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货投资概念
(一)期货投资的含义和特点
期货投资是相对于现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期货交易的对象并不是商品(标的物)本身,而是商品(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即标准化的远期合同。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为目的期货交易业务,又称为投机业务。期货市场是一个形成价格的市场,供求关系的瞬息万变都会反映到价格变动之中。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讲,期货市场投入的原材料是信息,产出的产品是价格。对于未来的价格走势,在任何时候都会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和现货交易、股票交易是一样的。有人看涨就会买入,有人看跌就会卖出,最后预测正确与否市场会给出答案,预测正确者获利,反之亏损。
(二)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
1.合约标准化——除价格外所有条款预先由交易所统一规定——使交易方便、节约时间、减少纠纷。
2.杠杆机制——只需交纳成交合约价值的5%-10%作为保证金,保证金比例越低,杠杆作用越大,高收益和高风险特点越明显。
3.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通过与建仓时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解除履约责任)——增加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有效防范风险,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
5.交易集中化——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可入场交易,期货交易所会员主要是期货公司,还有些基金或者大型公司。非会员期货公司就只能找会员期货公司交易,结算时也只能找结算会员期货公司进行结算
二、期货市场的功能与作用 (一)期货交易的功能
1.规避风险
(1)规避风险的功能——借助套期保值交易方式:在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进行方向相反的交易,在两个市场之间建立一种盈亏冲抵机制。
(2)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功能基于如下两个原理:
a.同种商品的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走势一致——同种商品在同一时空内受到相同的经
济因素和现货供求等共同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b.期价和现价随期货合约到期日的来临而趋同——由于交割的存在
(3)投机者和套利者的参与是套期保值实现的条件,风险被转移而不是消失。 2.价格发现
(1)价格发现是指在市场条件下,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活动使某一时间和地点上某一特定质量和数量的产品的交易价格接近其均衡价格的过程。价格发现并非期货市场独有,但期货市场发现价格更加有效率。
期货交易透明度高,交易公开、公平、高效、竞争(一个近乎完全竞争的环境),有助于形成公正的价格;期货价格反映了大多数人的预测,比较接近于反映供求变动趋势;期货交易参与者众多,大量的买家和卖家在一起竞争,可以代表供求双方的力量,有助于价格的形成。
(2)期货市场价格发现的特点
a.预期性——期货价格对未来供求关系及其价格变化趋势进行预期,因为交易者大都熟悉某种商品行情,形成的期货价格反映了大多数人的预测,因而能反映供求变化趋势。
b.连续性——期货合约的标准化,使交易顺畅,买卖频繁,不断产生期货价格。 c.公开性——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争形成的,信息随时披露于公众。 d.权威性——期货价格真是反映供求与价格变动趋势,以及有较强的预期性、连续性和公开性。
(二)期货市场的作用
1.锁定生产成本,实现预期利润;
2.利用期货价格发现功能,组织安排现货生产;
3.提供分散、转移价格风险的工具,有助于稳定国民经济; 4.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5.有助于现货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6.发展自己国家的期货市场,有助于增强国际价格形成中的话语权。
三、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 (一)期货交易所
1.性质与职能
(1)性质: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标准化合约买卖的场所。高度系统化和严密性,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
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加期货交易活动、不参与期货价格形成、也不拥有标的商品,只为期货交易提供设施和服务。
中国有四家交易所:上海、大连、郑州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职能
a.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b.制定并实施业务规则; c.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d.组织和监督期货交易; e.监控市场风险; f.发布市场信息;
2.组织结构——会员制和公司制
(1)会员制: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缴纳一定的会员资格费,作为注册资本。缴纳会员资格费是取得会员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这不是投资行为。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常设机构是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非营利性的会员制法人。
(2)公司制:通常由若干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以营利为目的,股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盈利来自从交易所进行的期货交易中收取的各种费用。不参与合约标的物的买卖。交易所在交易中完全中立。英国以及英联邦国家的期货交易所一般都是公司制交易所。
