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管理局对食品标签中食品名称的规定
1、什么是食品名称,它须标于何处?
食品名称是说明该食品的特性,必须标于标签的前面或主展示面及任一备用主展示面。
2、标注的食品名称是否应明显?
标注时使用印刷或打印字体,字体粗大,并且该字体必须是正面所有字体最为明显的部分,也最能体现主展示面的特点之一。通常情况下,使用的字号不小于标签上最大字的1/2。
3、食品名称应使用什么样的名字?
若食品有普通用名或俗名,则可作为名称使用;若没有,则使用一描述性、无误导性的名字。
4、应将食品名称标于标签何位置?
应与包装底部平行、成行标注。
5、何时可将奇特的名字作为食品名称使用?
当消费者了解该食品的特性,该名称已被广泛接受、理解时可使用。
6、是否有必要用普通用名或俗名替代新的名称?
若食品有普通用名或俗名,则必须使用,因为再重新设定新名称易对该食品造成误解。当食品符合名称有关规定时,必须按规定命名。
7、对于不同形式(如切成片、整块)食品是否需修改其名称?
如果食品以任一形式(切片、整块、半块等)销售,须在标签上注明该食品的构成形式。
8、什么样的食品必须注明\"仿真食品\"?
仿真食品是一种新的食品,它类似于传统食品、是传统食品的替代产品,含有较少的蛋白质,或少量必要维生素或矿物质,标注时必须注?quot;仿真\"字样。
9、对\"仿真\"字体和醒目程度的要求是什么?
与该产品上标注的产品名称要求相一致。
10、汁液(果汁、蔬菜汁)饮料何时需注明原汁的含量?
凡声称含有汁液(果汁或蔬菜汁)的饮料必须注明原汁的含量,可通过标签说明、在标签上画有水果或蔬菜的图案、品尝及外观等方式,使消费者确信饮料中含有原汁。
此类饮料包括非碳酸饮料、碳酸饮料,100%全汁、浓缩汁、稀释汁及标有汁液而实际上不含汁液的饮料。
11、何处、如何标注原汁的含量?
标注在信息面、靠近顶部处。其上部可注明商标、产品名称、标识或通用产品代号。
使用清楚的黑体打印或印刷字体,要与其它字体或图案对比明显。用来标注汁含量的字体不得小于信息面的最大字号(不包括商标、产品名称、标识、通用产品代号或\"营养素\"标题的字号)。
注明汁含量可用\"含有▁%果汁或蔬菜汁\"或者\"▁%果汁或蔬菜汁\"表示,再加上水果或蔬菜的名称(如\"100%苹果汁\")。
12、对于汁液饮料是否有特例?
当饮料中含有极少量汁液、只为调味而加入就不需标明汁液的含量,可以:(a)使用\"**味\"或\"调味\"词描述;
(b)可在成份表中注明\"**汁\",其它处不再注明;
(c)不用注明任何含有汁的内容。
13、如何计算原汁的含量(以%表示)?
原汁的具体名称直接由水果或蔬菜而得:以1体积或某体积为单位,加水稀释制成饮料:由白利表查得100%全汁的数值、计算。
14、是否在标签上都注明\"饮料\"字样?
含有100%全汁的饮料可称之\"汁\";但若饮料经稀释就必须在\"汁\"前加上\"饮料\"、\"鸡
尾酒\"等修饰语。或者按固定格式\"稀释▁汁\"标注,如\"稀释苹果汁\"。
15、是否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浓缩\"字样?
由浓缩汁配制成的成品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源自**浓缩汁\"或\"复原\"字样。若只在成份表上标明,则按\"浓缩▁汁和水\"、\"水和浓缩▁汁\"格式标。
16、混合水果或蔬菜汁饮料如何命名?
在非成份表处标时,\"苹果、梨及山莓汁饮料\"、\"山莓味苹果、梨汁饮料\"
如果在标签上非成份表处只标出一种或几种(非全部)汁时,则标明含量较多的汁。例如\"苹果混合汁\"、\"富含苹果汁的3种水果汁\"
若只标明一种或几种(非全部)汁的名称,且这些汁又不是主要成份,则按**味标,或按5%的浮动范围标明各种汁的含量。例如山莓酸果蔓汁,可表示为\"主料白葡萄汁,辅以山莓、酸果蔓汁\"、\"山莓、酸果蔓汁味饮料\"、\"含有10-15%酸果蔓汁、3-8%山莓汁\"
17、标明的原汁含量使用什么样的字体?
产品名称
\"源自**浓缩汁\"、\"复原\"字样不得小于\"**汁\"全名的字母高度的1/2。\"5%浮动范围的含量\"字样不得小于普通用名或俗名最大字体的1/2(也可按主展示面面积大小确定,主展示面面积≤5平方英寸,则不小于1/16英寸;面积>5平方英寸,则不小于1/8英寸)。
信息面
使用清楚的黑体打印或印刷字体,要与信息面上使用清楚的黑体打印或印刷字体,要与其它字体或图案对比明显。用来标注原汁含量的字体不得小于信息面的最大字号(不包括商标、产品名称、标识、通用产品代号或\"营养素\"标题的字号)。其它字体或图案对比明显。用来标注汁液含量的字体不得小于信息面的最大字号(不包括商标、产品名称、标识、通用产品代号营养素\"标题的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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