(1)混凝土植入钢筋考虑了钻孔、打胶等内容,其植入钢筋并入被植入
所属构件内计算。
(2)钢筋套筒冷压接头子目适用于直径在22mm及以上的钢筋。 (3)钢筋直螺纹连接和锥螺纹连接,按设计要求区别钢筋规格分别套用。 3.模板
(1)模板子目是按不同情况,已综合工具式钢模板、(定型钢模)组合钢模板、
木模板、砖地
模、砖胎模、混凝土长线台座等。若与实际情况不同时,不予调整。 (2)模板子目层高是按3.6 m考虑的(包括3.6m)。建筑设计层高超过3.6 m时,
应计算超高
支模。
(3)飘窗板模板套用栏板模板子目计算。
(4)地下室墙模板子目执行相应墙模板子目。若采用止水螺杆方式支模时,螺
栓材料用量乘
20.00系数,其余不变。
(5)斜屋面板模板按相应板模板子目乘1.15系数。
(6)梁高大于1.5 m且梁宽大于0.8 m的超大矩形梁模板按相应梁及框架梁模板
子目乘0.4系
数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混凝土
(1)混凝凝土构、配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及“构、配件混凝土含量表”折算,以”m3”为单位计算。
(2)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 m2以下的孔洞,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不
予扣除;单孔面积在
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 2.钢筋
(1)混凝土内植入钢筋,区别不同的钢筋规格,以根计算。 (2)设计采用套筒冷接头时,按个数列项计算。
(3)钢筋直螺纹连接和锥螺纹连接区别钢筋直径按个计算。 3.模板
(1)捣制混凝土墙工程量以“m3”计算。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侧面,墙
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
按墙身厚度,分别套用“墙”相应子目。
(2)捣制梁及框架梁的梁端与柱交接时,梁长计算至柱侧面;次梁与框架
梁(或主梁)交接时,
次梁长算至框架梁(或主梁)侧面;梁端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梁算至墙侧面;梁端与砖墙交接时,伸入砖墙内部分(包括梁头和捣制梁垫)并入梁内计算。
第五章 金属构件制作及钢门窗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本章由金属构件制作、钢门窗安装二部分组成,共分八节四十二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及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三、钢门窗以成品数量列入。
四、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五、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六、本定额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实际发生时,应按构件运输章有关子目计算。
七、本定额的金属构件制作,均按焊接编制的,设计使用螺栓或铆接时,仍执行本定额。
八、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的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 九、钢柱定额已综合了实腹、空腹柱。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制作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钢材重量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重量,焊条等附属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重量。多边形钢板按长边矩形计算。
二、实腹柱、吊车梁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计 三、钢柱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制动梁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杆重量。
四、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内时,执行轻钢屋架子目。
五、钢漏斗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计算,圆形按图示展开计算,并以上口宽度与高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
六、网架工程量包括杆件、钢球、支座、六角钢、高强螺栓等全部重量。 七、钢门窗不分开启方式,执行同一定额,工程量以洞口面积计算。断面为曲(折)
八、钢门、钢窗带纱扇定额已含纱扇数量,本定额为综合子目,纱扇数量不符,均不得调整。
九、钢天窗开窗机按天窗延长米计算。
十、厂库钢大门中全板钢大门,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五金、铁件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重量。其余钢门,以洞口尺寸平方米计算。
十一、木门窗钢栅栏不分组合形式,均按所需安装钢栅栏的洞口尺寸计算。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五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轨道制安执行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补充定额
说 明
1.金属压型墙板子目中材料:彩钢板双层夹心聚苯0.6板芯厚75mm如与设计不同,此材料可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但人工消耗量不变。其余材料不予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压型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单个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加面积。
第六章 构件运输及安装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构件运输
1.本定额包括混凝土构件运输、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及木门窗运输。 2.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3.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混凝土构件分为四类:金属构件分三类。构件分类见下表: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分类型
类型 I II III IV 名 称 4m以内空心板、实心板 6m以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基础梁、吊车梁 6m以上至14m的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 天窗架、挡风架、天窗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门窗框及单体 体积在0.1m3以内的小型构件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 类型 I II 名 称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钢吊车梁、制动梁、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钢梯、零星铁件、操作台 III 钢墙架、挡风架、天窗架、檩条、轻钢屋架、管道支架 4.混凝土构件运距超过30Km,金属构件、木门窗构件超过20Km时,超过部分运输费用按交通运输部门单价执行。
二、构件安装
1.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
2.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以内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3.定额中的机械型号、吨位和机械类型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得换算。 4.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金属构件安装定额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若发生应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5. 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制作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6.单层房屋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其相应的构件安装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7.金属构件安装按焊接考虑的,设计用铆接时,仍执行本定额。
8.钢网架拼装定额不包括拼装台所用的材料,使用本定额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补充。钢网架安装是按分体吊装考虑的,若施工方法与定额不符时,可另行补充。
9.构件吊装是按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沿口滴水线20m以内考虑的,当建筑物的上述高度超过20m至25m时,整个屋盖系统的构件吊装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
