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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新闻娱乐化倾向

2021-10-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第11卷第16期2020年08月Vol.11 No.16August 2020浅析网络新闻娱乐化倾向

夏潇然

(湖北日报 荆楚网,湖北 武汉 430071)

摘要:在互联网和移动媒体快速发展和普及的今天,人们获取网络信息越来越便利,网民人数激增。大众对互联网不再陌生,互联网给人们提供更多工作和休闲娱乐的途径,获取信息的方式也由原来的广播或报纸等传统媒体变为如今的互联网,可以说我国正进入泛娱乐化时代。新兴媒体的新闻类型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而娱乐化的新闻也逐渐渗入社会的方方面面。原本严肃的新闻内容以一种娱乐化的形式报道给大众,在激发大众阅读兴趣的同时,也让本该严肃、真实的新闻丧失自身作用。

关键词:网络新闻;新闻娱乐化;新媒体中图分类号:G21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16-0125-02一、网络新闻娱乐化成因第一,新闻有所谓的硬新闻和软新闻之分,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硬新闻主要关注国计民生等严肃事件,有很强的政治、经济色彩;软新闻则主要关注个人生活、八卦趣闻等娱乐资讯。如今,为吸引眼球,增强新闻的娱乐性、趣味性,媒体从业者将本该严肃正式的新闻议题软化处理,并且不断提高软新闻的比例,导致新闻娱乐化现象出现。硬新闻中的娱乐性被放大,硬新闻和软新闻的界限变得模糊[1]。

第二,在如今互联网“流量至上”的时代,自媒体数量呈指数增长,获得较高的浏览量和点击率成为自媒体报道网络新闻的首要宗旨。换言之,谁能快速得到更高的关注度,谁就能在竞争激烈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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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中站稳脚跟。所以各类媒体在网络新闻报道的重点放在软新闻上,制造花边噱头。随着数字媒介的发展,网络新闻报道开始引入图片、音频、小视频,并试图用此种形式代替传统媒体中单纯的文字报道。借助互联网传播的速度和广度,新型的新闻模式迅速取代传统模式,在新闻受众中得到广泛欢迎,加快了新闻娱乐化的速度,满足了受众接收碎片化信息的需求,但也在无形之中破坏了受众的阅读习惯。

第三,正所谓有需求就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受众的需求变得更加多元化,新闻报道的受众不再满足于之前单一的政治、经济信息。面对丰富多彩的互联网世界,受众在阅读新闻时,希望接收更多的信息以获得上网的快感。工作当中越来越大的压力也促使受众在网络中寻找发泄口,缓解现实工作中的压力[3]。网络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为了迎合受众的多元化需求,满足受众接收碎片化信息的需要,缓解受众的压力,选择在撰写新闻时加入一些娱乐元素。因此,浏览娱乐八卦新闻成了很多受众麻痹神经、自我逃避的唯一方式,进一步促进了新闻报道娱乐化的发展倾向。

二、新闻娱乐化类型(一)政治新闻娱乐化近年来,政治新闻娱乐化的典型代表,就是在

全国两会期间,网络新闻媒体对代表委员的议案、

提案、建议等一笔带过,用一些无聊的软新闻博眼球。两会期间,每天都会产生大量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政治新闻,受众可以通过政治新闻得知各位代表委员的建议,了解会议的进展情况,提高建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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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的参与感,培养主人翁意识。但是,一些网络新闻娱乐化倾向突出,报道中对各位代表委员表达民情民意的议题避而不谈,反而为了迎合一部分受众,对代表委员中的明星人员大肆报道,将其花边新闻、行为穿着等放在显微镜下进行深挖。受众在阅读此类软化处理的新闻时,只能获得浅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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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刺激。这种舍本逐末的内容报道显然将政治新闻娱乐化了,虽然吸引眼球,但毫无营养价值。

(二)司法新闻娱乐化

司法新闻娱乐化主要表现在新闻对人物的八卦解读,对情节的夸张叙述,语言简单暴力等方面。司法新闻追求真实性、严肃性,目的是将发生的案件信息准确地传达给受众,帮助受众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令人警醒。但若案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部分媒体就会对案件主人公的身世、家庭背景进行调查,并对主人公的身世文学化处理,给新闻报道增添虚无缥缈的喜剧或悲剧色彩。此类网络新闻报道将案件信息一带而过,对案件经过、审判依据、专家解读更是弃之如敝屣,对主人公的私人信息却趋之若鹜。例如,在李天一案件中,部分网络媒体为吸引受众点击阅读,忽略其未成年人的身份,深挖其身世背景、曾用名等与案件进展无关的信息,并对父母的社会关系进行所谓的深度解读,避谈案件事实,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及家人的名誉。