3.机构设置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为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3)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监事会——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员工代表组成。 公司制也有和会员制交易所一样的专业委员会。
入场交易的交易商的股东、高级职员或雇员不能成为交易所高级职员。 会员制与公司制的区别:
三权分配(所有权、经营权和交易权)与营利性是区分的根本标志。
会员制:组织的所有权、控制权与使用权相联系,为会员利益运作,只有会员才能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全部财产归会员,自我监管。不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制:以营利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全部财产属于股东,与交易所会员缴纳的资
格费分开。会员可以是交易所股东,也可以不是交易所股东。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照章纳税。
会员制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实际运行比较。 a.设立目的不同:公共利益为目的 VS 营利为目的;
b.法律责任不同:不承担交易中的任何责任 VS 对期货交易所承担有限责任; c.适用法律不同:适用《民法》 VS 使用《公司法》、《民法》; d.资金来源不同:会员缴纳的资格金 VS 股东本人。 4.国内期货交易所
中国有四家交易所:上海、大连、郑州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国内期货交易所有两个特点: (1)采用不同的组织结构
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是会员制 ,2006年9月8日成立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公司制。
(2)交易所兼有结算职能 a.组织并监督结算和交割; b.监管会员的交易行为; c.监管指定交割仓库。
(二)期货结算机构
1.性质:结算机构作为结算保证金的收取、管理机构,承担风险控制责任,履行计算期货交易盈亏、担保交易履行、控制市场风险的职能。
2.职能
(1)计算期货交易盈亏; (2)担保交易履约;
(3)控制市场风险(保证金制度是期货市场风险控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 3.组织方式:3种形式
第一,作为某一交易所内部机构的结算机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我国交易所采用这种形式;
第二,附属于某一交易所的相对独立的结算机构;
第三,多家交易所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出资组成一家独立的结算公司,多家交易所共用。
4.国内外结算体系 (1)国际结算体系
期货市场的结算体系采用分级、分层的管理体系。结算机构通常采用会员制。 期货交易的结算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结算机构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或金融机构; 第二层,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之间的结算; 第三层,非结算会员对客户的结算。 (2)国内结算体系
一种是分级结算,一种是不作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的区分。
a.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分级结算制度。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对投资者和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
结算会员通过缴纳结算担保金实行风险共担。
b.其他三家。没有采取分级结算,交易所不做结算和非结算会员区分。
(三)期货中介机构
1.性质与职能
期货中介机构连接期货投资者和期货交易所及其结算组织机构,共有五个职能: (1)克服了期货交易中实行的会员交易制度的局限性,使更多交易者参与进来; (2)使期货公司集中精力管理有限的会员,由中介机构管理大量的中、小投资者; (3)代理客户入市交易——普通客户无可能入市交易; (4)对客户进行相关培训;
(5)普及交易知识,提供多样化期货交易服务。 2.美国期货市场中介机构
期货佣金商(FCM)——类似我国的期货公司,可以独立开发客户和接受指令,向客户收保证金,也可为其他中介提供下单通道和结算指令。
介绍经纪商(IB)——国际上既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一般为机构。为FCM开发客户或接受指令,但不能接受客户资金,必须通过FCM结算。独立执业的IIB和由期货公司担保的GIB。
场内经纪人(FB)——电子化交易的交易所内没有FB。
助理中介人(AP)——个人,为期货经纪商、介绍经纪商、客户交易顾问和商品基金经理介绍客源的人。
期货交易顾问(CTA)——提供咨询或预测的服务商。
国内期货市场中介机构——主要包括:期货公司和介绍经纪商。 (1)期货公司
a.性质。期货公司是指依法设立、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中介组织,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
b.职能和作用
国际上,期货经纪公司一般职能包括: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从事期货交易自营业务;对客户帐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目前我国期货公司主要从事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受限。
期货公司一般设置以下组织机构:财务、结算、信贷、交易、现货交割、客服、研发。 期货居间人与期货公司的关系。期货居间人又称客户经理,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所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当事人。凭借手中客户资源以及信息渠道优势为期货公司和投资者牵线搭桥。我国有些期货公司的个别期货居间人不仅居间介绍,甚至越权代理——投资咨询和代理交易等。
