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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业区规划的环境风险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10 实施高新区规划的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指环境风险事故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程度。环境风险一般分为非突发性风险和突发性风险两大类:

(1)非突发性风险:非突发性风险,包括生态风险和人类健康风险,主要考虑低剂量的有害化学品长时间接触人体对人类健康的不同影响及其进入环境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突发性风险:突发性风险主要考虑与规划或规划内项目联系在一起的突发性灾害事故,包括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失控状态下的泄漏,大型技术系统的故障等。

对于高新区规划环境风险分析来说,主要的分析对象是突发性风险。由于本规划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要计算出其存在的环境风险几率是较为困难的,只能通过定性分析与经验判断识别评价系统的危险源、危险类型、可能产生的后果,最终确定可接受的环境风险水平,并给出相应的环境风险减缓措施和防范环境风险的应急预案,以降低或消除环境风险危害,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污染危害,保护人群健康和生态系统安全。

10.1 规划方案环境风险识别

高新区定位为:北部湾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之谷,创新之区”,成为推动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强力引擎。

高新区重点发展产业选择:以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与海洋工程、新材料、新能源技术与应用为核心,多元发展的高科技产品生产集聚区,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成为钦州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根据高新区规划产业结构中各行业的工程特征和污染影响分析,初步判定本规划中主要存在以下四类环境风险:

(1)大型生产技术系统故障及污染防治处理设施运行事故环境风险; (2)易燃易爆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贮存运输过程环境风险; (3)工业废渣堆渣场环境风险;

(4)突发事故造成的生态敏感目标危害的环境风险。

10.2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入驻高新区的每个建设项目均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高新区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标排放和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但在处理设施运行出现事故的情况下或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等突发性事故,大量未处理达标的污染物或危险物质短时间内排放环境中,可能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及危害。

10.2.1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10.2.1.1设备故障环境风险分析

主要是指大型技术生产系统故障引发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如有毒有害液体的跑、冒、滴、漏等,对危害操作工人健康,严重泄漏则危害周围环境。 10.2.1.2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事故环境风险是指污水处理设施失效,使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突发性废水短时间内大量排放,造成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

造成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可降解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属非持久性的污染物,该类污染物的危害主要是大量的高浓度有机废水进入水体后,使排放口附近的江、河、湖、库等水体受严重污染,水质恶化,造成水中溶解氧减少,水生生物的大量死亡。

二是,含难降解的有毒有害物废水,即含有有机化合物和多种烃类的混合物的有毒有害物化学物质。实验已经证明酚类及一些有机物等化学物质,对人和生物体具有致毒、致畸、致突变的“三致”效应。

三是,废水污染物特征含有少量汞、镉、铅、锌、铜、砷、铬、锰等重金属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数量极少,对于生物并不产生毒害,但当浓度继续增加,水生生物开始出现受害症状,影响生物的生长发育,当浓度继续上升到某一限度超过生物体的耐受阈值时,所接触的生物才开始出现死亡。而且废水中的重金属可以通过生物集富集,随食物链的延伸而增大,排入水体中的有毒物质水体中生物富集后,人若食用这些水产品,有毒物质可以在人体内进一步富集,从而影响人类健康。

10.2.1.3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高新区以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与海洋工程、新材料等类型的企业为主,大气污染物主要为S02、烟粉尘。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失效情况下,燃煤锅炉或工艺废气中大量的SO2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直接排入环境构成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的风险,

而且SO2是形成酸雨的重要因子,二氧化硫在空气中,尤其在污染空气中易被氧化成三氧化硫,与水蒸气结合生成硫酸雾,并发生反应生成硫酸盐,硫酸和硫酸盐形成硫酸烟雾和酸性降水,硫酸雾毒性比二氧化硫高10倍,当含硫超过0.55 ppm时,能在短时间内使抗性弱的植物叶子被漂白致死。 10.2.2易燃易爆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贮存运输过程环境风险分析