10.本定额未包括机械安装所需道路枕木或路基箱铺设费,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11.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体小于0.1m3的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钢构件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木门窗运输以“m2”计算。
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成品、运输、安装损耗率表
名 称 预制混凝土桩 各类预制构件 成 品 0.1% 0.2% 运 输 0.4% 0.8% 安 装 1.5% 0.5% 三、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按框架梁计算。
四、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形柱、矩形柱、空腹柱、空心柱、实心柱、管道支架等,均按柱安装计算。
五、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六、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按柱安装计算,其余按柱接柱计算。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六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价目表费用中已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
2.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而需要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按实结算。
第七章 木门窗和木结构工程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本章分木门窗、木楼梯、木结构三节。
二、本章子目中除木扶手为三、四类木种外,均为一、二类木种。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的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的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16,其他子目的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乘以1.35。
三、本章劳动力消耗综合了机械和手工操作的水平。
四、本章木门窗部分均按框制作与框安装、扇制作与扇安装分别列项,其中普通木门不再设扇制作子目,木门扇可按设计要求分类别采用市场采购方式,按扇数另列项目计算。冷藏门及保温门按框制作安装与扇制作安装列项。
五、本章子目中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为毛料,如设计所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加3mm,两面刨光加5mm;圆木构件每立方米体积增加0.05m3
六、木门窗一节中普通木门窗是根据陕02J系列陕西省现行标准图集编制的,如设计图与此不同时可按本章附表一、二所提供的立挺断面与设计立挺断面按比例分别进行调整,但附加木料不变(附加木料指木砖、木门窗框临时加固及护口板等用材)
换算公式:
调整后木材耗用量=设计断面积(加双面刨光损耗)附表中对应门窗断面积×
库房大门、冷藏门、保温门等特种门是按现行国标计算的,不得调整。 七、本章消耗量指标中的玻璃均为3mm厚开片玻璃,并计入了安装损耗,如按整箱玻璃计算时应在此基础上乘以1.15
八、普通门窗及特种门安装子目的五金量均为相应图集中的一般五金,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可另行计算。
九、保温门填充料可以按设计要求换算,但其他均不得调整。
十、钉屋面板油毡、挂瓦条及檀条上钉屋面板两子目中,屋面板应根据屋面板制作子目进行二次分析后计入。
十一、木门框上安玻璃子目是以附表二所示立挺断面计算的,套用本子目时如立挺断面不同时,应以图示断面按第六条计算方法调整木材量。
十二、木门窗中括号内的框料、扇料量仅作为断面不符合附表一时换算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木门窗的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尺寸计算,门亮子按所在门的洞口计算。
二、特种门中的钢骨架和安装铁件如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其用量可以换算,但木框扇料及其余工料均不得换算。
三、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及长度,以竣工木料“m3”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不另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沿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
2.方木屋架及方木檀条一面刨光时增3mm,两面刨光时增5mm;圆木屋架圆木檀条刨光时其木材耗用量加5%,屋架人工乘以1.25系数,檀条人工乘以1.40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上下弦杆中心交点之间的长
a)
b)园木屋架连接的挑沿木、支撑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1.7系数折
四、檀木按竣工木料以“m3”计算,简支檀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长度计算,如两端出山檀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檀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檀木总体积的5%
五、屋面木基层按屋面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沿重叠部分按设计图示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六、封沿板按图示沿口外围长度计算,搏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500mm
七、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宽度大于300mm
附表一 cm2(包括刨光损耗)
子 目 名 称 单玻窗 框料 48 27 双玻窗 66 27 一玻 一纱窗 60 27 21 纱窗扇 木框上安玻璃 48 百 叶 窗 带纱 不带纱 带开扇 54 27 木材名称 料 扇料 纱扇44.3 38.9 21 子 目 名 称 组 合 窗 近框式 框料 扇料 53 25.7 靠框式 62.5 25.7 部分固定式 53 28.5 全固定式 55 木材名称 附表二 木门框、扇料断面表 单位:cm2 (包括刨光损耗)
子 目 名 称 平 木框门 48 开 玻 璃 门 66 60.5 弹 簧 门 门 104 77 亮 木版大门 保温门 82.2 61.6 χ射线ß射线 66 55 木 材 名 称 框 料 扇 料 门亮扇料 78 27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七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1.成品木门、人防砼门、钢质人防密闭门均包括门框,按外购成品列入。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成品木门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尺寸计算。
2.人防砼门、钢质人防密闭门安装工程量按洞口尺寸以“m2”计算。
第八章 楼地面工程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本章由垫层、防潮层及找平层、变形缝、止水带和地沟等四节组成。 二、本章水泥砂浆、砼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子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干铺毛石、碎砖、砾(碎)石垫层子目均包括掺砂夯实。如与施工不符合时,不得调整。
四、变形缝为综合子目包括:变形缝的制作、安装、运输、刷防锈漆、调合漆等。
五、地沟综合子目是按陕02G04图集编制的,地沟所示的宽度与深度均为净尺寸。地沟砌体按烧结普通砖计入。地沟定额包括挖、填、运土方、原土夯实、垫层、砌砖、浇捣砼及地沟抹灰(一般地区室内管沟<无地下水>沟壁抹灰高度按200mm计入,其他沟壁抹灰高度按标准图集设计计入),不包括地沟盖板、混凝土过梁的制作、运输、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面垫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m3”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轨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体积。
二、防潮层及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轨道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三、墙基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长度按净长乘以墙宽以“m2”计算。
四、散水、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五、变形缝和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六、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穿墙尺寸。出外墙地沟计算长度,设计无要求时距外墙皮1.5m计算。地沟中的钢筋混凝土过梁、盖板套用钢筋混凝土章节中相应定额子目。设计地沟断面的宽度或深度与定额子目不符时,按以下办法计算(以深度判断其范围)。
1.一般室内管沟(无地下水)
(1)1000×1000地沟(宽±,深-) I、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地沟的调整。
