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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考核分数量化标准

2021-03-1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物业管理考核分数量化标准

一.建章立制(10分)

物业公司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完善各类工作台账、表格和记录,具体目录见(附件);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二.领导督查(10分)

对于县、局领导的督查或者是突击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保安脱岗失职、卫生打扫不彻底、绿化养护不到位、维修维护不及时等;每接到一起领导督办扣5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三.定期检查(60分)

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保安管理股按有关规定,对安保、保洁、维修等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随机抽查,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物业保安的考核评分

1.保安人员当班时间着装不整齐,举止不规范,佩戴不完整者,每人每次扣1分。

2.保安人员当班缺岗、串岗、擅自离岗者,每人每次扣2分。

3.保安人员醉酒当班或者酒后上班,在禁烟区吸烟者,每人每次扣1分。

4.保安人员当班睡觉、看小说、玩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保安人员巡逻巡更次数每少一次扣2分。

6.发生重大治安、消防等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处理的,每次扣3分。

7.发现车辆出入未按章行驶(北进南出)或出现乱停乱放的,每次扣2分。

8.保安人员当班时间发现上访者未及时劝阻和上报,影响了行政中心上班秩序的,每次扣3分。

●保洁工作的考核评分

1.地面、道路、广场、停车场、明沟、绿地有明显杂物、垃圾、纸屑、堆积物、淤泥、积水的,每处每次扣1分。

2.卫生间、垃圾桶、果皮箱周围有污渍、杂物、积水和明显异味的,每处每次扣1分。

3.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地下车库、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墙壁、玻璃窗、指示牌、天花板、公共灯具有明显灰尘、污渍、蜘蛛网、纸屑、烟头、垃圾和堆放杂物的,每处每次扣1分。

4.垃圾箱、垃圾池未及时清除、消毒的,每处每次扣1分。

5.污水井、化粪池、排污沟(管)、卫生间出现堵塞、满溢的,每处每次扣3分。

6.外景灯柱、旗杆护栏、花坛围石、喷泉池台有污垢、泥痕的,每处每次扣2分。

7.天台、屋顶有垃圾堆积的,每处每次扣2分。

●维修维护工作的考核评分

1.未做好对设施设备的养护及安全、防火、防水系统检查检修的,每起每次扣3分。

2.对于业主的报修,未按规定及时维修处理的,每起每次扣2分。

3.公共水龙头、照明开关损毁未及时修复,造成长流水、长明灯的,每处每次扣1分。

4.景观灯、广场路灯、喷泉灯光损毁未及时修复的,每处每次扣1分。

5.喷泉水池水面有漂浮物、池水有异味、水底有淤泥和沉积物的,每处每次扣1分。

6.消防设施、器材、指示标志不完备,应急照明不完好,应急通道不畅通的,每处每次扣2分。

7.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每次扣5分。

●绿化养护工作的考核评分

1.草皮、乔木、灌木、篱、球等未按要求整理修剪的,每处每次扣3分。

2.绿地内杂草比例大于5﹪、覆盖率低于95﹪的,每处每次扣3分。

3.花、草、树木出现枯死和发生病、虫害的,每处每次扣4分。

4. 业主反馈(20分)

物业公司每月必须通过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行政中心45家入驻单位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调查单位至少达到90%以上,并统计出具体的调查结果与数据报物业管理股(以单位签字盖章的调查表格为准);满意度达到95%(含95%)以上的计20分,达到90%--95%(含90%不含95%)的计15分,达到85%--90%(含85%不含90%)的计10分,达到80%--85%(含80%不含85%)的计5分,满意度在80%(不含80%)以下计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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