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审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结合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及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我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奖项,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质安协会)组织每年两次评选。 第三条 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活动,遵循企业自愿、地方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 申报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在本省范围内达到以下规模,核查时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量70%的在建工程,均可申报。
一、住宅建筑:建筑面积在4000m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m以上(含)的住宅(小区)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 m(县市4000 m)以上(含). 三、工业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 m(县市4000 m)以上(含)。 四、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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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筑面积5000㎡以上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工程,除总承包施工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 1、与总包施工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 第六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1、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市级以上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取得《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的;
3、工程因故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一年以上的; 4、属保密范围的。
第七条 申报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有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目标、计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
3、工程施工期间,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及时,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施工企业及项目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活动.
第三章 申报及评审程序
第八条 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在网上进行,分创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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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评审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hbza.gov。cn。
第九条 创建申请由申报单位于工程开工后30日内,在网上填报《创建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申请表》(见表一),提出创建申请,经市州推荐单位同意后上传至省质安协会。 第十条 评审申报由申报单位于施工现场达到评审条件后,在网上填报《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申报表》(见表二)及相关申报材料,并经市州推荐单位同意后上传至省质安协会。《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申报表》填写完成后打印成纸质资料,经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报省质安协会。申报材料内容包括:
1、现场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作总结;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
3、反映工程基础、主体、装修各阶段施工的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础、主体结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情况的原始照片若干张,并加文字说明。
第十一条 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分为市(州)推荐评审、专家现场核查和评委会评审。 第十二条 推荐评审
工程所在地市(州)推荐单位接到申报单位评审申报后,组织对申报现场进行项目标准化达标评审,评审达标并认为达到当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水平的,在《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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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评审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上传至省质安协会。 第十三条 现场核查
省质安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齐全后接受推荐,并组织2名以上专家组成核查组到施工现场核查。核查工作原则上每半年集中组织一次.情况特殊,可以根据当地的要求与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核查一并进行,由市州在核查前3天告知省质安协会安排专家参加检查。现场核查按照《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严格打分。
申请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的免予核查:
1、召开过市州及以上级别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的; 2、获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彰的. 第十四条 评委会评审
协会每年召开两次评审会,确定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项。核查组在评审会上向评委报告核查情况并将当期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提交评委会集中评审,评委会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后投票确定获奖名单,公示7天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评委会由有关部门和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建筑安全技术的专家7—9名组成,设主任1人,评审工作实行评委会主任负责制。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十五条 核查得分80分为基本推评分,80分以上(含)的工程有资格参加评委会评审。
第十六条 获奖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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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荣誉称号;
1、发生亡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七条 获“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称号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版,同时向获奖项目的监理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并在省级公众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质安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实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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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申请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开工时间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层数(高度) 完成工作量 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 总承包单位创建说明: 年 月 日 市(州)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推荐单位):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6
表2: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申报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开工时间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层数(高度) 完成工作量 监理单位 市(州)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推荐单位):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7