高新区内的入驻企业,生产过程需要使用到多种的易燃易爆物质和GB13690-200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中的危险化学品,如酸、碱、易燃易爆物质等。在储运工艺的许多环节上,产品的跑、冒、滴、漏等都是潜在的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因素,事故风险类型主要为泄漏、火灾和爆炸。一旦发生重大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有可能对周围的居民点、工矿企业及其它设施造成危害,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主要风险特征及原因简析见表10.2-1。

表10.2-1 主要风险特征及原因简析

风险类型 泄漏(跑、冒、漏) 危害 污染水体 人员伤亡 引起火灾爆炸 财产损失 人员伤亡 污染环境 原因简析 罐瓶破损 罐瓶液气泛、突沸 罐瓶渗漏 操作错误 贮品泄漏 存在机械、高温、电气、化学原因 火源 火灾、爆炸 根据有关资料报导,世界上95个国家近25年登记的化学品事故中,液体化学品事故占46.8%,液化气事故占26.6%,气体事故占18.8%。固体事故占8.2%:在事故来源中工艺过程事故占33.0%。贮存事故占23.1%,运输过程占34.2%;从事故原因来看,机械故障事故占34.2%。人为因素占22.8%。从发展趋势看,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预防灾害技术水平的提高,影响较大的灾害性事故发生频率有所降低。

对使用同类原(燃)料企业事故进行分析,泄漏、火种、违反操作规程,外部因素是导致这些企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就一个企业而言,由于物料流量有限,虽然存在事故风险,但贮运装置在设计时考虑了意外事故这一因素,一般都会采取物料(原料、成品)泄漏后的回收措施,故泄漏事故发生对环境影响一般是较小的。泄漏事故的发生,存在的最大隐患是将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出现,这主要是由化学品的燃烧、爆炸等危险特征决定的。

运送易燃易爆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环境风险主要是交通事故,其危害是引起爆炸而导致部分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空气环境。最大的危害是当危险品运输路线靠近在江、河、湖、库等边缘出现运输车辆翻车,至使运送的固态或液态的危险化学品或有毒有害物质落入水中,严重污染水质。

10.2.3突发环境事故造成的生态敏感目标危害的环境风险

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与海洋工程、新材料等工业生产过程产生大量的暂时不利用的工业废渣。

主要的环境风险危害为废渣堆场溃坝或塌陷,如果出现渣堆场溃坝或塌陷将淹没附近的农田,如进入沟渠河流会淤塞河道,污染水体,如果渣场位于岩溶发育区,当堆渣场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极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后果较为严重。 10.2.4突发环境事故造成的生态敏感目标危害的环境风险

这里的生态敏感目标危害环境风险不是指非突发性风险,而是指由于突发性环境事故而造成的生态敏感目标受害的环境风险。

生态敏感目标包括生态系统脆弱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重要湿地、重要养殖渔业水域和天然鱼场、鱼虾产卵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等。由于环境事故风险具有突发性、灾难性和破坏性的特点,因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生态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是长期的、难以恢复的,有些甚至是不可恢复的。

根据现状调查,高新区附近无特殊的生态敏感区,规划区域距离龙门七十二泾风景旅游区、麻兰岛旅游度假区、钦州湾海岸和河口潮间带的红树林和钦州湾浅海滩涂养殖资源等特殊生态敏感保护目标较远,因此高新区突发环境事故对其造成危害的环境风险较少。

10.3 环境风险污染防范措施

10.3.1大型生产技术系统故障及污染防治处理设施运行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制定严格的工艺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对设备的运行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操作工人要加强技术培训,防止工人误操作。

(2)要合理安排生产和检修计划,降低设备故障的出现机率,对生产系统容易出现故障的设备要有一定数量的库存设备和备品备件。

(3)设立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注重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使设备管理从事后维修和计划维修向预测预报过渡降低设备突发故障率,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4)企业内部要加强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其次,污水处理站应建立事故应急池,当发生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时,可临时将废

