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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31112发给相关部门)

2023-02-2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31112发给相关部门)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是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原酒、白酒配制酒、原酒配制酒。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白酒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白酒: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

2.原酒:原酒是经发酵蒸馏工序后得到的尚未按相关标准确定等级的半成品酒,不具有规定的包装形态,亦称基础酒或基酒。

3.白酒配制酒:以蒸馏酒和(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以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4.原酒配制酒:以原酒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以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白酒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 调→灌装→成品

2.原酒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 3.白酒配制酒

蒸馏酒基酒→勾调(调配、混合或再加工)→灌装→成品 4.原酒配制酒

原酒基酒→勾调(调配、混合或再加工)→灌装→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1.白酒的关键控制环节

(1)配料; (2)发酵; (3)贮存; (4)勾调。 2.原酒的关键控制环节

(1)配料; (2)发酵; (3)贮存。 3.白酒配制酒的关键控制环节 (1)勾调。

4.原酒配制酒的关键控制环节 (1)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 (1)A级白酒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优级感官要求; (2)B级白酒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一级感官要求; (3)C级白酒应基本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的一级感官要求; 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 3. 固形物超标;

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氰化物超标。 (四)容易出现的产品真实性问题

白酒生产企业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并通过中国白酒诚信体系认证,保证产品真实,避免以下容易出现的产品真实性问题:

1.酒精度达不到明示标准要求; 2.总酸达不到标准要求; 3.总酯达不到标准要求; 4.固形物含量超标;

5.甲醇超出强制性卫生标准要求; 6.标签标注不规范; 7.年份酒年份达不到要求; 8.其他达不到要求的情况。

按产品和产品生产过程符合产品标准和过程体系的程度进行分级: 1. A级白酒产品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要求,生产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ISO、HACCP和诚信体系等标准体系并且执行良好;

2.B级白酒产品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要求,生产企业通过ISO、HACCP等标准体系并且执行良好;

3.C级白酒产品应符合产品标识标准内容要求,生产企业生产全过程符合食品生产基本要求;

(五)增加税收方面证明,分等级准入

白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 白酒A级应符合:年纳税金额超过xx元 白酒B级应符合:年纳税金额超过xx元 白酒C级应符合:年纳税金额超过xx元

原酒A级应符合:年纳税金额超过xx元 原酒B级应符合:年纳税金额超过xx元 原酒C级应符合:年纳税金额超过xx元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白酒安全,白酒厂应采用《白酒厂卫生规范GB8951》,参照《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T23544》两个规范,才能有效的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卫生管理。 (一)环境保护(增加环境保护方面内容,分等级的依据,卫生要求细化分等级的依据)

1.A级白酒厂应 2.B级白酒厂应 3.C级白酒厂应

(二)蒸汽来源(锅炉环保要求细化) 1.A级白酒厂应 2.B级白酒厂应 3.C级白酒厂应

(三)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细化,分等级不同要求)

加强生产厂区的路面硬化和绿化。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厂房应配备相匹配的水电供应设施、建立健全的供排水系统;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

鼠、防雀设施。厂区内无有害气体、烟雾、沙尘等污染物以及其他有碍白酒生产安全的设施;酒库及成品库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与生活区相离。 (1)A级白酒厂应 (2)B级白酒厂应 (3)C级白酒厂应

(1)原料粉碎车间(要细化,要有具体指标要求,分等级不同要求) 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1)A级白酒厂应 (2)B级白酒厂应 (3)C级白酒厂应

(2)制酒车间(要细化,要有具体指标要求,分等级不同要求) 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① A级白酒厂应 ② B级白酒厂应 ③ C级白酒厂应 (3)酒库(分等级细化)

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酒库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开具合格证明;管道及贮酒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使用无

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并符合食品用材料;不得使用非食品级塑料作为输酒管道及贮酒容器;对进入酒库内原酒的进出建立记录以便追溯跟踪。

① A级白酒厂应 ② B级白酒厂应 ③ C级白酒厂应

(4)包装车间(要细化,作为分等级主要内容,车间洁净度等,大洁净环境,小洁净环境,洁净等级)

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① A级白酒厂应 ② B级白酒厂应 ③ C级白酒厂应 (5)成品库

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具备消防部门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做好产品的追溯工作,保留完整的生产、品质、贮存等信息以及票据,票证,税收等信息;供应原酒企业还应提供与生产品牌企业的对接信息。

