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淮安区萧湖景区生态旅游一期建设工程 合同编号: 20141218 致: 变更情况说明: 1、由于状元阁现场初步试桩效果与原勘探报告和设计有较大出入。 2、根据设计单位意见,要求状元阁另选三根试桩位置重新试打三根22米试桩。 3、工程试桩增加费用见工程预算书(内容附后)。 4、工程材料、设备等相关购货合同及发票等依据附后。 附件:1、工程变更建议书。 2、变更项目价格申报表。 3、变更项目价格签认单。 承包单位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 年 月 日 监 理 机 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监 理 机 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机构初步意见 批 复 意 见: 说明:工程变更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编制并归档,一份由区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存档、备查。变更编号按本项目签证编制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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