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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计量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2022-09-2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浅议公路工程计量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摘要:本文分析了根据作者实际工作经验,探讨了公路工程计量中常见的几个问题,以及采取的相应解决方法,仅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公路工程;计量;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 to explore several common problems in highway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take the appropriate solution for your reference.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common problems;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 公路工程计量中常见的几个问题 1.1 合同规定与实际发生不符

某一级公路涉及电力电讯设施拆迁,与电力电讯相关部门签订协议,由于公路线路较长且电力电讯线路分散,电力电讯部门调运机械设备不合算,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予以配合,由此增加施工费用,对施工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计量。 1.2 土石方比例的变化

这种现象在公路工程项目普遍存在。公路工程预算中土方分为三类:软土、普通土、硬土,石方也分为三类:软石、次坚石、坚石,而工程量清单中仅按土方和石方分类,故工程变更一般是土方变更为石方,即土变石现象,极少数是石方变更为土方。施工过程中通常的做法是由施工单位提出《路基土石比例申报表》,经驻地办审核

后,再由总监办审批,由设计单位派驻工地的设计代表现场核实,同意工程变更。最终按核定后的土石比例及土石方数量计价。 1.3 路基工程成品保护问题和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测问题 某一级公路,路基填料为风积砂,路基成型后因当地风沙严重,为避免路基风蚀,建设单位提出粘土封闭保护;混凝土灌注桩招标文件要求是小应变检测,在施工期间为更好的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施工质量改为声测管检测,由此增加施工费用,对施工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计量。

1.4 涵洞及通道的地基处理

在计量支付文件中,经常可以看见这样的工程变更,某涵洞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时,经触探试验,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采用回填砂砾、碎石处理地基。对于这部分基底处理,监理工程师往往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来计量,通过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造价。 1.5 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错误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般是由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编制。但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也参差不齐,出现数量错误。 1.6 工程变更问题

变更增加的内容进行核增,而变更减少的内容却不进行核减。例如某一级公路,设计文件是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和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开工后,施工单位提出当地石屑质量较差且价格过高,提出砂砾

代替石屑,建设单位经过考察后也认为是实际情况,于是同意变更处理,计量按原合同价格进行计量。 2 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

2.1 合同规定与实际发生不符,在拆迁协议中的合同总价包括所发生的机械费用,不应该另行计量。同时不应该是计量的工作内容,应是征拆部会同合同部从征拆经费中支出。

2.2 土石方比例变化的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原设计文件中土石方的比例。如原设计单位不同意变更,工程计量应该坚持原设计文件中的土石方数量进行计量,审计时以设计单位出具的文件为准。

2.3 根据技术规范的计量规定,涵洞以图纸规定的洞身长度或沿涵洞中心线量测的进出洞口之间的洞身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计价中包括基础挖方、地基处理与回填,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与支付。按照技术规范规定计量、以合同单价支付,包括了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涵洞工程所必需的费用,是对完成涵洞工程的全部偿付。虽然变更增加设计文件以外的地基处理,是由于基础的不可预见性造成的,但是该风险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过投标时的现场考察、查阅有关参考资料是可以事先预见的,并在合同单价中加以综合考虑。站在工程审计的立场,涵洞只能按不同孔径

及涵长以米计量,其单价费用包括为完成涵洞以及其他有关的全部施工费用。笔者认为,象这样的风险,在工程招标阶段,招标人

可以通过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技术条款明示存在的风险并明确责任的划分,促使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既可避免今后在该问题上与承包人纠缠不清,也可使得该风险一旦出现,承包人也容易能够承受,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施工。

2.4 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数量错误,工程计量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其一,根据工程量清单说明的第2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其二,根据交通部范本规定的合同文件优先次序:①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④合同专用条款及数据表;⑤合同通用条款;⑥技术规范;⑦图纸;⑧标价的工程量清单;⑨投标书附表;⑩其他文件。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次序在先者为准。所以工程审计最终确认的工程数量应该是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

2.5 工程变更问题,笔者认为这种变更是更改了公路的结构形式,属于重大变更,应报公路主管部门审批和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变更,计量时需按材料调整单价,不可按原合同价格进行计量。 3 预防措施

在审查公路工程招标文件中合理编制工程各类风险说明和风险承担办法,在合同协议中明确双方对不可预见的风险所承担的责任。加强公路工程审计,提倡过程审计,委托工程造价公司等中介机构对公路工程计量审核,严把计量关,降低工程投资,同时工程计量

支付也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

本文中笔者提出一些公路工程建设中计量支付的常见问题,与广大审计和计量人员商榷。以期取得抛砖引玉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s].jtgd020-2006.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5.

[2] 高等学校试用教材.路基路面工程[m].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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