2.卫生设施与控制

(1)生产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产用水必须经过卫生学检验,符合有关的卫生标准。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

性状良好;应经消毒处理等;水质应符合标准要求。

细菌学指标——不得含有致病菌,细菌总含量应该很低。细菌总数lml水中不得超过100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毒理学指标——各种有毒成分(如氟化物、氰化物、砷、硒、汞、镉、铅、铬等)含量不得超过规定指标;

化学指标——要求酸碱度适宜,一般为pH6.5~8.5,并有爽口感,符合一定的硬度要求。同时,对于铁、锰、锌、铜等离子的含量也要有所限制;

外观——必须无色无臭,不含可眼见物质,即不含悬浮固体、水面飘浮物、沉积物、微生物和未成熟的幼体等。

(2)白酒生产企业用水应符合取水定额标准要求。 (3)环境保护工作

企业应注重环境保护,有“三废”处理措施,“三废”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酒糟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设置应便于销售清理,避免霉烂的酒糟存放设施。同时鼓励白酒企业对酒糟进行综合利用。

污水处理可参考SBR法,配备相应的粗格栅、自动机械格栅、集水井、SBR反应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加药系统及控制室等设施。

酒糟可用于喂养牲畜外,还可作为有机肥制作原料、生产粗酶制剂、培养食用菌、制作培养基、饲料添加剂等等综合利用,禁止直接排放污染环境。

白酒A级应符合:企业须具备排污许可证,具备污水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设立污水处理系统,建立酒糟的综合利用档案

白酒B级应符合:企业须具备排污许可证,具备污水检测设备及检测

人员,建立酒糟处理记录

白酒C级应符合:企业须具备排污许可证,建立酒糟处理记录 原酒A级应符合:企业须具备排污许可证,具备污水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设立污水处理系统,建立酒糟的综合利用档案

原酒B级应符合:企业须具备排污许可证,具备污水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建立酒糟处理记录

原酒C级应符合:企业须具备排污许可证,建立酒糟处理记录 3.卫生设施

(1)包装车间、培菌室、种曲房、酒母车间、制曲等车间进口处应设置更衣室,并设有方便的清洗设施及清洁剂、消毒剂等,地面、墙壁、顶棚便于清洗,消毒,灭菌。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应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

清洁环境的具体指标如下:

用普通的营养琼脂,直径为9cm的平板在空气中暴露5min后,经37度培养,对室内空气污染程度进行分级的参考依据

落下菌数 30以下 30--50 50--70 70--100 100以上 空气污染程度 清洁 中等清洁 低等清洁 高度污染 严重污染 评价 安全 安全 应加以注意 对空气进行消毒 禁止加工

对此,

白酒A级应符合:具备清洁、消毒、灭菌设施以及防鼠、防蚊蝇、放昆虫设施;灌装车间空气污染程度达到清洁级别

白酒B级应符合:具备清洁、消毒、灭菌设施以及防鼠、防蚊蝇、放昆虫设施;灌装车间空气污染程度达到中等清洁级别以上

白酒C级应符合:具备清洁、消毒、灭菌设施以及防鼠、防蚊蝇、放昆虫设施;灌装车间空气污染程度达到低等清洁级别以上

原酒A级应符合:具备清洁、消毒、灭菌设施以及防鼠、防蚊蝇、放昆虫设施;

原酒B级应符合:具备清洁、消毒、灭菌设施以及防鼠、防蚊蝇、放昆虫设施;灌装车间空气污染程度达到中等清洁级别以上

原酒C级应符合:具备清洁、消毒、灭菌设施以及防鼠、防蚊蝇、放昆虫设施;灌装车间空气污染程度达到低等清洁级别以上

(2)卫生间:卫生间不得设在加工作业区内,门窗不能直接开向加工作业区,卫生间的墙面、地面和门窗应该用浅色、易清洗消毒、耐腐蚀、不渗水的材料建造。车间内水冲式洗手间须清洁干净。坑式卫生间必须远离白酒生产车间25米以外,粪坑需采用防渗材料建造。

4.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提出具体材质要求,且符合国家标准)

(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所使用的材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容器的相关标准。表面应光滑,无凹坑、裂缝。蒸馏冷却器必须用高纯锡、铝、不锈钢材料制作。

