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运行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安全方针、目标的实现,并使安全活动得到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 质量部负责各车间生产操作规程的审核,并负责组织实施。
3.2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及各类机械、电动设备的管理,特别是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管理,并负责审核其检修规程,负责生产储存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3.3 质量部负责生产装置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等方面的制定。并按国家标准进行设计,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4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运行的监督管理,设置安全控制点,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检查各部门和相关方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以及对消防设备设施、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等进行管理。
3.5 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劳动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 3.6 公司办公室负责交通车辆的维护管理。 3.7 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8 各职能部室、车间负责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检修。
3.9 物料部负责各类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的采购管理。 4、工作程序
4.1 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对与重大危害因素相关的运行进行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装置及作业点,由公司办公室将其确定为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建立档案和登记台帐。
4.2 生产部和车间要严格对生产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建立管理档案,做好记录。各岗位要严格依据本单位《车间生产安全管理规程》和《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管理,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应记录。
4.3 电器、仪表运行控制
4.3.1 电器运行按《电器安全作业规程》执行,严格执行电器运行维护工作的各种安全作业票,并做好相关记录。电器的检修由外部专业单位进行。
4.3.2 仪表的运行维护由生产部维修班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4.4 安全检修运行控制
4.4.1 生产储存设备在检修时,应严格执行《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等制度,并办理各种安全票证。
4.4.2 参加生产储存设备检修人员,要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安全作业证,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执行《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4.4.3 生产储存设备需要检修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规程》、《高处作业安全规程》、《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并办理各种安全票证。
4.4.4 在工作中使用机械设备、电动工具等应严格执行《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作业规程》、《叉车、铲车安全操作规程》、《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4.4.5 在生产设备检修需要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并办理吊装作业证。
4.5 施工过程中需动土、断路时,严格执行《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断路作业安全规程》,并办理各种安全票证。
4.6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7 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按《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4.8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由设备及装置所在单位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
4.9 消防设施安全管理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0 交通安全的管理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11 职业卫生的管理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12 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执行《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4.13 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4.14 对相关方的管理执行《承包商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 4.15 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执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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