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3-06T15:44:25.44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9期 作者: 张峰
[导读] 选择网络数据的方式进行历史文化名城的展示与利用,才能更加有效体现历史遗存本身及其文化价值。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南京 210005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数据的快速膨胀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展示和利用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信息。文章利用网络游记数据,将成都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进行数据化构建,通过大规模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妥善处理成都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的方式与途径。同时,建立完善的数据信息资源平台,为后续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进行数据积累与铺垫。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
引言
城市是人类的伟大作品之一,是生活在这里的居民世世代代生活形态的积淀。每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都是当地人的精神家园和集体记忆,同时也是漫长历史给世人留下的独一无二的、不可再生的资源。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城市发展优势文化产业和提升城市形象地位的必由之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就是为了在城镇化和现代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中保护我国的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应运而生的。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义
城市在其演变过程中经历的变化表明,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延续的过程,城市保护是保持其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只是为了过去而过去,而是为了现在而尊重过去”。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应得到高度的重视和保护。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可以保护城市的历史发展,保留城市的记忆,继承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历史文化城市或城市旅游是中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同时也是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机遇。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展望 2.1从文化造假走向修旧如旧
中国的建筑常常是砖木结构,保存相对较为困难。无论是紫禁城,还是山西晋商大院,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若是过多地进行大规模修复,将触碰修复底线,影响文物真实性。可以说,没有修复的历史,就没有传统的中国建筑遗产的延续。因此,我们在这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进行大量的考证工作。要在进行大量的历史基础的搜索和研究中,传播正确的历史信息;第二是要基于历史。不能将建筑物的风格胡乱地搭在一起;第三是维修过程中保护原有建筑的形状,结构,材料和原有技术。 2.2进一步更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理念
2016年8月,某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作为城市工作的重点,突出做好“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特色塑造与品质提升、环境治理与设施配套、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业态转型与文化兴盛”五篇文章。“有机更新”的“有机”就要求我们要让古城保护“活”起来,一是要坚定不移走开发与保护并举之路。不把历史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对立起来,坚持保护就是为了发展,不保护就没有发展的理念,实施“保护古城、发展新城、提升名城”战略,通过新旧社会功能交接,重构城市生活圈,用新城的空间资源来缓解古城的承载压力,逐步回归古城文化属性。二是牢牢把握保护整体性原则。要转变孤立保护、实体保护的理念,以更宏观的建筑群、文化区、古城区的眼光来保护历史文物,尤其要注重保护建筑实体之间的“虚体”,保护其周边的环境。 2.3避免超载,推动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主要矛盾存在以下几种:旅游城市化带来巨大的人口压力,造成旅游资源的破坏,不断蚕食和破坏风景名胜区;城市环境质量下降,旅游环境和景区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现代城市景观与旅游整体环境不协调。面对这些问题,专家给出了一些建议。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首席专家、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秘书长魏小安表示,当前情况下,历史文化名城应该向文化城市休闲度假方向发展。对于旅游城市化带来的人口压力,某些景点可采取提升景区价格,从而达到减量的目的。 2.4协调性原则
与一般城市的地下空间规划原则相同,地下空间的规划布局模式应该与城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协调,使地下空间的开发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发展。同时,古都型历史文化名城还应该与当地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相协调,在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前充分了解掌握名城规划中对于城市内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要求,特别是名城规划中所要求的绝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等涉及地下空间是否允许开发的内容,并将其反映在地下空间资源评估和空间管制等内容中,尽可能地保护埋藏于地下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地下空间的总体规划中还应包含历史文化保护与地下空间开发的相关章节。 2.5进一步完善相适配的政务服务供给体系
一是重构保护与发展的运作主体,成立适配文商旅融合发展需求的机构或国有公司,全面落实和铺开各项工作。二是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权力与义务,防止推诿扯皮。加强党政主体、专业部门、执法部门及社会监督的联动。各部门实施涉及名城保护等内容的主体工程,如开发、修缮、改造等项目,须将应予保护的内容和要求、标准,列入各部门各类项目的保护性措施之中,同时向主体责任单位呈报、向社会公示。三是落实监管职能。各级政府都应对名城保护承担监督责任,做到积极排查、切实监管,对本区域的相关古文物数量、价值、位置做到心中有数,对重点对象实施重点保护,对可能导致古迹破坏的项目,要进行事前审核、论证,事中执法检查及事后验收,充分发挥好属地职责。 结语
从展示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底蕴与风貌的角度来说,如何促进城市发展与历史保护有机结合,探索展示利用的有效解决途径和方式,是当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目标与难题之一。利用网络数据的方式进行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能够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通过大规模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寻找到妥善处理历史文化名称展示利用的合理方式与途径,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格局与文化面貌更好地弘扬和传承。只有保证历史文化遗存形态和风貌具有较好原真性、完整性的前提下,选择网络数据的方式进行历史文化名城的展示与利用,才能更加有效体现历史遗存本身及其文化价值。
参考文献
[1]陈硕.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与保护信息系统的研究探讨[J].福建建筑,2006(2):14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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