(2)各生产车间、酒库应根据工艺技术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糖度计、酒度计等。

(3)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并装有安全防护罩。应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及应急设施,具备消防部门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5.企业的卫生管理

(1)白酒生产企业应制定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卫生管理权限和责任;

(2)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清除工作场地的酒糟、废弃物、垃圾等,地面、墙壁、设备、管道等应彻底清洗消毒。

(3)更衣室、卫生间和浴室应该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4)厂区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害虫滋生;

(5)厂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守护用犬除外,但需严格管理,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6.个人卫生与健康要求

(1)企业职工应定期参加卫生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2)企业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生产人员工作时,必须按特定的工艺卫生要求穿戴无菌、洁净的工作衣、帽、鞋、口罩等,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7.白酒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1)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食用酒精、香精香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白酒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食用酒精、香精香料等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非食

品用的生产材料和包装材料。

使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食用酒精、香精香料等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同时企业要建立采购,查验及使用记录制度。

企业采购生产原辅料时需向生产企业索要相关证件,第三方检验报告、生产日期、批次等相关材料,建立追溯体系,建立进货台账和使用记录,实现全面追溯。企业需对生产所用的原辅料的使用建立溯源记录。

粮谷要求:要求新鲜、干燥、洁净,必须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以及现行有效的粮食卫生标准。

辅料要求:辅料必须新鲜、不霉不烂、杂质少

食用酒精:符合《食用酒精GB10343-2008》,并且要加强每批自检,确保不会误把工业酒精、甲醇当食用酒精生产白酒。食用酒精生产企业须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质量信息;白酒企业需对用作原料的食用酒精的使用建立溯源记录。

香精香料:符合《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GB2760-2007》,严禁采购非食用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并加强索证和自检。白酒企业需对用作原料的香精香料的使用建立溯源记录。

包装材料: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食品卫生标准

(2)培菌室、种曲室、己酸菌室、制曲车间、酒母车间等以及设备,工用具等必须按规定定期冲洗、消毒、灭菌。

(3)菌种保藏

菌种保藏应满足低温、干燥和缺氧的条件,并确保菌种保藏室及设备洁净卫生。

(4)培菌

a.在无菌室内进行接种操作时必须在接菌箱内进行;

b.已退化、变异、污染的菌种,必须及时进行分离、复壮或购置新菌种,保证菌种优良健康;

c.室内应具有消毒,灭菌设备并保持洁净卫生 (5)种曲

根据种曲培养的特定工艺要求,必须严格控制种曲房的培养温度和湿度,保证种曲在无污染和良好环境中生长、繁殖;同时要严格要求控制工艺消毒杀菌,防止感染杂菌。保持洁净卫生。

(6)麸曲、酒母、己酸菌等扩大培养

麸曲、酒母、己酸菌等的传代扩大培养,要严格控制工艺消毒杀菌,防止感染杂菌,保持洁净卫生。

(7)生产大曲、小曲、麸曲、酒母、己酸菌等,使用的生产场地、设备,工用具在使用前必须按特定工艺技术要求进行清洗灭菌。生产大曲、小曲、麸曲、酒母、己酸菌等必须按特定工艺技术要求进行配料、培养等操作。要严格控制工艺消毒杀菌,防止感染杂菌,保持洁净卫生,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标准。

(8)大曲、小曲、麸曲等的成品必须贮存于专用曲房内,曲房应阴凉、通风(或有自动控温设备)、干燥、清洁卫生。

(9)酿酒

发酵窖、池、罐、桶等设备及工具具应根据特定工艺技术要求进行清洁消毒,防止发酵污染,蒸馏必须严格掌握“掐头去尾、量质摘酒”及排杂措施,确保白酒卫生质量符合《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2751-1981》。

发酵原料需经检验合格;对发酵设备及工具的清洗消毒进行记录;蒸馏过程须由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蒸馏后的白酒需进行各项理化指标检测,确保白酒卫生质量符合标准。

白酒A级需做到:年产量达XX吨;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达到XX人; 白酒B级需做到:年产量达XX吨;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达到XX人; 白酒C级需做到:年产量达XX吨;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达到XX人; 原酒A级需做到:年产量达XX吨;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达到XX人; 原酒B级需做到:年产量达XX吨;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达到XX人; 原酒C级需做到:年产量达XX吨;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达到XX人; (10)陈酿

