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的由来 道士简介
道教中的神职人员称为道士,男的又可称作干道、黄冠、羽士、羽客、道人;而女性道士则称为坤道、女冠,俗称道姑。
「道士」一词,最早在汉代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04年)所撰的《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就有所记载:「古之道士有言曰:『将欲无陵,固守一德。』」意指此古以来的道士所指的都是固守道德的有道之士。而在东汉末道教兴起之后,其开始出现将教徒称为道人、道士、方士。而到魏晋南北朝的道教经典,如《洞真太上太霄琅书经》称:「入行大道,号为道士」,即是指愿意奉行大道而修行的人,可以称为道士。
唐代因老子姓李的缘故,道教一度受皇室的推崇因而兴盛,开始对于道士有了明确的定义。如在《太上灵宝升玄内教经中和品述议疏》中,则认为道士是指能够坚守道教戒律,并且检束自己行为,不受 *** 诱惑的人;而在《道典论》卷二中所提的「道士」条例,为道士下了定义:「以道教为职事者,称为道事。弘扬道事有功者,号为道士。身为道士,处事与俗人相异,如眼神笃定,不东瞻西望,耳不听谗言,不听 *** 之声,心不想欲,手不奸用,足不恶行。能当道士者,都是先天注定的。如不累世积善,终究无法成为道士。道士必须专心于修道,才能有感应。有感则能通神。道士必须看破欣喜与幽凄之情绪,日夜勤于修炼,勇猛精进而不退转。人行大道,号为道士。」因此,道士一词,在古代可以指的是一般学道、务道、宏道之士,是学道之人的泛称,并且自愿性的受到道教的教义、戒律所规范。也正因唐代推崇道教缘故,对于道士的管理逐渐纳入官方管理制度当中,当时一个人要想成为道士,必须先拜师学艺,后经官方考核发给度牒才算合法道士,自此之后的官方朝廷大抵以度牒的核发做为道士的认定。在历史上著名的道士甚多,如张道陵、葛玄、寇谦之、陆修静、孙思邈、吕洞宾、陈抟、王重阳、丘处机等等代表。
道士的日常生活,所行的宗教活动如持斋戒、诵经、上香、点灯、
忏悔、讲经说道等都是为弘扬道的教化,不以个人的利益为优先考量。道士在日常的穿著称为「道袍」,是一种中国古代的传统服饰,头上戴冠巾,脚踏云屡。一般来说,道士平日所举行宗教活动,或是行住坐卧之处称为宫、道观、道院或者庙。
现今,主要将道士分为「出家道士」与「火居道士」两大类。前者需受持戒律,出家皈依才可被称为道士,平日居住于道观之内,不许娶妻,类似佛教僧侣。出家道士常留须蓄发,头顶挽髻,以内丹修链为主,中国大陆的全真道,多是出家道士。而火居道士可以结婚,平日居住于家中,设立道坛,于斋醮仪式时,才有守持斋戒,平日可荤食,发型大多也是一般的现代发型,其对道士身分认定无明确界定产生方式,多由世代相袭或是拜师学艺;主要从事道教仪式活动,尤其强调画符、持咒、请神、驱鬼,台湾尤多属于此类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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