(2)1400×1400地沟(宽-,深±)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1400×1400地沟(深-,宽-)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400mm地沟的调整。
(3)1400×1600地沟(宽-,深-) II级荷载,适用于深度>14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
2.一般室内管沟(有地下水)
(1)800×800地沟(宽±,深-) I、II级荷载,适用深度≤800mm地沟的调整。 (2)1000×1000地沟(宽±,深-)I、II级荷载,适用深度>800mm和≤1000mm地沟的调整
(3)1400×1400地沟(宽-,深±)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1400×1400地沟(深-,宽-)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400mm地沟的调整。
(4).1400×1600地沟(宽-,深-)II级荷载,适用于深度>14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
3.湿陷性黄土地区室内管沟B1、B2型
(1)1000×1000地沟(宽±,深-) I、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地沟的调整。
(2)1400×1400地沟(宽-,深±)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1400×1400地沟(深-,宽-)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400mm地沟的调整。
(3)1400×1600地沟(宽-,深-) II级荷载,适用于深度>14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
4.湿陷性黄土地区室内管沟C1、C2型 ,C2型管沟未含钢筋用量,钢筋按图集陕02G04,P21~23用量计入套用钢筋混凝土章节中相应子目。
(1)1000×1000地沟(宽±,深-) I、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地沟的调整。
(2)1400×1400地沟(宽-,深±)I、II级荷载,适用深度>1000mm和≤1600mm地沟的调整。
上述只适用于断面在1400×1600的范围内的管沟,宽度或深度超出上述尺寸者,应分解计算。
第九章 层面防水及保温隔热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本章由屋面(分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屋面、卷材屋面防水层、涂膜屋面防水层、屋面保温隔热找坡层、其他),地面、墙面防水(分卷材防水层、涂膜防水层)和天棚、墙面保温隔热(分天棚保温隔热层、外墙内保温层)
二、各种瓦屋面(“9-1”~“9-18”)实际用瓦规格与子目中规格不同时,瓦材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琉璃瓦挑檐(女儿墙)“9-16”子目,适用于陕02J02(2/6)节点构造或类似的建筑节点.琉璃瓦屋面“9-17”和檐口附件“9-18”子目不适用于屋面工程量﹥300m2
四、金属压型板屋面(和墙面)由于尚缺较标准化的定型板件和节点构造,到位安装多由生产、供应方组织进行,定额的编制条件不甚具备。“9-19” ~“9-22”的适用范围已给出并分别标注于相应子目,不在适用范围的金属压型板屋面,招投标时建议采用市场价或加注说明。
五、本章卷材和涂膜屋面防水层、地面墙面防水层子目中均已综合考虑了规范要求增加的附加层及防水薄弱处的加强层工料。不同防水材料的屋面、地面、墙面所增加的附加层、加强层数量和材质不同,但都不再换算。除子目中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涂刷基层处理剂、卷材搭接用粘结剂以及屋面防水层中的收头等工
六、涂膜防水除SBS弹性沥青涂膜屋面防水层和地面、墙面防水层按X布X胶划分界定子目外,其他合成高分子涂膜均按涂膜膜层总厚度划分界定。设计要求涂膜厚度与子目设置厚度不相符时,可按两子目厚度差值比例增减调整人工工
七、卷材屋面防水层“9-28” ~“9-30”子目系按通常满铺工艺施工,如设计要求按条点铺或空铺工艺施工时,应另行补充。
八、本章第一节屋面设置子目均为单项子目,未综合例如嵌分隔缝、设隔离层、架空板隔热层、涂料或硬质保护层等,可按设计要求的铺设范围计算工程量。涉及本章而未设置子目的,例如各类找平层、刚性防水层、硬质保护层等,应按相关章节的规定计算工程量。
九、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子目,主要按陕02J01图集屋面保温隔热的设计要求设置。如工程设计采用其他保温隔热材料时,可按相近子目仅将保温隔热材料置换,所谓“相近”,主要指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相近。(墙面以平方米计算 屋面以立方米计算)
十、外墙内保温层的子目,主要按陕02J12-2外墙内保温构造图集的设计要求设置,子目中包括了清理基层、粘钉(粘贴)保温板材或分层粉抹保温浆料、粘玻纤网布加强、粉保护层、刮抹腻子以及图集中构造要求的钉固定件、填泡沫条、打密封膏等全部工料,但不包括上述外墙内保温构造图集中或对象工程设计中要求的水泥砂浆找平层。粉抹保温浆料性的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类保温浆料的特性
和带给粉抹操作的降效影响,综合考虑了在混凝土和砖面的基层因素。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小波大波石棉瓦、玻纤增强聚酯波纹瓦、彩色水泥瓦及粘土平瓦屋面工程量,均按铺瓦部分水平投影面积乘该部分屋面坡度系数(见附表)以“m2\"计算。不扣除斜天沟、屋面小气窗和单个出屋面面积≤0.10m2物件所占面积,但屋面
2.琉璃瓦挑檐(女儿墙)檐口附件和屋面工程量,按铺瓦面积以“m2”(檐口附件以延米)计算。配合琉璃屋面的各类脊、吻、沟、檐及附件,可按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古建分册(明清)第四章说明及第五节
3.彩钢压型板、彩钢压型夹心板屋面,均按铺设屋面板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个出屋面面积≤0.10 m2所占面积。压型板屋面的檐沟及泛水板可按展开面积计算后并入。压型夹心板屋面的檐沟及泛水板已综合包含在子目中,不再
4.卷材和涂膜屋面防水层均按设计图示要求铺设卷材和涂布涂膜部分水平投影面积乘屋面坡度系数(见附表)以“m2”计算。不扣除单个出屋面面积≤0.10m2所占面积。挑檐、女儿墙、檐沟、天沟、变形缝、天窗、出屋面房间及高低跨处等部位若采用相同材料的向上弯起部分,均按图示尺寸计算后并入屋面防水层工程量,如上述弯起部位详图中无具体尺寸时,可统按0.3m
5.柔性屋面防水层下设找平层和刚性屋面防水层工程量,按设计要求和第八章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设计要求设置分格缝并嵌填时,可按“9-59”、“9-60”增计嵌分格缝子目工程量。隔离层、保护层和架空板隔热层均按设计要求铺设范围计算各层工程量,不扣除单个面积≤0.10 m2
6.屋面保温隔热层和屋面找坡层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铺设面积乘设计厚度(找坡层为平均厚度)以“m3”物件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10m2所占面积。如不同部位设计要求坡度、厚度、材质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7.地面、墙面卷材和涂膜防水层,均按设计图示铺设卷材和涂布涂膜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0m2物件所占面积。地面防水层周边部位上卷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无具体设计尺寸时可统按0.30m计算。上卷高度≤0.50m时,工程量并入平面防水层﹥0.50m
8.设计要求在地面、墙面卷材或涂膜防水层上加设保护层时,应按设计要求
9.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铺设或粉抹范围,以“m3”(粉抹为“m2”)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10m2所占物件面积。保温粉刷石膏天棚工程量要区分不同厚度计算。有梁板天棚板区梁侧保温粉刷石膏并入天棚子目,沿
10.外墙内保温层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粘铺或粉抹面积,区分不同厚度以“m2”计算,要扣除门窗和洞口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10m2物件所占面积。
计算屋面工程量用屋面坡度系数表 条件:A=B=1之C、E值
坡 度 H/A 1.000 0.75 0.700 0.667 0.650 0.600 0.577 0.550 0.500 0.450 0.400 0.350 1:2 夹角θ 系数C 系数E 45o 坡 度 H/A 1.7321 1.6008 1.5780 1.5635 1.5564 1.5362 1.5275 1.5174 1.5000 1.4841 1.4697 1.4569 0.33 0.300 0.250 0.200 0.167 0.150 0.125 0.100 0.083 0.067 夹角θ 系数C 系数E 118o 26' 16o 42' 114o 02' 111o 19' 19o 28' 8o 32' 17o 08' 5o 42' 4o 45' 3o 49 H:A 1:1 H:A 1.4142 1.2500 1.2208 1.2019 1.1927 1.1662 1.1547 1.1413 1.1180 1.0966 1.0770 1.0595 1.0541 1.0440 1.0308 1.0198 1.0138 1.0112 1.0078 1.0050 1.0035 1.0022 1.4530 1.4457 1.4361 1.4283 1.4240 1.4221 1.4197 1.4177 1.4167 1.4158 :3 3652' o 35o 3342' o:4 :5 :6 1:1.5 3301' o 3058' o 30o 2849' o:8 1:10 1:12 1:15 2634' o 2414' o1:2.5 21o48' 19o17'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九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1.基础筏板卷材防水层子目中均已包括涂刷基层处理剂,卷材搭接用粘结剂。 2.增加外墙外保温(分板材保温、聚苯颗粒浆料保温)和楼地面隔热两部分补充定额。