原酒应按规定分级贮存、老熟,加强标识记录。酒库应记录环境温度、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室外酒罐须防曝晒、防雷电、防渗漏。对原酒所使用的原料、贮存及下一步流向要做好溯源记录。

(11)勾兑、调味

品酒师必须根据产品质量标准进行勾兑,调味,是产品达到标准。白酒加浆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或纯净水、离子水等;用水须经过检测,检测合格方能使用。香精、香料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GB2760-2007》,对香精、香料生产企业索要生产相关证件,并保留票据以作凭证。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勾兑、调味过程所使用的原酒批次、香精香料的生产日期等要记录,以便溯源跟踪。

白酒A级应

白酒B级应 白酒C级应

使用食用酒精勾兑的白酒,其酒精质量必须符合《食用酒精GB10343-2008》标准,确保不会误把工业酒精、甲醇当食用酒精生产白酒。每批次的食用酒精均要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对勾兑、调味过程中所使用的食用酒精批次、检测结果等信息要进行记录,以便溯源跟踪。

(12)包装容器

包装容器必须符合《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10346-2006》的规定,容器在贮存时,应保持清洁卫生,应存放于防潮、防尘、防污染的库房内。使用塑料包装物进行包装的,须确保其材质符合白酒迁移塑化剂限量要求,并具备成品酒的塑化剂检验合格报告。

(13)容器的检查

包装容器应符合《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10346-2006》及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GB/T23508-2009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瓶盖、垫片及粒料赢符合卫生标准GB/T14944;塑料桶盖《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7》;《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甲酸乙二醇成型品卫生标准GB13113;对包装成品进行塑化剂检测,确保包装后成品中塑化剂迁移量符合相关标准;玻璃酒瓶、水晶瓶等包装玻璃容器的铅、砷、锑溶出允许限量应符合GB19778-标准;陶瓷酒瓶、坛等包装容器的铅、镉溶出允许限量应符合GB14147标准。

(14)容器的清洗

容器经清水浸泡1min、用毛刷刷洗内外壁、超滤无菌水冲洗30s,沥

干,达到洁净无异物。

白酒A级准入条件:具备自动清洗设备;设专人检测清洗后容器有无破损,是否干净;

白酒B级准入条件:具备自动清洗设备;设专人检测清洗后容器有无破损,是否干净;

白酒C级准入条件:可采用人工清洗;设专人检测清洗后容器有无破损,是否干净;

原酒A级准入条件:具备自动清洗设备;设专人检测清洗后容器有无破损,是否干净;

原酒B级准入条件:具备自动清洗设备;设专人检测清洗后容器有无破损,是否干净;

原酒C级准入条件:可采用人工清洗;设专人检测清洗后容器有无破损,是否干净;

(15)灌装

灌酒设备应保持清洁卫生,操作人员在操作或搬运其他物品之后必须洗手烘干。

灌装间需密闭,灌装设备及灌装间应每日清洁,做好清洁记录;清洁用具整齐摆放在灌装间外;灌装车间须具备洗手消毒烘干设施。

白酒A级需做到:灌装间密闭,具有防蝇防虫设施及洗手消毒设施;灌装间空气污染程度需达到清洁级别;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白酒B级需做到:灌装间密闭,具有防蝇防虫设施及洗手消毒设施;灌装间空气污染程度需达到中等清洁级别;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白酒C级需做到:灌装间密闭,具有防蝇防虫设施及洗手消毒设施;

灌装间空气污染程度需达到中等清洁级别。

原酒A级需做到:灌装间密闭,具有防蝇防虫设施及洗手消毒设施;灌装间空气污染程度需达到清洁级别;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原酒B级需做到:灌装间密闭,具有防蝇防虫设施及洗手消毒设施;灌装间空气污染程度需达到中等清洁级别;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原酒C级需做到:灌装间密闭,具有防蝇防虫设施及洗手消毒设施;灌装间空气污染程度需达到中等清洁级别。

(16)成品酒贮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成品酒运输:应符合《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10346-2006》,贮存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严禁与有腐蚀、有毒、有害的物品和污染物混运、混存、混贮。

对成品酒的相关质量信息需要记录,包括生产日期、批号、贮酒池号等等。

白酒A级准入条件: 成品库面积达XX平方米,环境应做到阴凉、干燥、防潮、防鼠虫;入库成品需挂牌标识;建立完整出入库记录;配备专用运输车辆XX辆;能提供成品酒溯源记录

