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第五中学学校关工委工作制度
第一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使之实现组织网络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活动经常化;根据上级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关心下一代,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校的根本任务。老教师是培养、教育下一代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把我校离退休教育工作者组织起来,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对学生和青年教职员工进行教育的好形式。
第三条: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是在校党政领导下的以离退休同志为主体,在职同志参加的、热心教育的志愿者参与的群众性组织,是配合学校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的重要形式,是一支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是学校教学的参谋和助手。
第四条:关工委要发挥离退休同志在政治、知识、经验、威望和时空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以培养“四有”新人为中心,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学生和青年教职员工,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素质。
第五条:我校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主要面向校内,以学校为主阵地,以学生和青年教职员工为主要对象开展工作。
第六条:学校关工委要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七条:关工委要积极主动向学校工作,及时请示重要的工作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积极协助主渠道,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八条: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主要内容为: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3)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4)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
(5)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校园文化教育;
(6)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7)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九条:对学生进行教育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与形式:
(1)组织离退休同志,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一个问题进行专题讲座;
(2)以团课的形式进行教育;
(3)邀请身边的先进模范人物及学校有成就的毕业生作报告;
(4)组织座谈会,个别谈心;
(5)利用重大节日进行教育;
(6)组织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和展览等;
第三章组织与队伍建设
第十条: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学校领导展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教育局关工委的工作指导。
第十一条:组织机构
(1)学校关工委设主任一名(由分管团委的副校长兼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委员(各班班主任)若干名。
(2)学校关工委设有办公室,做到事情有人管、工作有人干、上下联系方便。
第十二条:对参加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学校要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健康上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他们做出的成绩要奖励,大力宣传老同志无私奉献精神和
敬业精神。
第四章制度建设
第十三条: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而使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第五章活动经费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关工委的活动经费,由学校负责解决。
第十五条:经费支出
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差旅费及开展活动必须的支出;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关工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