3.外墙外保温层的子目,主要按陕02J12-1外墙外保温构造图集的设计要求设置,子目中不包括上述图集中或对象工程设计中要求的水泥砂浆找平层及装饰面层。对图集内不构成工程实体及比较零碎且用量较小的零星材料,归入零星材料费内。
工程量计价规则
1.基础筏板卷材防水层均按设计图示铺设卷材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0.3 m2以内物件所占面积。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外墙外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或抹)面积,区分不同厚度,以“m2”计算。要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0.30 m2 以内物件(或洞口)所占面积。
4.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柱 、垛所占体积,但应扣除凸出地面的设备基础所占的体积。
第十章,建筑装饰工程 总 说 明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本章共分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共六节组成。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1.第一节“楼地面工程”与第八章“楼地面工程”的项目划分以找平层为界。找平层以下(含找平层)列入第八章“楼地面工程”。找平层以上(不含找平层)列入本章子目。
2.第四节“门窗工程”仅包括装饰性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彩板门窗、卷闸门窗等;不包括普通门窗、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等项目,这些项目另列
3.幕墙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脚手架,应在措施费内解决。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十章各节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块料面层中的拼花子目材料单价是按成品材料考虑的,材料在现场若发生二次加工,费用另计。
2.对于价目表缺项的镶贴预制水磨石、蓝田石、汉白玉子目,按大理石子目使用,使用时只将大理石材料单价换成预制水磨石、蓝田石、汉白玉的材料单价。 3.薄板天棚面层中薄板材料单价按成品考虑,若薄板为现场加工时,其加工费另计。
4.不锈钢电动伸缩门子目中没有考虑安装钢轨时需浇筑混凝土、予埋铁件的部分,发生时套用有关的章节子目。
5.不锈钢旗杆子目中没有考虑旗杆下面的混凝土基础、底座装饰,发生时套用有
关的章节子目。
补充定额
说 明
本章补充玻璃幕墙、文化石粘贴、砂浆找平层、刮腻子、墙面打磨补洞、钢丝网抗裂缝、金属结构探伤与除锈、金属结构构件刷防火涂料等6节,共33个子目。
1.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定额。
2.玻璃幕墙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已在定额中综合,但与玻璃幕墙不同材质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3.玻璃幕墙中,玻璃规格、材质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含量不变;龙骨间距、规格设计与消耗量定额不同时,按实调整。
4.金属结构工程,规范要求除锈,其工程量按除锈部位的制作工作量计算。 中锈:部分氧化皮破裂脱落,呈堆粉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重锈:大部分氧化皮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5.金属构件中镀锌铁皮除锈按面积计算,其余钢构件除锈按吨计算。 6.金属结构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检验者,按设计要求检验项目计算。
第一节 楼地面工程
一、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节相应子目执行。 二、设计要求整体面层的找平层和面层、块料面层的找平层和结合层,其砂浆厚度和配合比与子目标注不同时,允许换算。
三、水磨石楼地面面层划分为不嵌条、嵌条、带艺术型嵌条分色三个定额子目。带艺术型嵌条系指一般直线几何图形,如:菱形、三角形和矩形等艺术组合形式。如为圆弧型等艺术形式,其艺术部分工程量的人工乘以1.25系数。
四、水磨石子目中的水泥石子浆可按设计要求的普通水泥、白水泥、白石子、彩色石子、大理石渣以及加色、不加色等种类选用。设计规定的厚度与子目不同时可作换算。
五、水磨石子目中的嵌条是按玻璃条考虑的。如使用其他材料时,取消子目中的玻璃条含量,另套相应嵌条子目,其他不变。
六、水泥砂浆面层、细石砼面层、块料面层和单贴块料面层子目中均包括刷素水泥浆(掺建筑胶)一道,水磨石面层子目中包括刷素水泥浆(掺建筑胶)两道。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八、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单件铺贴面积在1m2以内的项目。
九、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十、螺旋形楼梯按普通楼梯子目人工、机械乘1.2系数,块料用量乘1.1系数。
十一、扶手、栏杆、栏板子目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十二、楼梯栏杆、栏板子目中不含扶手,扶手应另执行相应扶手子目。 十三、“台阶”子目系指台阶中的踏步部分,踏步以外的部分可按相应楼地面子目计算。
十四、木地板如有填充材料,按相应章节子目执行。
十五、块料面层子目,也适用于上人屋面上铺设的面层。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楼地面面层按主墙间的实铺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轨道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附墙烟囱、间壁墙及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阳台楼地面按净尺寸以“m2”计算。
二、块料面层楼地面按饰面的实铺面积以“m2” 计算, 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三、楼梯面层工程量按楼梯分层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平台)以“m2”计算。计算时以楼梯楼层水平梁外侧为界,水平梁外侧以外部分套用相应楼地面子目。宽度大于500mm的楼梯井面积应扣除。
四、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连接地面的一个暗台(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300mm计)应并入台阶工程量。
五、整体面层踢脚线的工程量按房间主墙间周长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门洞及空圈所占长度,附墙垛、门洞和空圈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非成品块料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以高度以“m2”计算。成品块料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以“m”计算。楼梯踏步段踢脚线均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八、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九、弯头按“个”计算。
十、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m2”计算。
第二节 墙柱面工程
一、本节定额子目中的普通抹灰和装饰抹灰主要按陕02J-01《建筑用料及做法》设置。设计要求不同时,砂浆配合比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厚度不同的按每增减1mm
二、定额子目中的饰面材料和材料的品种、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三、水刷石、斩假石子目中的水泥石子浆可按设计要求的水泥品种、石子品种以及加色、不加色选用。
四、块料面层定额按有基层、无基层两种做法编制。
五、圆弧形、折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和镶贴块料应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六、镶贴面砖子目,按有缝、无缝两种情况考虑。有缝的缝宽按5mm~10mm综合考虑,在此范围的块料数量不予调整;如要求缝宽大于10mm时,块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要求缝宽小于5mm
七、本节子目中粘贴块料面层用的干粉粘结剂的厚度依据上海市“陶瓷面砖粘合剂(DCTA)系列”应用技术规程计算。如厚度不同时,按每100m2每增减1mm厚干粉剂用量170kg
八、普通抹灰中的装饰线条适用于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的腰线、窗台板、门窗套、压顶、扶手、横竖线条等项目,展开宽度超过300mm者执行零星项目。
九、零星项目系指各种壁柜、碗柜、书柜、过人洞、池槽花台、挑沿、天沟、雨蓬的周边,展开宽度超过300mm的腰线、窗台板、门窗套、压顶、扶手,立面高度小于500mm的遮阳板,栏板以及单件面积在1m2
十、立面高度大于500mm的遮阳板、栏板,分别按相应墙面子目人工乘以1.2系数,材料乘以1.15
十一、梁柱面(包括构造柱、圈过梁)与墙面在同一平面时,其表面抹灰或镶贴装饰执行墙面相应子目。如梁柱面与墙面不在同一平面时,
