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平等、自愿、共赢、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碎石厂机械破碎提供劳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提供电、水、场地、厂房及提供生活用具和住的地方,周边的
情况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二、 乙方加工生产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的成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
要求,甲方提供的生原料直径不能大于70CM,如因生产原料不合格造成机械损坏导致停产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向外赊欠的用品用具配件等一切应付款,与甲方无关。 四、 乙方进入现场后,甲方付乙方伍万元违约保证金,甲乙双方以成品
碎石为主,每吨按7.5元(含人工费)。合同结束双方无违约状况存在,乙方退还甲方违约保证金。
五、 甲乙双方五天结算一次,以甲方进料过磅票据为凭证;双方确认后
甲方全部付清加工费。
六、 甲方保证工期在2个月以上,每月保证正常施工25天,如遇特殊情
况无法正常施工,甲方承担乙方人工费用及拖运费,乙方不出具任何票据。
七、 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包括机械人员等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八、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按印即具有法律
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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