(2)介绍经纪商IB
我国已经引入了券商IB制度。由券商担任期货公司的介绍经纪商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券商与期货公司的合作。
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a.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b.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应当与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券商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符合“净资产不得低于12亿元”的条件,同时申请该业务的券商必须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
(四)期货投资者
1.期货市场投资者的分类
(1)套期保值者:转移价格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者、金融期货的套期保值者。
(2)期货投机者:预测商品价格的未来走势,甘愿利用自己的资金去冒险,买卖合约,从价格波动中获取收益的个人或者企业。
(3)期货套利者:跨期套利,期现套利,跨品种套利和跨市场套利。 2.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之间的关系
相互依存。套期保值者是期货市场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投机者和套利者是来承担转移出来的风险。
3.国际市场机构投资者的特点与分类 根据投资主体划分:
(1)机构投资者:与自然人相对的法人投资者都称为机构投资者。 (2)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
根据资金来源划分:(1)生产贸易商;(2)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或者投资银行类金融机构;(3)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等。
根据资金投资领域划分:
(1)对冲基金,又称避险基金,最初是规避和化解转移证券投资风险,现在是利用各种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效应,承担高风险,追求高收益。一种集合投资。美国的对冲基金以有限合伙制为主——一般合伙人管理,有限合伙人出资。
对冲基金按照交易手段可以分为低风险、混合型和高风险对冲基金。 (2)共同基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3)商品基金,一些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和期权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与共同基金在集合投资方面存在共同之处,明显差异是商品基金专注于投资期货和期权合约。
商品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区分:
a. 商品基金的投资领域小得多,投资对象主要在交易所的期货和期权,不涉及股票债券和其他金融资产;
b. 组织形式上商品基金运作比对冲基金规范、透明、风险相对小。
对冲基金的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多个对冲基金,而不是投资于股票、债券以实现分散风险的目的。15—25个对冲基金管理人可以提供足够的多元化服务。
四、商品期货合约与品种
(一)期货合约
1.期货合约的概念: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根据合约标的物的不同,期货合约分为商品期货合约(农产品、工业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
2.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和设计依据
(1)合约名称:品种名称和上市交易所名称;
(2)交易单位与合约价值:10吨/手。交易单位大小的决定因素(标的物市场规模、交易者资金规模、标的物现货交易习惯等);
(3)报价单位,元/吨;
(4)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2元/吨,5元/吨(较小的变动价位有利于市场流动性的增加,但过小则增加交易成本;过大则较少交易量,影响市场活跃程度,不利于套利和套期保值的正常操作。);
(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涨跌停板,超出价格范围的报价无效。涨跌停板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标的物价格波动的频繁程度和波幅大小;
(6)合约交割月份,(受合约标的商品的生产、使用、贮藏、流通等特点,农产品期货交割月份有季节性特点;
(7)交易时间:固定的时间;
(8)最后交易日: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9)交割日期;
(10)交割等级:有国内或者国际标准,可以用替代物,但要用交易所统一规定和适时调整替代品和标准品的升贴水标准(对商品期货来说,往往采用国内或国际贸易中最通用和交易量最大的标准品德质量等级为交割标准等级);
(11)交割地点:指定仓库,金融期货无交割仓库,但交易所会指定交割银行; (1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合约金额的一定比例或成交合约手数收取(交易手续费高低对市场流动性有一定影响,过高则增加交易成本,扩大无套利区间,但也可抑制过度投机的作用);
(13)交割方式:实物交割(商品期货、股票期货、外汇期货、中长期利率期货)和现金交割(股票指数期货、短期利率期货);
(14)交易代码:分子式或者英文缩写,阴极铜CU,铝AL,小麦WT,豆粕M,天然橡胶RU,燃料油FU,黄金AU。
(二)期货品种
1.商品期货
(1)农产品期货,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是全球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玉米、大豆、小麦、豆粕、豆油等多种农产品期货合约;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木材期货;纽约期货交易所的食糖、棉花、可可、咖啡期货也都十分活跃;CBOT和CME合并为CME集团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中心。