十二、墙柱面装饰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机械均乘以0.55系数。
十三、本节子目中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机械乘以1.3
十四、墙柱面装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有要求时,应按相应子目
十五、墙柱面装饰中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有要求时,应按本章第五节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隔墙(间壁)、隔断(护壁)等子目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龙骨材料用量允许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外墙面装饰抹灰按外墙的不同部位、不同饰面以图示展开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侧壁的面积也不增加。外墙裙抹灰面积的计算方法同外
二、内墙面抹灰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尺寸计算,其高度为:无墙裙的,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有墙裙的,以墙裙上平面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吊顶高度增加100mm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
内墙裙抹灰面积的计算同内墙面。
三、栏板抹灰按栏板的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计算,栏板中间有空档(200mm以内)部分不扣减。内、外抹灰种
四、压顶抹灰按展开宽度乘以长度计算。
五、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腰线、门窗套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垛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也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m2”
六、女儿墙抹灰、贴块料按相应墙面子目执行。
七、独立柱、附墙柱、梁的普通抹灰和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抹灰部位的结构尺寸计算。
八、抹灰分格、嵌缝按抹灰面面积计算。 九、镶贴块料面层按图示实贴面积计算。 十、高度在300mm 十一、柱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尺寸计算。
十二、花岗岩、大理石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十三、除子目已列有柱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墩或柱帽另增人工:抹灰项目0.25工日,镶贴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
十四、隔断按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
十五、全玻璃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全玻璃隔断如有加强肋者,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十六、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第三节 第三节 天棚工程
一、天棚抹灰子目按陕02J-01《建筑用料及做法》编制。设计要求砂浆配合比和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本节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及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三、本节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四、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的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
五、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子目均为双层结构(既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以0.85系数。
六、本节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节相应子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第506
七、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本章第五节相应子目执行。 八、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九、本节网架为非结构受力性装饰网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的面积以主墙间实际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独立柱、天棚装饰线、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檐口天棚、带梁天棚的梁侧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天棚面积内。
二、天棚抹灰装饰线按延长米计算。预制板底勾缝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凡预制板底抹灰者不计算板底勾缝。
三、吊顶天棚龙骨及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四、天棚基层和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钉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
五、板式楼梯底面的抹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六、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七、保温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八、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第四节 门窗工程
一、本节门窗安装均按外购成品列入,成品门窗价均包含玻璃和门窗附件的价格。
二、装饰板门扇制作安装按木骨架、基层、饰面板面层和门扇上安装玻璃分别计算。
三、不锈钢电动伸缩门和钢轨的数量以定额含量不同时,其伸缩门及钢轨可按工程设计要求换算。
四、门窗套、筒子板、贴脸的区别如图所示:
门窗套包括A面和B面; 筒子板指A面, 贴脸指B面。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铝合金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均按洞口面积以“m2”计算。
二、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准。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小门面积不扣。
三、防盗门、防盗窗、不锈钢格栅门按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四、成品防火门以框外围面积计算,防火卷帘门从地(楼)面算至端板顶点乘以设计宽度。
五、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按扇外围面积计算。装饰门扇及成品门扇安装按扇计算。
六、装饰门扇安装玻璃,按玻璃面积计算。并不扣减装饰板面积。 七、木门扇包皮制隔音面层、装饰板隔音面层,按实包面积计算。门扇双面包不锈钢板,按单面面积计算。
八、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花岗岩门套、门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
九、窗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十、电子感应门、全玻转门按定额尺寸以樘计算。 十一、不锈钢电动伸缩门按“m”计算。
第五节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一、本节定额刷涂采用手工操作,喷涂采用机械操作,实际施工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
二、本节定额已综合油漆的浅、中、深各种颜色,实际使用的油漆颜色不同时,不另调整。
三、对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不得调整。如需做美术
图案者,可另行计算。
四、如定额内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子目进行调整。
五、定额中的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两层单层木门窗)。三层二玻一纱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一层一玻一纱窗,一层单玻窗)。
六、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乘以系数0.49
七、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按不带托板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材面、金属面和抹灰面上的油漆工程量可分别按附表相应的系数和计算规则计算。
二、定额中的隔墙、护壁、包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 2. 3. 4.