为了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部分网络媒体在报道内容时,别有用心地夸大案件细节。本应严肃庄重的司法新闻因为掺杂暴力或情色因素,变身新闻故事,虽迎合了受众的猎奇心理,但违背了司法新闻的严肃性原则。例如,某些网络媒体在报道“于欢案”的过程中,忽略案件本身的法律事实,着重对于欢的作案心理进行分析,不仅给新闻增添了感情色彩,还配上了“如果保护母亲有错,我愿意一错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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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辱母”等带有伦理色彩的字眼,将本该严肃公正的刑事案件软化成情感大剧,引导舆论,混淆视听,不利于受众了解案件经过,也不利于司法新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司法新闻的娱乐化还体现在新闻语言的简单暴力方面。司法案件本身专业性比较强,通俗化报道,方便受众阅读理解无可厚非,但通俗不等于低俗,不能丧失其严肃性。对于“雷洋案”,部分网络媒体不着墨于案件事实和监督执法方面,反而重点叙述雷洋嫖娼的过程,更将“卖淫”“嫖娼”等字眼置于醒目位置。对严肃的司法新闻进行低俗化处理,浪费了新闻媒体宝贵的监督职能[6]。

三、新闻娱乐化负面影响

从前文提到的两个典型的硬新闻娱乐化代表,可以看出,新闻娱乐化对新闻职能、社会公信力和受众的价值判断等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新闻娱乐化使新闻基本功能发生转移,政治新闻、司法新闻在传统媒体中被严肃报道的内容在网络新闻中被软化处理,丧失了专业性和严肃性。政治事件、司法案例被报道成花边新闻、新闻故事,这部分新闻不再具有社会监督的作用和灯塔作用,不仅麻痹了受众也麻痹了媒体从业者。缺乏社会责任感的网络新闻媒体通俗甚至低俗的报道,会引起受众的反感,可能导致受众不再通过此类新闻报道了解事实真相,最终使这部分网络新闻媒体在民众间丧失公信力。

此外,诸如此类毫无价值的新闻报道虽然给受众带来了浅层的感官刺激,但是也影响了报道的思想深度。受众对事实的判断更多依靠空想,缺乏理论深度,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媒体利用,从而引发舆论。受众对事件的把握如同盲人摸象,仅满足于政治、司法事件的娱乐性,而漠视事件本身,缺乏理性。

四、新闻娱乐化的相关应对措施(一)坚持“双律”原则,反对畸形发展双律原则,即自律和他律。自律是指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媒体从业者自身要严守道德准则和行业标准,不能为吸引受众眼球而发布一些违背事情真相的、娱乐受众的、不负责任的文章。这就要求媒体行业统一对媒体从业者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职业道德素养,增强其严谨负责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遵循客观性、真实性、社会责任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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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引导公众舆论,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他律原则就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利用法律法规,规范新闻媒体市场上的不良竞争行为,加强对网络新闻的监管。要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促使媒体从业者依法采集新闻信息、依法发布合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新闻娱乐化,使受众信任新闻媒体,防止因过度娱乐化导致理性缺位,对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意义。

(二)坚持适度原则,反对野蛮生长

不能绝对禁止新闻娱乐化现象的出现,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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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都要遵循适度原则与相对论原则,新闻也是如

此。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治理方式,使新闻娱乐化现象消失,适度的娱乐化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新闻行业的稳步发展。

(三)提升受众媒介素养,培养主人翁意识处在新闻媒介终端的受众,应不断提高自身的判断能力与媒介素养,增强对新闻质量的评判意识。在网络环境中,受众应该培养自己的主人翁意识,抵制和举报那些不利于丰富受众精神世界与妨碍社会文化健康发展的新闻报道,严守底线。这有利于打击新闻媒体的不良风气,对创造文明、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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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的网络环境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结语

在新媒体环境中,新闻娱乐化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新闻娱乐化有利有弊,一方面,其通俗且有趣味性,并且不受时间限制,可以给受众带来快乐。另一方面,此类软新闻的增加,会使新闻的严肃性被娱乐性替代,使新闻媒体失去公信力。凡事都有利有弊,最主要的一点是遵循适度原则,避免新闻过度娱乐化,要让其在一定的范围内健康、稳步向前发展。首先,媒体从业者需要严守职业道德准则,在适度娱乐化的前提下,保留新闻严肃的本质。其次,新闻的终端受众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理智、有选择性地接受新闻媒体的消息。最后,政府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监督新闻媒体的活动,为创造良性、健康、和谐的新闻环境站好最后一班岗。

参考文献:[1] 宣玲玲.浅谈“新闻娱乐化”传播现象的优势与

弊端[J].传播力研究,2020,4(01):5-6.[2] 解逸.浅析互联网环境下体育新闻娱乐化现

象——以新浪微博为例[J].四川体育科学,2019,38(05):21-24+28.[3] 唐云浩.网络新闻娱乐化现象:新闻价值与娱乐

价值之争[J].新闻研究导刊,2019,10(17):74-75.[4] 宋文倩.麻醉与反叛:新闻娱乐化倾向下媒体与

社会的互动[J].传播力研究,2019,3(21):238-239.[5] 陈晶.新闻娱乐化现象的伦理反思[J].传播力

研究,2019,3(19):51.[6] 任冰鑫.体育新闻娱乐化现状及对策研究[J].

武术研究,2019,4(04):154-156.[7] 祝熙航.新闻娱乐化倾向对策分析[J].西部广

播电视,2019(08):68.[8] 王娜.司法类新闻娱乐化现象成因分析及其治理

措施[J].北方传媒研究,2019(01):64-67.作者简介:夏潇然(1992—),女,湖北浠水人,本科,湖北日报荆楚网编辑,研究方向:新闻媒体研究,新媒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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