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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省优质工程)灾后援建工程项目评审办法》有关条款修改的通知

川建质安监协[2010]14号

各援建省市指挥部(指挥组)及参建企业:

为了能更充分地反映各援建省市援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调动施工企业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根据各灾后援建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四川省天府杯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灾后援建工程项目评审办法》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1、原《评审办法》规定中申报工程规模应达到“建筑面积5000m以上的群体房建工程”;现改为:建筑面积3000m以上的群体房建工程。

2、原《评审办法》规定申报工程规模应达到“建筑面积2000m以上的单体房屋工程”;现改为:建筑面积1000m以上的单体房屋工程。

3、对于因为时间、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未参加省结构优质工程评选的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剪力墙结构的建筑工程可参加天府杯奖的评选;但参加过省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又未获奖的建筑工程不能参加天府杯奖的评选。

4、原《评审办法》规定: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的评审工作,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现改为: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的评审工作,原则上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必要时还可临时增加评审次数。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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