水排入应及池中,并立即停止生产,抢修污水处理设施,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运行后再恢复生产,杜绝废液直接外排。

10.3.2易燃易爆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贮存运输过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一定要严格按照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劳发[1992]677号《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劳部发423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相应规定进行。

(2)防火、防爆措施

在总体设计中严格执行有关防火、防爆规范和规定,严格执行各有关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为防止爆炸和火灾危险的气体从设备泄漏,应设置检漏仪器及报警装置,组成严密的消防系统。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在建、构筑物的单体设计中,严格按照要求的耐火等级、防爆等级,在结构形式上,材料选用上满足防火、防爆要求。各装置均设置应急事故照明和消防设备等。

在总图布置上,严格按照防火防爆要求保证各厂房间防火间距,同时还考虑了消防通道的畅通,装置区内道路为环行。根据厂区的具体条件设置必要的消火栓和消防管网。

电气和仪表专业的设计中严格按照电气防爆设计规范执行,设计中还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放在远离现场的配电室内,并采用密闭电器。对于定为防爆场所的厂房,按爆炸危险场所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气设备,设计良好接地系统,保证电机和电缆不出现危险的接触电压,对于仪表灯具、按纽、保护装置一部选用密闭型。

电气设计中防雷、防静电按防雷防静电规范要求,对使用易燃易爆介质的工艺设备及管道均作防静电接地处理。对于高大建构筑物均采用避雷针和避雷带相结合的避雷方式,并设置防感应雷装置。同时设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并连成接地网。

自控设计中对重要参数设置了越限报警系统,调节系统在紧急状态下均可手动操作,对处于爆炸区域的操作室设正压通风。

在贮罐区设置了消防设施及喷淋水系统,防患于未然。

在易燃易爆车间和生产岗位及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消防工具,如干粉灭火器等,对这些器材应配备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以备事故时急用。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防火灭火知识。

经常检查危险品贮藏情况,及消除事故隐患。

(3)对操作人员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操作工人要配备个人防护用具,

(4)易燃易爆物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

易燃易爆物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同时要加强运输车辆的检修和保护,提高驾驶人员的驾驶技术和责任心。此外还要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在多雾、大风、暴雨的天气条件下不宜运输,防止运输事故发生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10.3.3工业废渣堆渣场风险防范措施

(1)首先在设计上对堆渣场的稳固性要十分重视,并采用钢筋砼结构,坝肩均落在的岩石上,防止跨坝。

(2)在防渗漏措施上,采取在坝内处理好的地基上铺设垫层,设置砂石排水层和粘土防渗层,并在场地内敷设了主排水管以达到要求的排水程度,对堆场与外坝内边坡进行了密封处理,密封材料采用附近自然粘土,防止堆场出现泄漏。

(3)施工质量在堆渣场溃坝风险的成因中也不容忽视,近年来,我国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屡见不鲜,此类风险可以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可以避免。

(4)渣场除要加强日常管理外,特别要重视特殊气象条件下的管理,例如:当连日暴雨时,就要加强对堆坝的巡视、观察坝面水位变化和渗漏情况,要防止堆场积水翻坝任意流淌,灰渣堆场要防止大的泄漏现象,—旦有险情马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5)平时要重视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避免风险,要有防止万一的思想,要准备有抢险的机具(装载和运输机械)和抢险物料(如砂石,粘土、水泥、麻袋等),坝区的道路通讯和照明保持完好,一旦出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扩大,一定要避免大的事故发生。

(6)综合利用降低堆场风险。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灰渣、挥发窑渣、中和渣等用于水泥生产和生产烧结砖原料、或可供修筑公路、利用灰渣作矿山复垦时掺合剂改良土壤等,废渣的综合利用,可降低堆场风险。 10.3.4突发环境事故造成的生态敏感目标危害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对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故的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采取环境风险防