三、隔墙、护壁、包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
四、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3系数,执行木地板相应子目。底面如刷油漆,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执行木板天棚子目。
五、天棚金属龙骨刷防火涂料按天棚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
执行木门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木门 双层(一板一纱)木门 双层(单裁口)木门 单层全玻门 木百叶门 系数 1.00 1.36 2.00 0.83 1.25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 执行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
项目名称 单层玻璃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系数 1.00 1.36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单裁口)木窗 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单层组合窗 双层组合窗 木百叶窗 2.00 2.60 0.83 1.13 1.5 执行木扶手定额工程量系数
项目名称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 挂衣板、黑板框、单独木线条100mm以外 挂镜线、窗帘棍、单独木线条100mm以内 系数 1.00 2.6 2.04 1.74 0.52 0.35 按延长米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 执行其他木材面定额工程量系数
项目名称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木护墙、木墙裙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木方格吊顶天棚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暖气罩 木间壁、木隔断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衣柜、壁柜 零星木装修 梁柱饰面 系数 1.00 1.00 1.00 1.07 1.20 0.87 1.28 1.90 1.65 1.82 1.00 1.10 1.00 实刷展开面积 展开面积 单面外围面积 长×宽 工程量计算方法 执行木地板定额工程量系数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地板、木踢脚线 木楼梯 1.00 2.3 长×宽 水平投影面积 2.金属面油漆
执行单层钢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
项目名称 单层钢门窗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钢百叶门 钢半截百叶门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钢折叠门 射线防护门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铁丝网大门 间壁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 系数 1.00 1.48 2.74 2.22 1.63 2.30 2.96 1.70 0.81 1.85 0.74 0.89 0.78 1.63 长×宽 斜长×宽 展开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按单面框外围面积计算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 执行其他金属面定额工程量系数
项目名称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 墙架(空腹式) 墙架(格板式)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挡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钢爬梯 轻型屋架 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系数 1.00 0.50 0.82 0.63 0.71 1.71 1.18 1.42 1.05 1.32 重量(t) 工程量计算方法 3.抹灰面油漆、涂料
执行抹灰面油漆涂料定额工程量系数
项目名称 混凝土楼梯底(板式) 系数 1.15 工程量计算方法 水平投影面积 混凝土楼梯底(梁式)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1.00 1.82 1.00 展开面积 单面外围面积 展开面积 第六节 其他工程
一、本节定额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本节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按第五节相应子目执行。
三、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式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棚、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矩形招牌和标箱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复杂招牌、异形招牌和标箱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子目内。 四、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五、各类装饰线条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六、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七、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34系数。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6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2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八、暖气罩挂板式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子目执行。
九、货架、柜类子目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附图。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招牌灯箱标箱
1.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式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
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5.广告牌钢骨架以吨计算。
二、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三、压条、装饰线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四、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五、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以正立面面积计算。
六、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以只或副计算。不锈钢旗杆以延长米计算。大理石洗漱台以台面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面积)。
七、柜橱类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m2”计算。 八、收银台、试衣间等以个计算,其他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第十一章 总体工程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本章分道路、人行道、室外排水工程,适用于土建施工配套的一些室外总体工程。
二、本章道路工程、人行道和室外排水工程,均不包括土方挖、运、填及灰土垫层,发生时执行第一章土、石方有关工程子目。道路基础只列了二灰碎石子目,若采用基础,材料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三、沥青路面执行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四、检查井、进水井执行第三章砌筑工程砌井子目。
五、室外排水管道,管径只列了D200mm~D600mm的管道,大于D600m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面层面积按设计长度乘以宽度计算。弯道面积的计算公式为R2×O.2146。基层面积:如设置道路侧石时,按侧石外沿每侧增加0.15m,如无侧石设置,按道路边线每侧增加0.3m,人行道按实铺面积计算。
二、石质、混凝土侧石按延长米计算,弯道侧石的计算应扣除弯道直线长度后按公式R×1.57计算侧
三、管道基础及管道铺设按实铺长度计算。管沟深度超3m时,人工乘以1.15
四、管道与道路连续施工时,沟槽回填土,人工、机械乘以1.2五、检查井以m3计,套用第三章砌筑定额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十一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广场砖铺砌按饰面的实铺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及设备等不需铺贴的面积。
2.排水管道铺设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均不扣除阀门及各类管件所占长度,应扣除排水井所占长度。
3.砼缘石、石质立缘石、石质块、条石块均按实际铺设长度以“m”计算。 4.池渗漏试验以池的容积计算。
第十二章 耐酸防腐工程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1.
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筑为准,砌立面(含沟、坑、槽)时,人工按相应子目乘以1.38系数,胶泥和面料乘1.2系
3.本定额已对整体面层的砂浆胶泥种类及块料面层的规格、结合层等分类进行了综合,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但子目中注明规格、品种的材料或半成品可以
4.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线、板。整体面层踢脚线、板随整体面层相应子目执行;块料面层踢脚线、板按立面砌筑子目执
5.由于各子目内容均已按耐酸防腐规范做了合理的设置,所以子目中的半成品数量一般不作调整,如遇非标设计或特殊施工时,可以按比例调整子目中半成
6.块料面层是根据现行建筑防腐蚀材料设计与施工手册中的有代表性的规
7.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章除注明者外,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0.3m2以上的孔、洞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
2.踢脚板按净长乘以高度以“m2”计算,应扣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第十三章 脚手架工程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1.本章脚手架是按钢管架编制的,施工中采用其他材质脚手架时,均不换算或调整。
2.外脚手架是按双排架编入的,定额中综合了上料平台、防护栏杆等。实际使用单排外脚手架时按双排外脚手架子目乘以系数0.7。
3.里脚手架综合了外墙内面装饰,内墙砌筑及装饰,外走廊及阳台的外墙砌筑与装饰,走廊柱与独立柱的砌筑与装饰,现捣混凝土柱和墙结构施工及装饰等脚手架的因素。
4.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8。
5.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是指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与其他物体隔离等的防护架。
6.建筑物垂直封闭子目中已考虑了水平挂设的安全网,不得另行计算。
7.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超过2m不足3m时,应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超过3m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
8.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
9.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10.满堂基础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的50%计算脚手架。
11.装饰脚手架适用于由装饰施工队单独承担装饰工程且土建脚手架已拆除时搭设的用于装饰的脚手架。
12.一般土建的脚手架中已经包括了装饰阶段的脚手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外脚手架分不同墙高,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计算,有女儿墙者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地下室外墙高度从设计室外地坪算至底板垫层底。如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工程量按上层缩入的面积计算,但套用子目时,子目步距的高度按由设计室外地坪至塔楼顶面计算。裙楼的高度应按设计室外地坪至裙楼顶面的高度计算,套用子目时按相应高度步距计算。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的脚手架工程量应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檐口高度分别计算。
2.计算外脚手架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不扣除;有山墙者,以山尖1/2高度计算。
3.水池墙、烟道墙等高度在3.6m以内,按外脚手架子目的70%计算,3.6m以上套用外脚手架子目。石墙砌筑不论内外墙,高度超过1.2m时,按外脚手架计算,墙厚大于40cm时,则按外脚手架子目乘以系数1.7计算。
4.毛石挡土墙砌筑高度超过1.2m,按一面外脚手架计算。 5.房屋建筑里脚手架按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按各层建筑面积计算,层高超过3.6m每增1.2m按调增子目计算,不足0.6m不计算。在有满堂脚手架搭设的部分,里脚手架按该部分建筑面积的50%计算。无法按建筑面积计算的部分,高度超过3.6m时按实际搭设面积,套外脚手架子目乘以系数0.7计算。
6.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高度超过3.6m时,计算满堂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5.2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
