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经认真审核后认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监事:
马艳红 焦会芬 蔡晓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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