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无计划停风
应
急
预
案
编制时间: 2011年1月10日
编制单位:
批准执行时间: 2011年1月15日起执行
批准执行人: 一、目的
为保证我公司主扇发生无计划停风后能采取正确的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主扇供电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主扇本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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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事故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按本预案进行处理。
三、职责
1、总工程师直接指挥主扇无计划停风后的撤人、断电,恢复通风送电工作。
2、各分管副总经理在主扇发生无计划停风后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工作,配合总工程师的指挥。
3、各业务副总在总工程师的指挥下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4、安全、通风、机电、生产地质技术部部长负责全面落实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5、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面统一协调、落实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有详细记录。
6、分管调度的助理负责全面掌握调度的各种台帐记录情况,并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安排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主扇无计划停风汇报程序
井下职工或井下队长—矿调度室(应急指挥中心)—总工程师—矿长
五、主扇无计划停风后的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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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扇发生停风后,主扇司机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2、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煤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各分管副总经理及副总和生产地质技术部部长到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上述领导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应急指挥中心。
3、总工程师根据主扇停风的原因及主扇停风后各采掘面瓦斯涌出情况及停风时间决定井下停电、撤人范围,通风调度负责落实停电、撤人的情况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4、井下生产队组的值班队干接到总调度的命令后,及时通知作业现场人员,由作业现场的跟班队干、瓦检员、安监员组织作业人员撤离至采区进风巷道中有电话的地方待命,并切断作业地点所有动力、风机的电源。瓦检员负责安排专人在巷道口设置栅栏,跟班队干、安监员负责现场监督并落实人员撤离情况,并及时向总调度汇报。运输队司机切断蓄电池电源,施闸制动,配电室听从调度命令切断各地点电源。
5、井下各队零散作业人员由各队组的值班队干负责通知临近作业人员通知附近人员撤离;未能通知的零散作业人员,感觉无风时,就近撤到采区轨道巷或皮带巷,电话向总调度室汇报撤离的情况。
6、当主扇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时,总工程师命令井下作业人员撤离到井底车场,当主扇停风时间超过2小时或井底瓦斯浓度超过0.5%时,总工程师命令井下作业人员撤离至井上。调度通知降压站切断井下高压电源,人员乘猴车上井。如主井瓦斯浓度超过1%时,停止猴车运行,切断井口电源,人员步行上井。调度切断井下除井底车场电话外的电话,切断井上通往井下的其它线路(如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系统)。队组负责清点人数并汇报调度,通风工区跟班队干最后上井,在主副斜井口钉栅栏,安排专人看守,并1小时检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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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瓦斯。
7、机电动力工区维运队岗位人员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安排,严格按要求进行停送电操作。
六、应急解除
1、当故障排除后主扇可以恢复通风时,主扇司机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由总工程师下达主扇恢复正常通风的指令。主扇恢复正常通风后,主扇司机要及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2、主扇恢复正常运行,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方可安排人员下井;井底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送猴车电源;配电室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方可井下送电。正常通风10分钟后,由瓦检员检查停风区域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当各点瓦斯浓度符合规定,由总工程师下令恢复各地点风机专供。
3、通风工区区干、队干现场指挥按规定程序排瓦斯,一翼所有地点排完瓦斯,经区干同意,汇报调度后,方可送该翼动力电源。
4、井下排完瓦斯后,其他人员方可接调度指示下井,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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