白酒B级准入条件:成品库面积达XX平方米,环境应做到阴凉、干燥、防潮、防鼠虫;入库成品需挂牌标识;建立完整出入库记录;配备专用运输车辆XX辆;

白酒C级准入条件:成品库面积达XX平方米,环境应做到阴凉、干燥、防潮、防鼠虫;入库成品需挂牌标识;建立完整出入库记录;配备专用运输车辆XX辆;

原酒A级准入条件:成品库面积达XX平方米,环境应做到阴凉、干

燥、防潮、防鼠虫;入库成品需挂牌标识;建立完整出入库记录;配备专用运输车辆XX辆;能提供成品酒溯源记录

原酒B级准入条件:成品库面积达XX平方米,环境应做到阴凉、干燥、防潮、防鼠虫;入库成品需挂牌标识;建立完整出入库记录;配备专用运输车辆XX辆;

原酒C级准入条件:成品库面积达XX平方米,环境应做到阴凉、干燥、防潮、防鼠虫;入库成品需挂牌标识;建立完整出入库记录;配备专用运输车辆XX辆;

(17)卫生与质量检验管理

企业必须设有质量,卫生检验机构,同时配备专业(兼)质量,卫生检验人员负责评酒室、检验室及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标准进行感官、理化卫生指标的检验。凡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

质量检验人员须持有国家承认机构颁发的食品检验工证;检验仪器要经过计量部门的校准校正,确保现行使用的仪器在有效期内;配备专业的品评人员,并持有国家承认机构颁发的白酒品酒师证书;

白酒A级准入条件:配备规范的实验室和标准化评酒室;达到食品检验工XX人、品酒师X人;

白酒B级准入条件:配备规范的实验室和评酒室;达到食品检验工X人、品酒师XX人;

白酒C级准入条件:配备规范的实验室和评酒室;达到食品检验工X人、品酒师XX人;

原酒A级准入条件:配备规范的实验室和标准化评酒室;达到食品检验工X人、品酒师XX人;

原酒B级准入条件:配备规范的实验室和评酒室;达到食品检验工X人、品酒师XX人;

原酒C级准入条件:配备规范的实验室和评酒室;达到食品检验工X人、品酒师XX人;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原料粉碎设备:粉碎机

(2)蒸馏设备:蒸酒机(甑、甑桶、甑锅) (3)发酵设备:窖、池、缸、罐、桶等 (4)贮酒设备:池、缸、罐、酒海等 (5)灌装设备:洗瓶机、冲瓶机、灌装机

(6)包装设备:压盖机、封口机、热塑机、自动贴标机、喷码机、激光喷码机、自动封箱机

白酒(液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上述(4)(5)规定的设备。 白酒(原酒)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上述(1)(2)(3)(4)规定的设备。

白酒A级准入条件: 具备上述(1)-(6)规定的设备 白酒B级准入条件: 具备上述(1)-(5)规定的设备 白酒C级准入条件: 具备上述(4)-(5)规定的设备 原酒A级准入条件:具备上述(1)-(6)规定的设备 原酒B级准入条件:具备上述(1)-(5)规定的设备 原酒C级准入条件:具备上述(1)-(4)规定的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GB/T10346-2006 标准名称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GB23550-2009 GB10344 GB2757-2012 GB18356-2007 GB19508-2007 GB/T18624-2007 GB19327-2007 GB19328-2007 GB19329-2007 GB19331-2007 GB/T21261-2007 GB/T21263-2007 GB/T21820-2008 GB/T21822-2008 GB/T22041-2008 GB/T22045-2008 GB/T22046-2008 GB/T22211-2008 GB/T22736-2008 GB17924-1999 GB/T10781.2-2006 GB/T10781.1-2006 GB/T10781.3-2006 GB/T2O822-2007 GB/T11859.2-1989 GB/T11859.1-1989 GB/T11859.3-1989 GB/T14867-2007 GB/T16289-2007 QB1498-2007 QB/T2187-2007 QB/T2305-2007 QB/T2524-2009 QB2656-2007 GB/T19961-2005 DB14/T80-1996 DB15/T253-1997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配制酒 地理标志产品 贵州茅台酒 地理标志产品 西凤酒 地理标志产品 水井坊酒 地理标志产品 古井酒 地理标志产品 口子窖酒 地理标志产品 道光廿五贡酒 地理标志产品 互助青稞酒 地理标志产品 玉泉酒 地理标志产品 牛栏山二锅头酒 地理标志产品 舍得白酒 地理标志产品 沱牌白酒 地理标志产品 国窖1573白酒 地理标志产品 泸州老窖特曲酒 地理标志产品 洋河大曲酒 地理标志产品 五粮液酒 地理标志产品 酒鬼酒 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删除) 清香型白酒 浓香型白酒 米香型白酒 固液法白酒 低度清香型白酒 低度浓香型白酒 低度米香型白酒 凤香型白酒 豉香型白酒 液态法白酒 芝麻香型白酒 特香型白酒 浓酱兼香型白酒 老白干香型白酒 地理标志产品 剑南春酒 新型白酒 新工艺白酒