(2)畜产品期货,晚于农产品,人们以为期货商品是可储存性。CME,20世界60年代,生猪、活牛、嫩鸡。
(3)金属期货(以有色金属期货为主:有色金属指黑色金属(铁、铬、锰)以外的金属)LME,发源地、中心。
(4)能源期货,石油期货——全球商品期货中交易量最大品种,美国纽约商业交易所、英国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
2.金融期货 (1)外汇期货
以汇率为标的物,主要市场在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外汇期货期权品种最多,交易规模最大。1972年5月CME成立IMM国际货币市场分部。
(2)利率期货
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各种利率工具为标的物,回避利率波动的风险。分为短期利率期货合约(CME,3个月欧洲美元期货,泛欧交易所,3个月期欧洲银行间欧元利率等)、中长期利率期货合约(CME,中长期国债期货)、利率指数期货合约(国债指数期货合约)。
(3)股票指数期货
股票价格指数(反映的是一揽子股票组合的平均价格水平,其变动可以衡量股市行情)为标的物,规避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工具。目前,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合约是世界交易量最大的股指期货合约之一。其它的如日经指数、法国CAC40指数、纽约NYSE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量也比较活跃。
(4)股票期货
单只股票或窄基股票指数为标的物,大部分为单只股票期货。2001年1月29日英国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LIFFE)首次推出以英国、欧洲大陆和美国的蓝筹股为标的物
的股票期货交易,交易量增长迅速。
3.其他期货新品种
(1)经济发展指标期货,商品期货指数期货和消费者指数期货。1986年纽约期货交易所根据商品期货研究局价格指数CRB开发了CRB期货合约。商品期货指数合约为投资者回避商品市场的投资风险提供了有利的工具。
(2)信用指数期货,1990年以来,信用风险互换是OTC衍生品市场发展最快的产品。信用指数期货合约给投资者回避公司信用风险提供了有效工具。
(3)互换期货,利率互换,CME1989年利率互换期货,利率互换期货为投资者的利率互换或者公司债务提供了最小基差风险的保值机会,亦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利率互换的持续期间,还可以套利交易。
(3)天气期货 根据气温变化设计,天气期货的杠杆机制以及现金结算方式提高了风险管理的效率,成交量不断扩大。
(三)我国期货市场主要期货合约
1.农产品
(1)小麦期货——郑州,1手=10吨 硬冬白小麦修订为硬白小麦WT、优质强筋小麦WS; (2)棉花期货——郑州,1手=5吨,最小变动单位5元/吨 GF; (3)白糖期货——郑州,1手=10吨 SR;
(4)菜籽油——郑州,1手=5吨,最小变动单位2元/吨 RO;
(5)大豆期货——大连,1手=10吨,黄大豆1号A(食用、活跃品种),黄大豆2号,B(榨油用,交易相对清淡), (豆粕期货——大连,1手=10吨 M;
(6)豆油期货——大连,1手=10吨,最小变动单位2元/吨 Y; (7)玉米期货——大连,1手=10吨 C;
(8)棕榈油期货——大连,1手=10吨,最小变动单位2元/吨 P; (9)天然橡胶期货——上海,1手=5吨,最小变动单位5元/吨 RU。 2.工业品
(1)铜期货——上海,1手=5吨,最小变动单位10元/吨,交割1~12月 CU; (2)铝期货——上海,1手=5吨,最小变动单位5元/吨,交割1~12月 AL; (3)锌期货——上海,1手=5吨,最小变动单位5元/吨,交割1~12月 ZN; (4)黄金期货——上海,1手=1000克,最小变动单位0.01元/克,交割1~12月 AU 。 3.能源化工
(1)燃料油期货——上海,1手=10吨,交割1~12月春节月份除外 FU;
(2)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LLDPE)——大连,1手=5吨,最小变动单位5元/吨,交割1~12月 L;
(3)PTA期货——郑州,1手=5吨,最小变动单位2元/吨,交割1~12月TA。
五、期货交易制度与交易流程 (一)期货交易制度
期货市场指定了一系列的交易制度主要是要对期货市场的高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 1.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的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行。
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由会员以自有资金向期货交易所缴纳。
期货交易所接受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交易所认定的标准仓单,可流通国债,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下面两个标准中的较低值: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期货交易的相关亏损、费用、货款和税金等应当以货币资金支付。
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标准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风险。临近交割,持仓达到一定水平,合约价格连续涨跌停板,累计涨跌幅过大,交易异常,遇国家法定长假等。
2.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逐日盯市制度
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照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会员的结算保证金。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没有按规定时间做的,可强行平仓。 实际工作中,客户不用全部平仓,减仓后释放部分交易保证金,满足持有仓位的交易保证金即可。
3.涨跌停板制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制度
