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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考勤制度(通用版本)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福利院考勤制度

1.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院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2. 因特殊情况(如遇急事等),不能准时上班,必须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院领导。

3. 上班时间外出办事或遇有急事,应将去向、时间告知院领导,否则按脱离岗位处理。

4. 因事、因病无法上班,应事先请假,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由院领导审批。

5. 正常婚假、产假、公休假,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6. 除公休假和法定可销请的事假外,其他假期一律扣考勤奖;未请公休假者,其他假期可以与公休假对抵,不扣考勤奖。

7. 因工作需要,经院领导批准在夜间或节假日、双休日加班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8.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所有请假条、考勤表一律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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