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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2022-04-2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校级骨干教师”的管理制度 为优化学校师资队伍,形成骨干教师梯队,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学校特设立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教龄五年以上的教学一线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道德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受学生的欢迎和爱戴。努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善于学习,注意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基本教育教学素质,使自身的教育教学素质适应形势的发展,并能圆满完成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具备担任班主任的能力。经过评定,教育教学能力优秀。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熟悉二期课改的理念,努力探索适合学生特点的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对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教学成绩在同学科或同类别班级中名列前茅或提高显著,受到专家和同行的肯定。

5、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在本学科起到和示范作用。二年周期内在区级以上教学评比活动获奖;或有至少区级公开课一节或校级公开课二节以上,并评价良好。

6、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积极参加区级课题或校级课题的研究,独立撰写出有自己风格和特点的有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和经验总结。近二年,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教学论文,或在县、市以上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7、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和竞赛活动,取得显著的成效。 8、符合上述条件,并曾被评选为校教学新秀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骨干教师的产生办法

1.根据我校的实际,调入学校满一年教师的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 2.个人自主申报。申报时,要根据文件的要求,填写申报表格,提供基本依据证件,包括证书,论文,研究课题材料等。

3.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公示,由全校教师进行评议打分,并对申报教师的授课情况由学生进行评价。

4.学校考核小组根据上述材料,结合教学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5.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三)、骨干教师的职责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办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积极探索,研究教学创新、实践教学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教学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

3.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要在学校讲授2次高水平的示范课或研讨课。

4.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著书立说,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能在区级或校级刊物上发表。 5.在教研组内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每学年至少帮扶一名教师。 (四)、骨干教师的管理和待遇

1、校级骨干教师一年评选一次。

2、骨干教师要按学校要求,自觉履行好工作职责,完成相关任务。 3、学年结束,骨干教师要向学校提供履行职责情况的相关材料及个人总结一份。

4、学校按照骨干教师的职责要求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 优先推荐为镇学科带头人、学科名师和县级各类骨干教师。 (五)学校工作职责要求 1、县级名师

1).按县教育局要求切实履行好名师职责.

2).承担学校名师工作室的工作任务.带教好2---3名组内教师;每学期在学校的安排下承担二次以上的培训任务.

3).带领组内教师搞好教育科研,每学年要有一定的成果. 2.镇名师.学科带头人

1).按镇名师.学科带头人的要求履行好工作职责,开好一节区级公开课;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带好一名青年教师。

2.)承担学校青年教师的培训任务。 每学年带好一名青年教师,并使

其教学能力有一定的提高。

3).每学年同指导的青年教师共同承担一项校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并取得相应的成果。

4).每学年听取本校本学科教师随堂课或研讨课8节,要有交流反馈的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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