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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实习管理的通知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毕业生就业实习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我校2020届毕业生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实习管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在新冠肺炎疫情有效控制前,原则上不同意高风险地区学生到用人单位开展就业实习,也不允许毕业生去高风险地区的用人单位进行就业实习。

2.毕业生接到用人单位的就业实习通知后,应第一时间报告给所在学院(系),由各学院(系)与用人单位联系,在疫情有效控制前,为了用人单位、学生共同的安全,建议暂缓学生到岗开展就业实习。

3.若非高风险地区用人单位坚持要求毕业生到岗实习,各学院(系)须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正式公函,并明确实习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地政府防疫要求,承担实习学生疫情防控管理责任。

4.毕业生赴用人单位就业实习由各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未经批准的学生一律不得前往实习。学生抵达实习单位后要按学校要求每日健康打卡。

5、已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暂未到岗的毕业生,各学院分管领导要立即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推迟到岗实习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6、即日起,直到疫情结束,严禁学生前往湖北、北京、上海、绥芬河及境外。

7、对已经在岗实习就业的毕业生,各学院要建立台账,实行“一对一”联系制度,要安排指导教师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要安排辅导员与学生联系,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人文关怀,全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要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医学筛查,不得私自外出。同时,辅导员应每日与实习学生单位直接管理学生的负责人联系,了解学生动态情况建立台账。台账实行日报制,每天下午6点前,分别报教务处、学生处。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疫情期间实习学生台账

实习学生情况 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手机 实习单位情况 学校负责人 每日报告内容 起始单位所在省单位联系人辅导指导健康位置变时间 名称 市区县 及联系电话 员 教师 状况 动情况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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