表3: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总承包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10 1、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10分. 2、未配备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扣2~10分. 3、未落实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5分。 目标管理 1、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或未执行的扣8~10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2、未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0 分. 3、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4、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2~10分。 1、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1、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无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1、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 2、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扣2分。 小计 班前安全活动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工伤事故处理 安全标志 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的扣10分. 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扣4分。 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的扣5-10分. 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的扣5—10分。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检查人 : 检查时间:
1 2 10 10 3 保证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检查 安全教育 4 5 10 10 10 6 7 8 60 10 10 10 10 40 100 一9 般项10 目 8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总承包单位: 序号 1 检查项目 现场围挡 扣分标准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2。5M围挡的扣10分; 2、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围挡的扣10分。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10分 1、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分; 2、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5分。 1、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扣6分; 2、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4分。 1、宿舍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2、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明显划分的扣5分。 1、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10分; 2、消防设施不完备的扣4~8分。 小计 治安综合治理 施工现场标牌 治安防范措施不力、常发生失盗事件的扣3~5分。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1、无厕所、随地大小便扣10分; 2、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扣10分; 3、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的扣3~5分。 1、无保健医药箱的扣5分; 2、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扣5分.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应得分 10 扣减分 实得分 2 3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 10 10 4 5 6 7 8 9 10
保证项目材料堆放 10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现场住宿 现场防火 10 10 60 10 10 10 一般项目生活设施 保健急救 10 40 100 9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总承包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 10 扣减分 实得分 1 外电防护 1、高压电线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扣10分; 2、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扣5~10分。 1、未采用TN—S系统的扣10分; 2、保护接零设置错误的每处扣4分。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0 3 配电箱开关箱 4 保证项目1、线路不符合“三级配电两10 级保护”要求的每条扣5分; 2、配电箱开关箱装配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1、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扣10分; 2、潮湿作业场所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扣10分。 10 现场照明 5 6 漏电保护器 交底与验收 7 8 9 10 配电线路 电器装置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一处扣5分。 未对使用电器设备验收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5~10分。 小计 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扣10分。 配电房(室)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扣10分.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扣10分。 小计 10 10 60 10 10 10 10 40 100 一般项目变配电装置 用电档案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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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合计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总承包单位: 序号 1 检查项目 高处作业防护 扣分标准 2m(含)以上的高处作业无防护每处扣5分。 临边防护不严、栏杆高度不够每一处扣2分. 人形通道、物料提升机进料口无防护棚,每一处扣5分. 楼梯口、电梯井和管道井一处无防护扣10分。 一人不戴安全帽扣5分;一人不系安全带扣5分。 1、在建工程外侧立网封闭不严的扣5分; 2、未按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的扣5分. 小计 预留洞口防护 大于30cm的预留口无防护的一处扣5分。 应得分 10 扣减分 实得分 2 临边防护 10 3 防护棚 10 4 5 6 7 8 9 10 保证项目楼梯口、电梯井和管道井防护 安全帽与安全带 10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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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网 10 10 60 10 一般项目爬梯、架梯的防护 固定爬梯无扶手每一处扣5分;架梯无控制角度的绳链每个扣5分。 辐射、弧光防护 粉尘防护 电焊人员不用防护面罩每人扣5分。 粉尘场所作业人员不戴防尘口罩每人扣5分.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10 10 10 40 100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总承包单位: 序号 1 检查项目 搭设方案 扣分标准 1、脚手架无搭设方案或方案编审不符合要求扣10分; 2、超过24M高度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无计算书扣10分. 1、立杆基础不实、不平、无排水设施扣5分; 2、悬挑脚手架悬挑梁材质、锚固、搁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 3、施工层不满铺脚手板、防护未超出作业面的每处扣4分。 应得分 10 扣减分 实得分 2 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 10 3 保证项目制式(附着升降式、1、使用不合格产品扣10分; 门型、挂式、吊栏)2、安装不符合要求、维护不到位、脚手架 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的扣10分。 模板支架 1、无模板支架搭设方案或方案编审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2、未进行技术交底的扣5分; 3、模板支架未按方案搭设的扣10分。 1、卸料平台无设计计算书或未验收投入使用的扣10分; 2、未设置限载标识的扣5分。 脚手架、模板支架未验收投入使用的扣10分. 小计 架体与剪刀撑 脚手架材质 高度24M以上的脚手架没有连续设剪刀撑的扣10分. 脚手架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内脚手架不设扫地杆与剪刀的撑扣10分。 1、脚手架搭设和操作不是专业人员的扣10分。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10 4 10 5 卸料平台 10 6 7 8 9 10 交底与验收 10 60 10 10 10 10 40 100 一般项目内脚手架 操作人员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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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总承包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1、无安装、拆卸方案每机扣10分; 2、起重设备未执行“一体化\"管理的扣10分。 1、塔吊地脚螺杆长度不足、螺帽缺失的每处扣5分; 2、基础积水扣5分. 使用不合格产品的扣10分; 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无安全限位保险装置一机扣10分; 机械设备安装后未经验收和检验投入使用的一机扣10分; 1、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扣5分; 2、起重设备防护、层门、转料平台设置不规范的扣5~10分。 小计 混凝土搅拌机 混凝土搅拌机无保险挂钩少一个扣5分; 小型电动机具无皮带轮防护罩一机扣5分; 手持电动工具不配备移动式的开关箱一机扣5分; 机械设备不及时维修带病运转一机扣5分;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1 安拆方案 10 2 塔吊 10 3 物料提升机 10 4 保证项目保险限位装置 10 5 验收及检验 10 6 操作和防护 10 7 60 10 8 小型电动机具 10 9 一般项目手持电动工具 10 10 维修及报废 10 40 100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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