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矿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一系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文件及《铁法能源公司进一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充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重大灾害治理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和现场管控,全员参与,构建点线面结合、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切实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辽安委办[2017]99号)和《铁法能源公司进一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健全和完善**矿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制度和标准体系,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实现双重预防机制和现有安全管理体系相互融合,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三、领导小组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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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成 员:
设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监处,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范围
矿属采煤、掘进、维修、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系统各单位(含科室)及调度室、供应科、后勤科等。
五、依据标准
(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安委[2017]47号)
(三)《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全省煤矿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煤安办字〔2017〕67号)
(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辽安委办[2017]99号)
(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六)《能源公司进一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试行)》
六、职责分工
(一)矿长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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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组织制定矿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三)安监处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掌握各系统(科室)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四)各科室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系统专业管理部门,在各分管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系统范围内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并实施本系统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五)矿属各基层单位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参与业务科室组织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并负责实施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六)班组负责实施本单位作业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七)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各作业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七、工作任务
(一)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定体系运行流程和相关文件,组织创建数据库,保证体系健全,运行有效。
(二)按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辽安委办[2017]99号)要求,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至少实现以下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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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和数据库;
3.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和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 4.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5.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 6.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7.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或数据库; 8.制定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
9.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 八、工作步骤
(一)7月末前完成《**矿进一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
(二)“岗位安全风险管控”由各科室负责组织本科室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基层单位开展本系统相关岗位作业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8月末前,每个系统至少完成3个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总结经验;9月末前,各系统全面完成本系统全部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并组织实施。
(三)“专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三项工作继续由安监处牵头负责、各职能科室配合完成并予以完善。
(四)“工程安全风险管控”由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专业分管部门审核指导完成。四季度有符合标准的工程开工,都要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五)10月末前,完成全矿各岗位(含地面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建成双重预防体系,并在实际运行中不断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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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分类及要求 1.岗位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工作责任:由各科室负责组织本科室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基层单位开展本系统相关岗位作业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辨识范围:梳理分管范围内的作业活动,划分作业项目,围绕作业项目对作业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辨识。
辨识内容:围绕重大危险源、作业条件、作业环境、设施设备、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辨识,查找可能引发的事故的风险。
事故类型: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确定事故类型。
风险评估:按照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将安全风险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管控措施:充分对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参考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标准、说明)、工种作业标准流程、工种安全确认内容和相关事故案例等,围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四个方面制定管控措施。
工作成果:建立岗位安全风险清单(附件1),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数据库;制定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附件2),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或悬挂(粘贴)于作业现场、班前会议室或设施设备上。
教育培训:针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要加强安全风险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通过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携带(或悬挂、粘贴)“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相应管理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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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作业人员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措施、应急措施。
