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郭洪业hongyeg@163.tom 激 应出台了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 以加强公司责任为宗 旨 着重明确公司管理层在信息披露准确性方面的刑事 多 其中现金薪酬高出45%,总薪酬高出1 9O%。 在英国 英国政府设计了将经理人薪酬和公司业绩 挂钩的机制 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经理人追求近期股价 上升和个人财富增长的短视行为。最初在Cadbury报告 中就提议CEO和董事会主席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随后的 Greenbury报告针对董事薪酬作出了更为细致的建议:设 责任并提高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美国的法律框架历来以判例法为主体 然而萨班斯 法案却将公司管理层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用成文法的 方式明确加以限制和规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标志着 前所未有的政府管制 布什总统称该法案是自罗斯福时 代以来美国商业行为最深远的变革。它无疑对美国公司 治理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强制性的内部控制 和外部评价标准不仅加大了政府的监管成本 也使得上 立独立的薪酬委员会 将公司有关董事的薪酬政策、董 事薪酬的种类及详细项目、股票和期权激励的相关信息 予以披露,作为公司年报的一部分 以报告书的形式提 交股东会承认 使薪酬激励更加公开、透明 便于监管。 2003年英国修订了 公司法》 要求公司在年度报告 中披露的两项引人关注的内容:一是必须披露参与设置 高管薪酬方案的薪酬顾问姓名,以杜绝薪酬顾问不具备 独立立场的现象:二是如果确定的薪酬是与同类公司比 较的结果 必须披露参照的对等团队 避免在设定管理 市公司的运作成本大幅攀升。严格的规定使不少外国公 司望而却步 推迟或取消在美国的上市计划 甚至从美 国资本市场退市。许多研究认为面对丑闻美国的立法反 应过度了 过于严格的强制性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 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 者薪酬时不比较业绩,致使公司支付的薪酬不断上升。 管理层激励:激励过度还是适度? 高管薪酬被视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美国和 英国普遍采用股票或期权对公司高管层进行激励 这种 激励机制设计的初衷是协调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利益;中 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一直强调股权激励和外部约 束,由于股权过于分散 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 力度大为降低 形成”弱股东 强管理层”现象 加之 美国文化中弘扬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带来公司业绩上 突,鼓励经理人致力于为股东创造财富。但研究表明, 英国和美国的薪酬的增加与公司业绩之间没有明确的联 系。而与英国相比,美国的CEO薪酬和股权激励要高很 升的CEO通常会受到资本市场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大力 追捧。美国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大为泛滥,带来了较为 严重的治理缺陷,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用脚投票使得经理 June.2008 75——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CUTTlNG EDGE一前沿_ 人处于巨大的高股价压力之下,过多的薪酬会致使经理 此人们开始怀疑外部市场监控的有效性。为此,美国正 人产生操纵和平滑利润的动机:经营者片面追求股票升 在放宽机构投资者持股的限制,使机构投资者在单一公 值的收益,导致了企业经营的短期行为,出现经营者的 司中的持股比例进一步增大,从而适时地强化公司股权 收益快于所有者的收益增长,甚至导致公司财务造假。 的集中,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作用,使其表现出 机构投资行治 :市场机制还足秘檄参 ? 目前在英国,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最大的 股东,持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O%。美国的机构投资 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重也从7O年代中期的3O%左 右提升到5O%左右,但两国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机制却是截然不同的。 在英国,证券市场已经从高度分散的个人持股演变 为相对集中的机构化持股,这种转变使机构投资者越来 越积极参与所投资组合公司的治理事务,机构监督成为 英国公司治理的重要机制。 英国的机构投资者可以私下采取行动组成监控联 盟,在不引起公众关注的情况下控制管理层的过度行 为,他们没有义务公开整个控制过程。在诸如董事会薪 酬、新董事的任命和执行官的薪酬等事务上,英国的董 事会董事面临更多来自机构投资者的压力。英国的机构 投资者还会涉足公司的战略制定、董事会有效性、经理 人薪酬和CEO的连任等事务。他们就像重大决策和治理 问题的”预警系统 .衡量着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在美国,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来自外部市场的监督约 束,如资本市场、经理市场、控制权市场等,形成对企 业经理人的权力约束和制衡。机构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 关系很少表现为合作并寻求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而更 多地表现在分析家和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门之间为迎合证 券分析师们每季度的财务预测而进行的对话。由于股权 分散造成的监督成本过高,投资者关注的是所持有的有 价证券的收益率变化上,通过不断变换持有的有价证券 组合,以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这种机制的作用结果是,公司经营者迫于资本市场 上证券价格的压力,把注意力集中在公司的近期赢利上, 忽略了制订长期经营的战略目标:与此同时,以敌意收 购来置换低效率的管理层的市场治理机制,不可避免地 导致较高的治理成本,且频繁的并购行为加剧了公司经 营者行为的短期性,并且有可能恶化公司代理问题。因 76 0IREcToRs&BoAR0s June.2008 股东的积极性,对公司管理层产生硬约束。 蕞书会效率:独 性还是CEO俱乐部? 美国和英国的董事会采用的都是单一的董事会制 度。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主体,其有效性成为公 司治理成败的关键,而董事会独立性是发挥其有效性的 先决条件 在英国,公司治理中董事会架构有明确的规定。 1 992年的Cadbury报告就首次提出CEO和董事长必须由 不同人担任,董事会一半以上董事应由非执行董事组 成,而且所有的董事任命都有非常正式严格透明的程 序,董事会中的提名委员会都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这些 建议分化了公司高层的权利,鼓励董事独立于经理人进 行经营决策并有效监管经理人的行为 2003年的Higgs委员会专门针对非执行董事的作用 和有效性展开调查研究,除了再次强调两职分离,报告 进一步明确指出非执行董事应该对公司的决策负责,监 管经理人的业绩,决定执行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委任,为 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控制体系的风险承担一定责任。 在美国,虽然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由于 股权的分散,使董事的选举实际上是CEO等高级管理人 员操纵,董事会也主要由CEO控制,而CEO本身又常 常兼任董事会主席,两职合一使CEO权力过大,使独立 董事制度形同虚设,因而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也难以实 现。例如,在安然公司董事会的17个董事中有包括知名 人士在内的1 5个外部董事,但是董事之间的复杂关系使 董事会成为一个由CEO掌控的俱乐部。董事会的独立性 难以保持,有效性更难以发挥。 近年来,美国正积极推动两职分离来确保董事会权 力独立制衡以及董事会决策与监督效率的提高。GMI进 行的一个调查报告显示,美国受调查的公司中,到2003 年为止有47%的公司总裁和董事长是一个人兼任的,但 在2005年的调查发现,其中的39%已经将这两种职务 加以分开了。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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