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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费用 1、装修施工地址:
施工面积约为 平方米 (结算面积按实测为准) 2、承包方式为清包吊顶费,工程款包括:
3、付款时间双方协商约定:以乙方施工进场后由甲方付 元生活费
后,其余按完成项目 天一结算支付。工人撤场,费用结算支付金额达到总金额 %,其余费用按撤场之日起一月内结清。
4、装修施工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 设备、材料、工程质量及验收
1、装修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和施工所需装饰材料,装
修过程中所需工具由乙方提供,甲方不支付乙方的设备使用费和维修费。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场所装饰,非经甲方
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
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再进行施工。
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
通知甲方在七日内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按照约定付清进度款项,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未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
安全,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因自身操作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和上下班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要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
2、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第五条、 附件水电人工费表
项目名称 铝板吊顶施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 人工价(元)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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