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地环境及地下管线情况
1号线出入段线地表为道路、桥梁、工厂及多层建筑物,线路位于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以东,依次穿过青岛市太原路固体废弃物中转站、太原路立交桥和青岛市政粉煤灰沉淀生产池,周边道路地面交通繁忙。3号线出入段线地表为道路、桥梁、工厂及平房,线路位于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以东,穿过太原路立交桥和青岛市政粉煤灰沉淀生产池,周边道路地面交通繁忙。
根据招标文件显示,该处无人防干道等地下洞室,太原路立交桥北侧存在宽约5.0米、高约1.8米的排污暗渠,暗渠横穿线路直通胶州湾,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及太原路立交桥两侧存在大量的地下管沟和管线。
二、地下管线探查核实
由于招标文件未详细列明管线情况,我单位在施工准备期间,根据业主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仔细探查区间开挖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当发现地下管线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并请其进行复核,并进行实地标示。按要求进行拆迁、改移或采取悬吊支托措施进行保护。核对后,才能进行加固保护方案设计和处理。
在调查清楚后,编写好详细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并报监理
工程师批准。批准后,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
三、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3.1组织机构
成立专门的管线设施保护小组,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配2~3名专职监测人员进行监控。
3.2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后,立即安排人员与管线单位一起对场区内各种管线进行调查了解,掌握管线位置走向、埋深及原施工情况,结合施工计划总体安排,制定保护方案。对于工点范围内的地下管线需永久改移和临时改移的,先进行施工处理。对于施工区城内其它地下管线采取进行跟踪监测、跟踪注浆加固管线下方基础或架设型钢支撑,埋深小的在地面加设扣板覆盖保护等。
3.3主要地上设施及建筑物保护方案
本区间沿线有民宅及工业厂房,施工降水及基坑开挖可能对附近居民区房屋有一定影响。
施工过程中,采用均匀降水,加强对周围建筑物的监控量测,根据监测情况,必要时采用地表注浆加固、打设钻孔灌注隔离桩等加固保护措施进行地上建筑物保护。
3.4基坑开挖及结构施工期间管线保护
基坑开挖及结构施工期间,加强对地下管线保护的维护工作,并防止施工机械和材料对地下管线的破坏。
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线保护的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作业场所用标示牌将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进行标示。在地下管线保护的钢桁架上悬挂警示牌,注明在地下管线下作业的最小安全高度,并用标示杆标明地下管线的水平保护距离。
施工期间加强对地下管线变形的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一旦地下管线变形增大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利措施进行加固处理。采用的方法有:调整螺栓的长度、增加吊点的数量、注浆加固、增设砼支墩、增加桁架的刚度等。
3.5基坑回填的管线保护
当结构施工且顶板防水层做完后,在回填前采用在地下管线和顶板之间设砼支墩的方法对地下管线进行支托保护,支墩采用C20砼,尺寸和间距根据管线实际情况决定。支墩砼达到80%强度后,开始进行土方回填。地下管线位置的土方回填采用人工夯实,地下管线下的回填土,必要时可用砂或砼回填密实,具体方法根据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
3.6管线悬吊保护措施
根据地下管线的材质和大小等情况确定管线的保护措施。本次施工期间的地下管线部分保护措施采用支墩和悬吊
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保护。
为确保需保护的地下管线的变形不超过要求,悬吊的支架采用军用梁,其的刚度根据现场的管线的荷载确定。当土方开挖到管道上方时,先将支墩和吊点位置的土方挖至管底下,然后浇筑支墩砼结构,安装桁架和吊点位置的螺杆。支墩的大小要由计算确定。当支墩砼强度达到70%以上且调整好螺杆后,才开挖管线下的土方。砼支墩要设在砼结构物以外。
对于砼材质管道,在承插口处加密吊点,并设在承插口的两边。为确保砼管在吊点处受力均匀,在吊点的横梁上加垫板和木楔。
对于大管道的保护方法仍采用支墩和万能杆件桁架相结合的方法。为确保其在施工时不出现损伤,要增加桁架的刚度和吊点的数量以及螺杆的强度。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测,一旦管道变形增大,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利措施进行加固处理,确保管线安全。
3.7其它设施及建筑物的保护技术措施
3.7.1对施工范围附近的设施和建筑物在施工前设置好观测点,在整过施工期内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加固处理。
3.7.2特别是降水井附近的各种设施和建筑物的沉降监测要加大监测频率,根据监测结果情况,对该设施和建筑物
采取跟踪注浆处理,或其它加固处理。
3.7.3具体监测方法及措施见“施工监测及信息化处理”内容。
宏润建设集团与青岛第一市政联合体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三号线)土建施工16标段项目部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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