超过这个幅度的报价无效,不能成交。能够有效缓解、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而造成的狂涨暴跌,减缓每一个交易日的价格波动,各方损失也被控制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收取的保证金数额只要大于涨跌幅度内可能发生的亏损金额,保证不出现透支。
4.熔断制度
在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者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格波动幅度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分两种:熔而断和熔而不断。
5.持仓限额制度
(1)概念:会员或者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目的是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2)具体规定:交易所根据不同期货品种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品种的限仓数额;采用限制会员持仓和限制客户持仓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其持仓不受限制;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和不得超过该客户的持仓限额;会员、客户持仓达到或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
6.大户报告制度
交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标准的,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具体数量规定,达到其持仓限额的80%以上(包括80%)。
7.强行平仓制度
掌握强行平仓的主要规定过程,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以下情况之一,交易所有权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 (2)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量超过其持仓限额;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8.强制减仓制度
目的是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造成的损失由会员和投资者承担。 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一般在某合约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时采用。
9.套期保值审批制度
会员、客户需要申请套保额度,必须具备与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格。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量在正常情况下不受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量限制。
中金所,套保额度根据套保申请人的现货市场交易情况、资信状况和市场情况审批。 10.交割制度
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11.结算担保金制度
结算会员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结算担保金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 12.风险准备金制度
手续费的20%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作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目的是为了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损失。
13.风险警示制度
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发布风险提示函——警示和化解风险。 14.信息披露制度
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涉及实物交割的,还应该公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不少于20年。
(二)期货交易流程——开户与下单
1.开户
基本程序:风险提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公司网站上的客服页一般都有;签署合同 ;缴纳保证金。
2.下单
(1)常用指令: 市价指令
限价指令(相当于市价指令的限价指令) 止损指令(大连,市价止损止盈指令) 停止限价指令(大连,限价止损止盈指令) 阶梯价格指令 限时指令 双向指令
套利指令(大连,同品种跨期套利指令、跨品种套利指令) 取消指令
(2)下单方式:书面、电话、网上、自助终端。 3.竞价 (1)竞价方式
a.公开喊价方式。连续竞价(欧美期货市场)和一节一价(价格使得买卖交易数量相等
为止,日本)。
b.计算机撮合成交方式。竞价的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买价、卖价和前一成交价的居中价格为成交价。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方法,开盘价(最大成交量原则)。
(2)成交回报与确认
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向期货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客户没有对结算单确认,也没异议的,视为对交易结算单的确认。
4.结算
(1)结算的概念与结算程序
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的资金清算和划转。 郑交所、大商所、上交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对客户结算。中金所分级结算: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会员对客户和交易会员,交易会员对客户。
5.交割
(1)交割的种类和作用
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2)实物交割与交割结算价的确定 a.实物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上交所,大商所的棕榈油和塑料)和滚动交割(时间更灵活,郑交所,大商所的黄豆玉米等)。
