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在现场的吊装作业,安全问题较为突出,应该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主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1.钢构件和屋面板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1)钢结构吊装作业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
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总包、监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2)钢结构的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劳动局和市建委统一考核颁发的有
效操作作业证书上岗。
(3)吊装作业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起吊用具和防护设
施,落实吊物的回转半径范围、吊物的落点等情况的准备工作。此外,专职安全员应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等必须配置齐
全。作业范围内应在地面设置警戒区域,并安排专人负责看管.
(5)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
业所用的小型工具必须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严禁投掷,应用细绳传递.严禁高空作业人员向下抛掷工具、物件及废料等,以防伤入伤物。 (6)平吊长形构件时,两个吊点的位置应在距重心相等距离的两端,吊力的作用
线应通过重心。竖吊物件的吊点位置应在重心上端。
(7)钢结构吊装时,对细长构件不宜采用单点起吊,应采用二点起吊.二点起吊的
每个吊点分别距杆件各端0。21L,即以0。21乘杆件长度.
(8)吊装中要熟悉和掌握吊物的捆绑技术及捆绑要点,应根据吊行形状找中心、吊
点的数目和绑扎点。起吊过程中必须做到“十不吊”的规定。
(9)严禁任何人在已起吊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起吊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在空中停
留。
(10)在吊装钢梁、桁条或钢屋架时,应在作业范围内设置安全平网,以防人员
或物料坠落造成事故。如设置安全平网有困难,应采用脚手钢管在作业区下方搭设可移动的临时防护架。严禁在无任何安全防护的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
(12)钢结构吊装应分区分段进行,当数榀钢梁或钢屋架形成空间受力体系后,
应及时采取临时缆风绳预以固定,防止构件倾复。
(13)氧气、乙炔等要存放在偏僻安全处,工按规定正确使用.工具房、操作平台、
已安装楼层及地面临时设施处,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电焊、气割时,先观察周围环境有无易燃物品后再进行工作,严防火灾发生发生。 (14)屋面板吊装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可在钢梁上设置临时扶手和
钢丝绳统长围栏,以方便安全带系挂。
(15)屋面采光口及天窗洞口等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有完善的洞口防护设
施。
(16)钢结构吊装时,当风速为15m/s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 2.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机械必须配备专职司机和指挥。机操人员和指挥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修
理、保养,以保证其使用性能良好。
(3)起重机械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都必须与机体妥善连
接。
(4)起重机械在操作时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5)施工期间安排机电工跟机值班,负责处理机电故障。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
触动机电设备。 3.安全用电措施
(1)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原则为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级配电为:总配电
箱 → 分配电箱 → 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二级保护为:分配电箱 → 开关箱。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得超
过3m。
(3)配电箱应设置在干燥、通风的常温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外力撞击、液体浸
溅、热源烘烤或有碍操作等场所.
(4)为了防止被高空坠物损坏,电箱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措施,其下部要用木板作
三面围挡.
(5)固定式电箱下底离地1。3m~1.5m,以方便操作。导线进出应设在箱体下部,
不应在箱体背面或侧面进出线。箱内电器安装牢固,不得发生松动或歪斜。 (6)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别接在零牌与接地牌上,三相五线制中两牌不得相连。
分配电箱必须重复接地,接地线牢固连接在接地牌上。箱体金属外壳与门必须用绝缘铜线与接地牌连接。箱体内不应有外露带电部分,熔断器进线端须用绝缘包布包扎。
(7)电箱内的电器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总配电箱:应设总熔断器、总开关、分路熔断器、分路开关、电度表、电
压表、电流表、零牌及接地牌。
2)分配电箱:应设总熔断器、总开关、分路熔断器、分路漏电保护器、零
牌及接地牌。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5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3)开关箱:按照 JGJ59-99检查标准,每台用电设备应有独用开关箱,即一
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开关箱严禁一闸二机,包括一只开关不得控制二只插座。
(8)照明网络必须装设漏电开关.总开关应用四级漏电技术。单相分路照明必须用
2极漏电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9)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灯具离地高度为:室外不低于3m,金
属卤化物灯具应大于5m;室内不低于2。4m.
(10)潮湿作业场所应用36V的安全电压。手持照明也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
碘钨灯不得作为手持移动式照明。
(11)现场照明用线应使用橡胶护壳线,不得采用双股胶质线。室内应采用塑料
护套线。
(12)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敷设,并应避免被机械损伤或
介质腐蚀.
(13)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导线
绑扎。电缆的最大弧垂距离不得小于2。5m.配电用的电缆应使用五芯电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