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参与理论
民主参与理论的定义
民主参与理论要求大众媒体向一般民众开放,允许民众个人和群体的自主参与,媒体应当致力于在一般民众中发展多元的文化。该理论提倡创新,认为社会群体应该直接拥有一些“小型”的媒体,而政府有责任为这些群体提供相应的资助。受众参与理论的主要观点有:(1)任何民众个人和弱小社会群体都拥有知晓权、传播权、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权、接受媒介服务的权利;(2)媒介应主要为受众而存在,而不应主要为媒介组织、职业宣传家或广告赞助人而存在;(3)社会各种群体、组织、社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媒介;(4)与大规模的、单向的、垄断性的巨大媒介相比,小规模的、双向的、参与性的媒介更合乎社会理想。
民主参与理论产生的背景
渊源于美国宪法中有关公民权利的一种受众理论。最早明确地提出这一尖锐问题的是美国学者J‘A.巴伦。他在《对报刊的参与权利》(1967)一文中指出,为了维护受众的表现自由,保障他们参与和使用传播媒介的权利,宪法第一修正案必须承认公民对传播媒介的参与权。此后,虽然巴伦仍接连发表文章反复论述这一观点,并未引起美国理论界和新闻界的应有重视。
本世纪70年代,日本传播学界对社会参与论进行了大规模的研究与讨论,并在某些传播媒介上进行了初步实践。论战中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掘部政男、清水英夫、浦部法穗、奥平康弘等人。进入80年代,中国广播电视界以“实践先行”的策略接受了“社会参与论”的基本观点和做法。如今,这一理论已为世界大多数国家认同和接受。
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媒介集中垄断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在美国和欧洲、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种新的媒介规范理论。
信息社会众信息与传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使得信息与传播的问题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并与每个社会成员发生了越来越直接的联系。
媒介集中垄断程度达到新的高度。现实的媒介垄断使传播资源越来越集中与少数人手中,在资本主义的排他性私人占有制下,一般民众接近和使用传播媒介的机会越来越少。
民主参与理论正是在一般民众要求自主利用媒介的意识不断提高,而现实中中又缺乏可以利用的传播资源的矛盾状态下出现的。
民主参与理论的主要内容
民主参与理论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向一般民众开放,允许民众个人和群体的自主参与。它的主要观点有:
任何民众个人和弱小社会群体都拥有知晓权、传播权、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权、接受媒介服务的权利。
媒介应主要为受众而存在,而不应主要为媒介组织、职业宣传或广告赞助人而存在。
社会各群体、组织、社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媒介。
小规模的、双向的、参与性的媒介比大规模的、单向的、垄断性的巨大媒介更合乎社
会理想。民主参与理论的核心价值是多元性、小规模性、双向互动性、传播关系的横向性或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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