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小学教学质量检测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认真落实素质教育,不断完善教学质量动态管理的有效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有效提高我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评价分为直属小学和乡镇教育办两个系列。
二、每学年进行两次教学质量检测。直属小学由教育科和教研室组织,乡镇小学由教研室和乡镇教育办组织。
三、依据素质教育要求,为了充分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所开科目均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为主,考查为辅)。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
(2)考查科目:
品德与生活、艺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
四、直属学校由教育科和教研室组织考试评价。
五、乡镇小学考试评价由乡镇教育办统一组织。质量检测试卷由市教研室统一提供,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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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一时间、统一科目,统一要求。
六、直属校、乡镇教育办在考试结束后把学校、教师的质量检测统计表及时上报教研室、教育科,并在武安教育网上公布。
七、各单位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开好质量分析会,形成文字材料上报教研室。
八、以各乡镇、直属校为单位,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九、总结好一年一度的教学工作,做好下学期的工作谋划。
200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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