7.天棚面单独刷(喷)涂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均不计算脚手架费用,高度在5.2m至10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10m以上按80%计算。
8.整体满堂钢筋混凝土基础,凡其宽度在3m以上,深度在1.5m以上时,增加的工作平台按其底板面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 二、其他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2.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3.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以“m2”计算。
4.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m2”计算。
5.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6.依附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7.架空运输道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8.烟囱脚手架,分不同内径、高度,以座计算。高度是指室外地坪至烟囱顶面的高度。
9.砌筑筒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筒仓组合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顶面高度,以“m2”按外脚手架子目计算。
10.电梯井字脚手架依据井底板面至顶板底高度,按单孔套相应子目以座计算。
11.蓄水(油)池、大型设备基础高度超过1.2m时,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高度以“m2”套外脚手架子目计算。
12.围墙脚手架,面积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套相应步距的外脚手架子目乘以系数0.7计算。
13.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计算脚手架。 三、 装饰装修脚手架
1.满堂脚手架,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柱、独立柱所占的面积,其基本层高以3.6m以上至5.2m为准.凡超过3.6m、在5.2m以内的天棚抹灰及装饰装修,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层高超过5.2m,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增加层的层数=(层高-5.2m)÷1.2,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者,其内墙面粉饰不再计算粉饰架,只按每100㎡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
2.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长乘墙高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同一建筑物各面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定额步距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子目中所指的檐口高度5~45m以内,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3.利用主体外脚手架改变其步高作外墙面装饰架时,按每100m2外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独立柱按柱周长增加3.6m乘柱高套用装饰装修外脚手架相应高度的子目。
4.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5.安全过道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架宽×架长)计算。
6.封闭式安全笆按实际封闭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实际用封闭材料与子目不符时,不作调整。
7.斜挑式安全笆按实际搭设的(长×宽)斜面面积计算。 8.满挂安全网按实际满挂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9.吊栏脚手架以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面至外墙顶的高度计算,长度以墙的所需外围长度计算。
10.铁管移动架按座计算。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十三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本章节共增加了爬架的搭设拆除子目、爬架提升、降落及挑架底部支撑共4个子目。
1.爬架的搭设拆除子目已包含了爬架的搭设、拆除、以及场外运输费,不包含爬架的方案设计费用,方案设计费根据不同工程按实际发生计算。
2.爬架提升子目已包含了提升所需的预埋铁件,爬架降落子目没有考虑预埋铁件,需要时另行计算。
3.挑架底部支撑没有考虑挑架架体费用,架体费用执行相应消耗量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爬架搭设拆除子目按搭设的外墙长度乘以实际搭设高度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2.爬架提升子目和爬架降落子目按照爬架提升或降落外墙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3.挑架底部支撑子目按搭设外墙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第十四章 垂直运输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 建筑物垂直运输
1.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板顶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2.本消耗量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主体与装饰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按规定单独计算的机械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若主体和装饰不是同一个施工单位施工,而由两个施工单位承包时,装饰工程按装饰工程的垂直运输定额计算,而主体施工企业在计算垂直运输时应乘以0.85
3.檐高3.6m以内的
4.本消耗量定额项目的划分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同时界定的,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
5.同一建筑物有多种功能(或多种结构)时,按主要功能(或占比例较大的结构)
6.20m(6层)以上的同一建筑物,其高度不同时檐口计算高度可按不同高度的
计算檐口高度(m)=(高度①×面积①+高度②×面积②+……)/总建筑面积
7.
8.服务用房系指具有较小规模综合服务功能的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
9.内浇外砌、内浇外挂、全装配建筑物的垂直运输消耗量定额参照剪力墙(滑
模施工)
10.檐高超过120m时,檐高每增10m的垂直运输定额,适用于现浇框架、框
二、 构筑物垂直运输
构筑物的高度,从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顶面非水平的以结构的最高点为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消耗量定额,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功能及高度按建筑面积以“m2”计算。檐高大于120m时,按不同建筑物结构类型的120m定额为基数,均套用每增10m的垂直运输定额。建筑面积按统一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消耗量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1m子目计算,不足1m时按1m
附:装饰工程垂直运输
一、本定额不包括施工电梯25km内进出场及安装拆卸消耗量,实际装饰装修工程中确实使用了施工电梯作为垂直运输机械(利用土建主体施工电梯除外)时可参照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有关规定计算一个台次的25km内进出场和安拆消耗量
二、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是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面的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是指室外地坪至相应地(楼)面的高度。
三、檐口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消耗量定额。
四、带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 室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消耗量定额。
3.6m,则地下
五、再次装饰装修利用已有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或通过楼梯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按实(或协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饰装修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
二、地下层超过二层或层高超过3.6m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十四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1.采用非滑模施工的住宅楼(剪力墙)工程,不论采用何种施工工艺,均套用剪力墙(非滑模)定额。
2.采用非滑模施工的医院、宾馆、图书馆建筑,按相应滑模施工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功能及高度,按建筑面积以“m2”计算。
第十五章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层数6层)
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檐口板顶)的高度,女儿墙不计算高度。
三、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其套用定额的计算高度可按不同高度的各自建
筑面积按下式计算,计算高度超过20m
计算高度(m)=(高度①×面积①+高度②×面积②+…)/
四、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0.00以上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五、建筑物超高施工用水加压水泵台班定额中已考虑了水泵停滞台班因素。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见说明四)中的全部人工工日乘以降效系数计算。
二、吊装机械降效按第六章吊装项目中全部机械,分别对其消耗台班量乘以降效系数计算。
三、其他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分别对消耗台班量(扣除吊装机械)乘以降效系数计算。
四、建筑物超高施工加压用水泵台班消耗量,按±0.00以上建筑面积以“m2”
附:装饰工程超高降效系数
一、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 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板顶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饰装修楼面(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指檐口板顶高度),按装饰装修工程的人工与机械费以元为单位乘以
第十六章 附 录
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附录一 砼及砂浆配合比 一、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依据2002年陕西省建筑经济定额办公室组织各地市造价管理部门调查收集的实际工程用配合比进行综合确定的;抹灰砂浆、耐酸防腐用特种砂浆、特种砼等是参照九五国家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中和陕西省九九
二、各种砼及砂浆配合比均未包括制作的人工和机械用量。
三、各种砼及砂浆配合比材料用量配制损耗已计入材料用量中。
附录二 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安装、拆卸
一、本附录二是按建设部2001“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规定编制的需要单独计取的施工用大型机械25km以内场外往返运输、安装拆卸及基
二、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吊装工程中的消耗量定额虽未按场外运输和安装拆卸分列,但均已包括了机械的25km内场外往返运输和安装拆卸工料在内。 三、塔式起重机(自升式除外)基础及轨道安装拆卸,其轨道以直线型为准,如铺设弧形时其轨道基础铺拆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5计算。
四、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基础铺拆是按带配重固定式基础考虑的且未包括基础打桩因素,如需打桩时按图示及有关规定另行计算。不带配重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式基础铺拆、自升式塔吊如需设置行走轨道的基础铺拆,应按实际工程量依据有关规定另行计算。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子目是以塔高45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定额增加20%
五、安装拆卸消耗量定额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必要的试运转台班消耗量。
六、檐高20m(6层)以内的建筑物采用卷扬机施工时不得计取大型机械25k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的大型机械25km内场外往返运输和安装拆卸消耗量定额依据其相对应的施工工艺按1000m3工程量计算;基坑降水按所采取的降水工艺设备按每一个降水单位工程计算一次。未列机械场外运输项目的土石方工程量不得作为其计算大型机械25km
二、桩基工程依其施工工艺及所配备的大型机械设备按照一个单位工程计取一次。
三、吊装工程以100m3混凝土构件或100t金属构件为单位计算,适用于采用
四、以塔式起重机和自升式塔吊作为垂直运输工艺,其大型机械25km内往
2009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
说 明
本章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十六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定额
说 明
本节补充的配合比是根据市场收集的实际工程用配合比进行综合确定的,配合比中已包括材料用量配制损耗,未包括制作的人工和机械用量。
