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保障客人利益,及时归还客人遗留物品。 2.0适用范用
客人在本馆遗留物品的招领及对遗留物品的处置。 3.0职责
大堂副理、保安部、发现物件部门联同处理客人遗留物品。 4. 0内容 4.1失物招领处理
4.1.1当收到有关客人遗留物品报告时,保安部应联同大堂副理和房务中心值班主管(在 客房发现)、或者值班餐厅主管(在餐厅发现)到现场检查遗留物品的类项。
4.1. 2査点后,填写《失物招领记录表》,由保安部、发现物品部门主管两方签划确认, 并要求在保安部失物招领处签收存放。
4.1 . 3如遗失物件中有失物者的证件,洒店入住卡等,应由大堂副理负责联络失物者前 来认领。
4.1.4在客人认领失物时,须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遗失物品的类项及特征等。 4.1.5证实客人所失物件的类项、特征后,认领者须在《失物招领记录表》上签字。 4.2遗留物品处理
4.2. 1客房部员工在宾馆内发现客人的遗留物品,如果客人已离开宾馆,或一时找不到 失主,应立即上交本部门领班或主管,由主管交房务中心登记造册集中管理。其他部门交保 安部集中管理。
4. 2.2对客人遗留的较为贵重的物品,要尽快同客人取得联系,征求客人对所遗留物品的处 理意见,并尽快将遗留物品归还给客人。所发生的费用一般由客人承担。
4.2. 3房务中心应对暂时无人认领的客人遗留物品登记在册,详细记录遗留物品的名称、 数量、品种、规格、型号等以及发现物品的地点、发现人等。
4 .2.4贵重物品要存放入保险箱内,或指左专人保管。 4.2.
5无人认领的一般物品在房务中心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的贵重物品在房务中心 保
管六个月后上交保安部。由保安部统一汇总,将客人遗留物品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处理,并
填写《遗留物品处理统讣表》。
4. 2.6客人遗留的黄色书、报、杂志应交保安部处理。 5.0支持性记录 《失物招领记录表》 《遗留物品处理统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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