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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知识-XX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精品

2022-06-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xxxxxx公司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企业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制造技术水平的工具和手段。为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竞争力,信息中心作为建设企业信息化的专职部门,负责企业信息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与维护。为了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决策、管理、技术、制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达到信息技术和生产经营的相互融合,特制定具有三环锻造特色的企业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信息化设备管理规定

信息化设备是企业信息化的承载体,为了保障企业信息化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企业信息化建设有效推进与发展,特制定信息化设备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终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

1、信息终端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音响、不间断电源、刻录机、扩展卡、数码设备、视频设备、监控设备、主机配件等。

2、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光纤

设备、网卡网线等。

二、信息化设备的管理部门与职责。

本公司企业信息化设备的管理部门是信息中心。

公司信息中心负责企业信息网络的建设规划与实施,负责信息化设备的招标、采购、维护和使用培训。

信息中心应建立全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的台账,健全设备配置、采购和使用时间、供应商信息等各项记录。负责保存、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三、信息化终端设备的采购管理

1、相关部门有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需求时,需求部门应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副总签批后报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对拟增配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审定,优先由公司内闲置设备调剂,确需购买的,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信息中心统一采购,安装调试。

2、采购信息化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信息中心对采购设备的配置、质量、售后服务负责,确保满足用户部门的工作需求。

3、财务部结算信息设备采购发票时,应审核信息设备的采购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结算。

三、信息化网络设备的采购与施工管理

1、 信息中心按照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需要对公司网络或设备进行添置、改造、扩容或更换时,先由信息中心进行实地勘察,

做出书面报告(施工工作量及所需材料或设备的预算),由上级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或采购设备等。

2、信息化网络建设施工量较小,首选由信息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网络施工;

3、信息化网络建设施工量较大,信息中心在做出施工计划或方案后,选择有实力的网络公司来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

四、信息化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信息终端设备由使用部门安排操作管理人员,信息中心负责信息设备的操作使用知识培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转移信息设备,不得在信息设备上擅自安装、接入私人设备。

2、外单位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本公司信息设备. 3、网络设备由信息中心统一使用管理。

4、外单位来客所带电脑原则上不予接入公司网络,若确因工作需要接入公司网络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由信息中心设置接入。并设置适当的权限,防止泄漏公司机密数据。

5、信息化设备的维护:

①信息中心应制定信息化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各部门使用的信息化设备进行维护,如主机内部除尘、防漏电静电、清除噪音等。

②使用部门发现信息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进行故障排除。信息中心接到故障报告后,应在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③处于质保期内的信息设备发现故障时, 信息中心应及时联系供应商,督促供应商及时解除故障。

五、信息化设备的淘汰报废管理

信息中心根据信息化设备的配置、使用状况与寿命年限,提交信息化设备的升级换代、淘汰、报废的方案,书面报告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门备案。

所有淘汰、报废的信息化设备应统一交由信息中心处理,信息中心根据设备的性能状况,可拆解留存尚有价值的配件后,统一出售并建立台账。

第二章 信息化软件系统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软件系统主要包括管理系统软件、技术设计软件、单机应用软件,本公司主要有ERP软件、PDM软、CAD设计软件、正版视窗操作系统、正版Office办公软件、正版安全防护软件、正版数据库软件,信息软件作为企业信息化的灵魂,生产或存储海量的管理和技术数据等,为了保障企业信息化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信息化软件系统的管理部门与职责

本公司企业信息化软件系统的管理部门是信息中心,负责企业信息化软件系统规划、咨询、招标、采购、安装、实施、维护、培训等管理工作。

二、信息化软件系统的采购管理

2、信息化软件系统需经过咨询、规划、上报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选型或采购。

3、大型信息系统的软件选型由信息中心与主要使用部门成立项目小组,联系多家软件商来我公司演示,由项目小组讨论分析并全体签字同意之后,才能与软件商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实施合同及服务合同等合同。

4、小型软件如单机软件由信息中心配合使用部门经过咨询、签订使用合同来完成采购业务。

5、财务部门和信息中心需对所签订的信息软件合同等进行留档及登记备案。

三、管理或技术信息软件系统的实施管理

1、 信息软件选型确定后,进入实施阶段。由项目小组长与软件商共同确定实施计划和分工,报主管领导批准。

2、实施计划批准后,应召开项目上线大会,请总经理讲话。 3、信息软件的基础设置由项目小组征求主要使用部门签字确定后录入。

4、信息软件涉及的部门业务流程和软件操作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制定,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小组。

5、信息软件的初始化按项目小组分工进行,初始化完成后由主要相关业务部门核对、负责人签字确认。初始化数据录入必须确保准确无误。ERP软件初始化之前要财务与业务部门要进行盘存、应收、应付对账; PDM初始化之前由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文件的整理、校对;

OA软件初始化之前由公司办进行文件的整理。其它软件初始化由主要使用部门整理文件。

6、信息软件上线前,项目小组须制定软件的使用细则,操作流程等文件,发在公司内部网上,并召开项目会议,学习软件的使用细则及操作流程。

7、信息软件上线后,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使用细则及操作流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项目小组,由项目小组与软件商沟通解决。