措施项目说明 说 明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以下简称《09规则》),在2004年颁发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 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二次搬运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五)税金。 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
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各专业适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工程。
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砼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浆)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热、路灯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 三、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四、计价费率的使用规定
1、计价费率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率,编制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约定合同价以及竣工结算均必须按照规定计取,不得缺项,也不得对费率实行浮动。
2、编制最高限价,应以本计价费率中全部费率为依据。以体现招标最高限价为社会平均价的编制原则。
3、编制投标报价,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率外,其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也可参考本计价费率中相关费率。
4、约定合同价,招标工程应以中标价中的计价费率为依据,不得改变其计价费率。
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直接发包的工程,合同价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费率计取,其他费率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参照本计价费率计取。
6、竣工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费率计取。
7、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实行行业统筹,由项目业主缴纳。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时按规定计价。结算工程价款不包括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8、税金不分专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础计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
当发包人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总承包人服务的范围及深度,总承包人应在报价中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编制最高限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总承包服务范围及深度,计列总承包服务费,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可按分包工程造价2-4%的计取;发包人只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可按其总价值的0.8-1.2%计取。
投标人自主确定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
2、关于停工损失费的索赔
承包人按照双方约定进入施工现场后,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超过24小时,且不存在转移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必要条件,发生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应按索赔程序办理。
停工损失费的索赔应按发承包双方约定计算,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下式计算:
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停工天数×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单价×0.4
施工人员停工损失费=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停工总工日数×基期综合日工资单价
周转性材料停工损失费=停工天数×周转性材料租赁单价/天 上述周转性材料是指,模板及支架、脚手架钢管、扣件等。
计价费率
一、 不可竞争费率: 1、 规费(不分专业)(%)
计费基础 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3.55 0.15 0.45 0.07 0.04 0.04 0.30 0.07 失业 保险 医疗 保险 工伤 保险 残疾 就业 保险 生育 保险 住房公积金 意外伤 害保险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建筑、安装、装饰工程(%)
计费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2.60 环境保护费(含排污) 0.40 临时设施费 0.80 (2)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计费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1.80 环境保护费(含排污) 0.40 临时设施费 0.80
3.税金(不分专业不可竞争)
计税基础 分步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 适用 纳税地点在市区 纳税地点在县城、镇 纳税地点在市区、县城、镇以外 税率(%) 3.41 3.35 3.22 二、 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费率 2、 建筑工程 (1)企业管理费
适 用 一般土建工程 机械土石方 桩基工程 人工土石方 计费基础 分项直接工程费 分项直接工程费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费率(%) 5.11 1.70 1.72 3.58 (2)利润
适 用 一般土建工程 机械土石方 桩基工程 人工土石方 计费基础 分项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 分项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 分项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 费率(%) 3.11 1.48 1.07 2.88 (3)措施费(费率计取部分)(%)
适 用 一般土建工程 机械土石方 桩基工程 人工土石方 计费基础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验费 二次搬运费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分部分项工程费 -可能发生的差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可能发生的差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可能发生的差价 人工费 0.76 0.10 0.28 0.86 0.34 0.06 0.28 0.76 0.42 0.04 0.06 0.36 2.装饰工程 (1)企业管理费
计费基础 分项直接工程费 费率(%) 3.83 (2)利润
计算基础 分项直接工程费+管理费 费率(%) 3.37
(3)措施费(以费率计取部分)(%)
计算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 -可能发生的差价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0.30 0.08 二次搬运费率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 0.15 3.安装工程 (1)企业管理费
计费基础 人工费 费率(%) 20.54 (2)利润
计费基础 人工费 费率(%) 22.11 (3)措施费(以费率计取部分)(%)
计费基础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二次搬运费率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 人工费 3.28 1.64 1.45 4、 市政工程
(1)企业管理费
适 用 市政工程(土建) 市政工程(安装) 人工费 计费基础 人工费+机械费 11.60 20.67 费率(%) (2) 利润
适 用 市政工程(土建) 市政工程(安装) 人工费 计费基础 人工费+机械费 10.45 22.85 费率(%) (3)措施费(以费率计取部分)(%)
适用 计费基础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市政工程(土建) 人工费+机械费 市政工程(安装) 人工费 2.61 5.31 1.83 3.71 1.09 3.12 二次搬运费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 5、 园林绿化工程
(1)企业管理费
计费基础 人工费 费率(%) 21.89 (2)利润
计费基础 人工费 费率(%) 24.19 (3)措施费(以费率计取部分)(%)
计费基础 人工费 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5.61 3.92 二次搬运费率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 1.74 附录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
由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基本工资; (2) 工资性补贴;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4) 职工福利费;
(5)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6) 参加社会保障保险按规定由职工个人缴纳费用。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 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
全部费用。
(3)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
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
的时间价值。
(2)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
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
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檫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 中小型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
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 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
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
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 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
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 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 8、财产保险费; 9、财务费;
10、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费;
12、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 审计费、咨询费;由企业按规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各项经费、六个月 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 (三)利润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 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
(一)通用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及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2、冬雨季及夜间施工措施费
(1) 冬雨季施工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及施工降效所发生的费用。
(2) 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
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1)测量放线、定位复测费
(2)检测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地基基础承载力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
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要的费用。
7、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8、施工影响场地周边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安全的临时保护设施。(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 三、其他项目费
由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等组成。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2、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拟另行分包专业工程的金额。 3、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服务,对发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管理、服务以及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规费:是指国家、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一)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 (三)意外伤害保险。 五、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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