持续改进:在增加新的作业项目或作业条件、环境、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补充风险辨识评估,修正管控措施并进行风险公告警示。
2.专业安全风险管控
工作责任:由矿长或矿分管领导(副总配合)组织,安监处指导督促,各业务科室组织实施,有关区队(科室)参与或配合。
工作内容: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有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标准要求,对顶板(采、掘、维)、机电运输、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等系统进行专业安全风险辨识,包括年度辨识评估、专项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管控、保障措施等内容,侧重重大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和管控。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
3.工程安全风险管控
工作责任:由工程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专业分管部门审核指导。 工作内容:针对采、掘、维、安装、拆除及其它风险较大的零散工程,在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前,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规程措施编制“五个一”中的“例会”融为一体,即:将规程措施编制《例会》替换为《安全风险辨识例会》,对工程存在的主要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制定管控措施。安全风险辨识例会的结果应用于编制规程措施,并在规程措施中增加“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章节。
4.事故风险辨识评估
工作责任:由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和公司通报的事故和典型安全事件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工作内容:结合本矿和公司通报的事故和典型安全事件及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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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产活动实际情况,开展新的专项辨识或识别原有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缺失、漏洞和盲区,吸取事故教训,补充完善原有管控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并将辨识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风险管控等。
(二)安全风险管控信息管理
根据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或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实现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十、隐患排查治理
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上,对所存在的危险源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较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及其管控措施作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在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有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还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和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完善资金投入和使用制度;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评估、核销全过程的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为计划、排查、建立台账、治理、督办和验收销号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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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计划应明确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层级、责任人和频次。应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较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及其管控措施应重点排查。
2. 实施隐患排查和建立台账
隐患排查、登记:按照隐患排查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组织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形成隐患和问题清单,建立台账。
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处置: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危及的周边人员。
3. 隐患公示
要及时将隐患名称、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等信息向从业人员通报,采取的方式自定。
4. 隐患分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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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负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隐患排查组织部门要采取信息系统、表单等方式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 隐患治理督办
隐患治理要明确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部门)及时记录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按规定上报。
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
6. 隐患治理验收销号
隐患治理完成后,要按照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填写复查验收清单,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要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对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完成治理并经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还要按规定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经营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三)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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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主要内容应包括隐患排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要完善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隐患信息的登记、分类分级、整改、跟踪、督办、逾期报警和统计分析等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隐患数据库,引入隐患实时采集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
十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制定方案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遏制事故发生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要充分认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由矿长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具体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切实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结合矿井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实施步骤等,建设能用、实用、管用的双重预防机制体系。
(二)理顺关系,加强融合,实用管用