8、新的信息软件上线,应先模拟运行,模拟后再与原系统或手工方式并行使用,具体模拟或并行时间段由项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四、信息化软件系统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1、所有信息化软件如操作系统、应用软件,通讯软件、杀毒软件、管理软件等由信息中心统一安装。保证网络内部软件的统一与兼容。其它部门不得私自安装或卸载软件,更不得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各部门计算机操作员要掌握软件的正确使用知识,妥善保存数据,防止误操作导致数据丢失,并定期通过信息中心把数据备份到光盘上。

4、所有信息软件由信息中心进行日常的维护和升级。 5、当信息软件出现故障或错误提示时,使用者应立即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排除故障。

6、员工个人私自安装盗版软件造成软件版权纠纷的,由个人承

担相应责任。因员工私自安装盗版软件而造成企业数据损坏或丢失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信息化软件的定置开发与管理

1、企业各职能部门,若需使用个性软件管理本部门业务,可申请向信息中心定置开发软件。

2、信息中心在接到职能部门的软件开发需求时,应充分了解职能部门的业务流程、数据内容、操作权限等,确定软件的结构、数据字段、操作界面等。

3、小型管理软件可由信息中心独立自主开发,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中大型软件由信息中心向公司申请与专业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信息中心作好软件的开发预算、周期、源代码等管理。

5、软件开发完成后首先由信息中心作好测试工作,再交由使用部门测试,测试成功后交由使用部门验收并正式使用。否则由信息中心协调做好软件的修改或功能增减。

6、小型软件开发成功后著作权归公司所有。中大型软件的版权按照与专业软件公司的合作协议办理。

六、信息化软件的升级或淘汰管理

由于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早期开发的信息软件会逐渐落后,功能上越来越难以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因此,信息软件可能会淘汰更换或升级,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1、信息软件的升级应在签订软件使用许可合同时就予以确定。

按软件业常规,软件升级服务费应在软件合同额的10%左右。

2、在软件使用许可到期时,由信息中心书面报告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得到批准后办理信息软件的升级或续费事宜。

3、当信息软件功能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时,由软件启动时的项目小组讨论研究,决定软件的淘汰或续用。之后由项目组长书面向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提出报告,得到批准后采购新的信息软件。

第三章 信息化安全管理

信息安全是指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用的技术和管理的安全措施,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遭到破坏、更改和泄露。为加强信息化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信息系统的配置由信息中心统一设置,如IP地址、主机名、网络端口、程序路径、用户或账户名等。其它部门不得私自更改。不得擅自关闭通讯软件、杀毒软件、防火墙等。

2、信息设备应摆设在相对通风、干净的环境中,在预计超过1个小时不使用时,必须关机并切断电源。

3、信息设备开机时,应先开显示器再开主机;关机时,应在退出所有程序后,先关主机,再关显示器,再关电源。下班时,应在确

认电脑被关闭并断开电源后,方可离开单位。

4、更换电脑时,要做好文件的拷贝工作,同时在信息中心管理人员的协助下检查电脑各方面是否正常。

5、任何人不得在不经电脑使用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动用他人电脑。如遇电脑使用人外出,则须在征得该电脑使用人所在的科室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6、离职时,应保证所使用信息设备的完好、程序正常、文件齐全,接手人在确认文件无误后方可完善手续。

7、外来存储介质如软盘、光盘、闪盘、移动硬盘等,在本单位内计算机上使用时,必须进行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

8、不得擅自取消或删除应共享的内容,不得共享机密内容。不得随意改动、删除他人信息系统内的文件,个人的工作文件应存在个人机内。

9、不得利用网络软件或技术阻碍或监控其他部门信息设备访问局域网,利用黑客软件入侵公司电脑属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10、公司严格控制各部门电脑接入互联网,需接入互联网的部门在得到总经理书面批准后,由信息中心酌情设置权限上网。确需临时上网的部门在向信息中心申请后才能给予开放临时上网权限。

11、禁止利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网上聊天、浏览与工作内容无关的网站、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购物等。禁止在电脑上安装任何游戏软件。

12、不得私自从网络上下载软件、游戏、歌曲、图片等,防止

病毒或木马侵入电脑系统,盗取公司资料。确需从网上下载资料需经严格杀毒后方可使用。

13、上网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单位、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4、为防止恶意代码植入系统,预防计算机病毒感染,在收到不明来历的电子邮件时,应注意不要随意打开邮件,并立即予以删除。

15、计算机都应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查杀计算机病毒,发现无法清除的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报告网络管理人员。

16、用户必须按自己的帐号、密码进入相应系统,不得盗用他人的帐号、密码。密码不得外泄。

17、计算机出现故障,需重新安装操作系统时,应通知信息中心进行安装,不得私自请人进行安装,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搬到外单位进行维修。

18、未经批准不得将数据和软件拷贝带离本单位或从单位外带入数据输入到计算机中。

19、对于重要资料除在部门电脑上存储外,还应定期拷贝到服务器、U盘或光盘上,以及防遭病毒破坏或断电而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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