25 26 27 28 29 30 DB13/T306-1997 DB22/T221-2000 DB50/T15-2008 DB53/T092-2008 DB23/T308-2002 企业标准 GB5749-2006 GB2760-2007 GB8951-1988 GB/T23544-2009 JJF1070-2005 GB/T10345-2007 GB/T5009.48-2003 GB/T394.2-2008 GB2762-2012 GB/T15481-2008 新型白酒 吉林烧酒 小曲白酒 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 清香型白酒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白酒厂卫生规范 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白酒分析方法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酒精通用试验方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检验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二)分光光度计(或光电比色计);(三)气相色谱仪(标准中不需检测单体物质可不要此仪器);(四)恒温干燥箱;(五)恒温水浴锅;(六)比重瓶或酒精计;(七)比色管;(八)温度计;(九)气相质谱仪;(十)氮吹仪;(十一)漩涡混合仪;(十二)规范化品酒室

检验人员持有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方能上岗;检验仪器经计量

部门检定校正后方能使用。

白酒A级准入条件:具备上述1—12项。 白酒B级准入条件:具备上述1—11项 白酒C级准入条件:具备上述1—8项 原酒A级准入条件:具备上述1—12项。

原酒B级准入条件:具备上述1—11项 原酒C级准入条件:具备上述1—8项 七、检验项目

白酒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识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检验项目 感官 酒精度 总酸 总酯 单体物质 固形物 甲醇 杂醇油 铅 锰 白酒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木薯或代用品为原料√ √ * 者 √ √ * √ √ √ 白酒(原酒)不要求 √ √ 白酒(原酒)不要求 11 氰化物 12 塑化剂 13 净含量 14 标签 注:1. 产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GB10344的规定;

2. 白酒(原酒)的检验按有效的企业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判定。 白酒A级准入条件:具备标准化实验室及规范化品酒室;配备相应检测仪器设备,能自行检测上述1—14项检验项目;并每季度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一次。

白酒B级准入条件:具备标准化实验室及品酒室;配备相应检测仪器设备,能自行检测上述1—11、13-14项检验项目;并每年送第三方检测

机构检测不少于两次。

白酒C级准入条件:具备实验室及品酒室;配备相应检测仪器设备,能自行检测上述1—8、13-14项检验项目;并每年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不少于两次。

原酒A级准入条件:具备标准化实验室及规范化品酒室;配备相应检测仪器设备,能自行检测上述1—12项检验项目;并每季度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一次。

原酒B级准入条件:具备标准化实验室及品酒室;配备相应检测仪器设备,能自行检测上述1—11项检验项目;并每年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不少于两次。

原酒C级准入条件:具备实验室及品酒室;配备相应检测仪器设备,能自行检测上述1—8项检验项目;并每年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不少于两次。

八、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库或成品贮罐中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总量不少于100kg)。 (一)抽样品种

根据企业申请的取证产品品种,选择1个主导产品进行抽样。 (二)抽样数量

1.瓶装酒:随机抽取6件产品,每件抽取1瓶,共取6瓶,总量不少于3000ml。

2.从成品贮罐抽样时,抽样率为50%,但最多不超过3罐;从成品贮桶抽样时,抽样率为5%,最多不超过5桶。从每罐(桶)中抽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总量不少于3000ml,分别装入6个样品瓶中。样品分成2

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它要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将白酒生产线列入了限制类目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既有白酒生产,又有配制白酒生产的企业应该将两类产品生产场所进行严格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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