范措施,是杜绝、避免或降低突发环境事故造成的生态敏感目标危害事故风险的最有效办法。

(2)对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故的企业的选址要远离生态敏感目标,保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

10.4 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0.4.1制订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消除污染事故隐患,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加强环境污染事故监管,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10.4.2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高新区的管理。 10.4.3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高新区应急预案要按照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对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的要求(表10.4-1)编制应急预案。

表10.4-1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 应急计划区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应急救援保障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内容与要求 危险目标:装置区、贮罐区、环境保护目标 工厂、地区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规定预案的级别和分级响应程序 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等 规定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 应急环境监测、抢险、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救援及控制措施 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应急检测、防护措施、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 施及相应设备 人员紧急撤离、疏散,事故现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 织计划 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 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 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8 9 10 11 应急培训计划 公众教育和信息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10.4.4应急组织机构

高新区必须要设立“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总指挥部,总指挥部下设总指挥办公室,各生产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领导小组,各应急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办公室。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如下:

总指挥:1人,由高新区主任担任; 副总指挥:2~3人,由高新区副主任担任;

总指挥办公室主任:1人,由高新区办公室主任担任; 各领导小组组长:1人,由高新区内各生产企业厂长担任; 各领导小组副组长:2~3人,由高新区内各生产企业副厂长担任; 各领导小组领导成员:若干名,由高新区内各生产企业的各部门,如厂办公室、安环科、生产车间等科长或车间主任担任;

各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主任:1人,由高新区内各生产企业副厂长担任。 10.4.5应急机构职责任务

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工作由总指挥办公室兼管。当发生重大事故时,以应急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为基础,由应急组织机构总指挥负责企业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10.4.6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防范重点

高新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防范重点为:园区内的生产企业。 10.4.7环境突发事故的报告制度

当生产企业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时,要及时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工作。环境污染事故报告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报告。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总指挥首先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当地环保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向广西环境保护局报告污染状况,并随时上报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 10.4.8环境突发事故的处理处置程序

对发生环境突发事故时应采取如下处理处置:

(1)要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报告,请求地方消防部门、交通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部门协助共同开展救援工作。

(2)设置救援通道、应急疏散及避难所。

(3)如发生火灾、爆炸、气体泄漏等,则应隔离事故区或污染区,在事故安全距离边界的周围设警告标志。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并根据情况需要可提请人民政府采取停止污染排放从而控制污染蔓延、疏散居民等措施。

(4)应急或有计划进入浓度未知区域,或处理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状况人员,要带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

(5)对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时,要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

(6)就地采取临时急救方法,重症人员送医院处理。

(7)除以上措施之外,还要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将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10.4.9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园区要划拨一定的污染事故应急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和日常的宣传培训演练,作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资金的保障。

(2)装备保障: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等装备,并对其进行日常维护,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提供装备保障。

(3)通信保障及人力资源保障:通信系统时刻保证畅通,保证事故应急人员和救援设备物资能及时到位,以便最迅速、最及时处理事故,把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宣传培训演练:平时要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并邀请地方消防部门对企业应急组织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和职工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发放《环境应急手册》,每半年要安排人员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对园区内及周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自救互救意识。

10.4.10善后处理

环境突发事故控制住后,要同时进行如下的善后处理:

(1)及时调查环境污染事故的起因,对污染事故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收集相关资料存挡,包括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决策记录、信息分析等,进行工作总结,为防范环境突发事故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3)对受伤工人或群众进行抢救及安抚,制定相应的赔偿计划等善后工作。 (4)对受损的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等善后工作,当确定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时再恢复生产。

(5)对发生重大环境突发事故的企业作环境风险影响跟踪评价和开展环境风险影响后评价。

10.5 小结

本规划环境风险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主要的分析对象是突发性事故风险,风险的类型主要有四类。通过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减缓措施和防范环境风险的应急预案,可以降低或消除环境风险危害,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污染危害,保护人群健康和生态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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