一是明确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关系。事故是由隐患发展积累导致的,隐患的根源在于风险,风险得不到有效管控就会演变成隐患,隐患得不到治理就会发生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质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事故发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是关键,落实的情况和效果要检验,检验的方式就是通过隐患排查来完成,隐患排查的任务清单的细化就是安全风险清单,即安全风险清单既是安全风险数据库的主要内容,也是隐患排查数据库的基础信息。所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双控预防机制建设过程中要相互助力,真正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明确双重预防机制与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关系。双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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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与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在实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在管控风险和查找消除隐患,绝不是另搞一套,要进行融合,在双重预防机制的框架下,将现有的管理内容按照双重预防机制要求进行梳理、归类、整合和完善,比如安全确认可以归入“岗位风险辨识”中,规程措施编制例会也可以纳入“工程风险辨识”中,在工作中切忌另搞一套,避免两层皮和增加重复工作。
三是明确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关系。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主要内容,通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规范运行,促进双重预防机制的有效实施并持续改进。
(三)定期对标,效果评价,持续改进
1.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效果开展定期检查分析,对双重预防机制进行修订完善。
2.每年至少在开展下一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之前对双重预防机制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流程、规章制度、风险评估、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各环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有效运行。
3.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要及时修正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相关制度文件和管控措施,闭环管理,持续改进,促进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实施: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生产工艺和关键设备发生变化; (4)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伤亡事故或相关行业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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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7)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安全风险管控存在的缺失和漏洞; (8)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附:1.岗位安全风险清单 2.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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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岗位安全风险清单(参考示例) 作业项目 任务具体工序描述 危险源/危害因素 风险及其后果描述 事故 类型 L E C D 风险评估 等级 1.起重工使用手动葫芦前,必须检查链环塑性变形和手动葫芦的磨损情况,当链环伸长量超过原长度的5%或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吊钩连接部位磨损减少到原直径的80%以下,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直径的90%以下时不得使用。 2.检查手动葫芦的链环及吊钩有无扭曲、严重锈蚀或积垢,如链环及吊钩出现扭曲、严重锈蚀或有积垢不能排除时不得使用。 3.检查吊钩的危险断面的磨损情况,如磨损减少到原尺寸10%以上时不得使用。 4.检查吊钩,如有补焊或焊接、钻孔、吊钩表面不光滑、有裂纹、折叠等缺陷时不得使用。 5.测量吊钩开口最短距离处,已选定的二个位置处标志间的距离,若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以上时不得使用。 责管理标准 任人 管控及应急处置措施 1.未检查起吊用具或检查不到位 未及时发现起吊用具的质量存在问题,起吊中吊具损坏,造成事故 起重工 其它事故 1 3 6 18 低 1.单位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起吊操作规程培训。 2.跟班区长、安全员、机电专检人员对起吊作业进行动态检查,发现起吊前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3.使用不合格的吊具,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起吊作业 1.起吊前的检查 起吊用具的质量存在问题,起吊中吊具损坏,拉链被卡,造成事故 2.起吊用具不完好 其他事故 5 5 6 150 较大 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的伸长量不得达到原长度的5%。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吊钩连接部位磨损不得低于原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不得低于原直径的90%。 3.手动葫芦的链环及吊钩无扭曲、无严重锈蚀、无不能排除的积垢。 4.手动葫芦上必须有吊钩,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未减少到原尺寸10%。 5.吊钩无补焊,吊钩表面光滑,无裂纹、折叠等缺陷。 6.吊钩上无钻孔或焊接。 7.吊钩上必须有安全扣。 8.吊钩开口最短距离处的二个适当位置必须有不易磨损的标志,标志间距离的开口度不超过原尺寸的10%。 起重工 1.起重工使用起吊用具前必须检查链环是否发生塑性变形和手动葫芦的磨损情况,磨损减少到原尺寸10%以上时不得使用。 2.检查手动葫芦的链环及吊钩有无扭曲、严重锈蚀或积垢,如链环及吊钩出现扭曲、严重锈蚀或有积垢不能排除时不得使用。 3.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是否减少到原尺寸10%。 4.检查吊钩,如有补焊或焊接、钻孔、吊钩表面不光滑、有裂纹、折叠等缺陷时不得使用。 5.测量吊钩开口最短距离处,已选定的二个位置处标志间的距离,若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以上时不得使用。 1
6.机电专检人员对手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手动葫芦不完好或无相应标识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3.未选择合适的手动葫芦 4.手动葫芦吊链承载能力与物品重量不符合 1.起吊操作站位选择不2.起吊物品 2.多人操作时配合不当 当 起吊中手动葫芦断裂,伤害工作人员或损坏设备 起吊中吊链断裂,伤害工作人员或损坏设备 人员站在有危险的地点,出现断链事故时伤害人员 造成个别吊具受力不均,导致断链,造成人员伤害 其它事故 2 4 6 48 一般 起起重工根据所吊物品的重量,选择额定吊装能力高于物品重量150%的手动葫芦。 重工 起其它事故 1 3 6 18 低 50%。 吊装设备及吊具的保险系数,必须在原吨位的基础上增加重工 其它事故 1 3 6 18 低 其它事故 1 3 6 18 低 1.起重工操作前,必须检查顶板、巷帮情况,选择顶板、巷帮完好的地点进行操作。 2.起重工在操作过程中,不得站在起吊物件上、或起吊物件下方作业。 3.使用多吊具同时进行起吊,起重工必须在操作前选择好自身的撤离路线。 1.多人进行起吊操作时,起吊、下放设备必须同步,用力均匀、缓慢起吊,由专人指挥。 2.作业中现场负责人必须检查各吊链的受力情况,发现受力不均匀时,应该指挥操作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如果发现吊钩、链环有异常响声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按撤离路线撤离。 起重工 起重工 1.单位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起吊操作规程培训。 2.跟班区长、安全员对起吊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选择手动葫芦不合适的,立即制止。 1.跟班区长负责监督检查此项工作,发现选用的吊具不合适,必须要求综采维修钳工立即整改。 2.安管科、机运科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责任人未按照标准选用起吊用具,必须要求其立即整改。 1.单位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起吊操作规程培训。 2.跟班区长、安全员对起吊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标准进行起吊作业的,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单位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起吊操作规程培训。 2.跟班区长、安全员对起吊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标准进行起吊作业的,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说明:上表中的内容并非标准内容,只是格式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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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参考)
报告电话:
作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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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危险因素 风险及后果 事故类型 管控及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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