b.交割结算价 (3)实物交割的流程 a.交割配对;
b.保准仓单和货款交换; c.增值税发票流转。
(4)标准仓单的生成、流转和注销
买卖双方交收的是标准仓单,而非实物。标准仓单的概念,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5)交割违约的处理 (6)现金交割
股指期货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物最后2小时算术平均价。
六、期货投机与套利交易
(一)期货投机概述
1.期货投机概念
期货投机是指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
期货投机与套期保值的关系:从起源上看,期货市场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满足套期保值者转移风险、稳定收入的需要,这也是期货市场主要经济功能之一。但是,如果期货市场中只有套期保值者,而没有投机者,而套期保值者所希望转移的风险就没有承担者,套期保值也不可能实现。可以说,投机的出现是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必要条件,也是套期保值业务发展的必然结果。
投机者提供套期保值者所需要的风险资金。投机者用其资金参与期货交易,承担了套期保值者所希望转嫁的价格风险。投机者的参与,增加了市场交易量,从而增加了市场流动性,便于套期保值者对冲其合约,自由进出市场。投机者的参与,使相关市场或商品的价格变化步调趋于一致,从而形成有利于套期保值者的市场态势。所以,期货投机和套期保值是期货市场的两个基本因素,共同维持期货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期货投机与套期保值的区别:
(1)交易对象:期货市场 VS 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 (2)交易目的:以小博大 VS 规避风险;
(3)交易方式:利用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获得价差收益 VS 期、现市场盈亏冲抵; (4)交易风险:自愿承担风险以期获得风险利润 VS 风险转移了。 3.期货投机与股票投机的区别: (1)保证金:5%—10% VS 全额保证金; (2)交易方向:双向 VS 单向;
(3)结算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 VS 不实行每日结算; (4)特定到期日:有特定到期日 VS 无特定到期日。 4.期货投机作用: (1)承担价格风险; (2)促进价格发现; (3)减缓价格波动; (4)提高市场流动性。 5.投机者类型
(1)从交易头寸区分,可分为多头投机者和空头投机者;
(2)从交易量大小区分,可分为大投机商和中小投机商; (3)从分析预测方法区分,可分为基本分析派和技术分析派;
(4)从持仓时间区分,可分为长线交易者、短线交易者、当日交易者和抢帽子者。
(二)期货投机的原则
1.充分了解期货合约; 2.制定交易计划; 3.确定获利和亏损限度; 4.确定投入的风险资本。
(三)期货投机的方法
建仓阶段:
选择入市时机——基本分析法:牛市or熊市,技术分析法:升势多大or跌势多大。基本面分析——技术分析——权衡风险和获利——决定具体时间。
2.平均买低和平均卖高策略
平均买低法:在买入合约后,如果价格下降则进一步买入合约,以求降低平均买入价,一旦价格反弹可在较低价格上卖出止亏盈利,这称为平均买低。
平均卖高法:在卖出合约后,如果价格上升则进一步卖出合约,以提高平均卖出价格,一旦价格回落可以在较高价格上买入止亏盈利,这就是平均卖高。
投机者在采取平均买低和或平均卖高的策略时,必须以对市场大势的看法不变为前提。在预计价格上升时,价格可以下跌,但最终仍会上升。在预测价格下跌时,价格可以上升,但必须是短期的,最终仍要下跌。否则这种做法只会增加损失。正因为如此,有的投资专家主张,为了保险只有在头笔交易已经获利的情况下才能增加持仓。
3.金字塔式买入卖出:建仓后市场行情和预料相同并已是投机获利,可以渐次递减增加持仓。金字塔式变形:渐次增加到一定数量后渐次减少——菱形
平仓阶段:
(1)掌握限制损失、滚动利润的原则。止损止盈
(2)灵活运用止损指令。做好资金和风险管理:行情判断错误了不要紧,只要资金风险管理好一样营利。
一般性的的管理要领
a.投资额必须限制在全部资本的50%以内。1/3~1/2最好。
b.在任何单个市场上所投入的总资本必须限制在总资本的10%~20%以内。
c.在任何单个市场上的最大总亏损金额必须限制在总资本的5%以内。
d.在任何一个市场群类上所投入的保证金总额必须限制在总资本的20%~30%以内。 (3)决定头寸的大小——一个品种上最多投入总资本的10%。 (4)分散投资与集中投资。
(四)期货套利概述
1.套利概念和分类
套利也叫价差交易。套利是指利用相关市场或相关合约之间的价差变化,在相关市场或相关合约上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价差发生有利变化而获利的交易行为。
一般操作为:在买入或卖出某种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或买入相关的另一种合约,并在某个时间同时将两种合约平仓。价差交易(套期图利)——不同合约之间的价差:跨期套利、跨商品套利、跨市套利。
2.套利与期货投机的区别
(1)投机是利用单一期货合约的上下波动赚取利润而套利是从两、三个期货合约之间的相对价格差异套取利润;
(2)投机在一段时间内只作买或卖,而套利则是在同一时间买入并卖出期货合约,同时扮演多头和空头双重角色;
(3)投机风险较大,套利赚取的是价差变动的收益,价差变化小,风险小; (4)套利成本低于期货投机交易。 3.套利的作用
套利行为的存在对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使扭曲的期货市场价格重新恢复到正常水平。
(1)套利行为有助于期价和现价、不同期货合约价格之间的合理价差关系的形成。价格发现功能的有效发挥;
(2)套利行为有助于市场流动性的提高。 5. 期现套利
期现套利是指利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出现不合理价差,通过在两个市场进行反向交易,待价差趋于合理而获利的交易。
一般来说,期货、现货价差主要反映了持仓费,但当两者出较大偏差时,期现套利机会就出现了,但由于现货市场缺少做空机制,所以期现套利就只有卖出期货、买入现货等着交割这种情形。
6.价差套利
(1)价差交易是指利用期货市场上不同合约之间的价差进行的套利交易。相关期货合约价差不合理即可进行。同时建立一个多头部位和一个空头部位,这是套利交易的基本原则。大部分套利有两条腿,但在三个期货合约之间进行的也可能有三条腿。计算价差应用建仓时,用价格高的一边减去价格较低的一边。平仓的时候保持计算的一贯性。
(2)价差的扩大与缩小。
(3)套利交易指令:标明价差进行交易,不用标明每个合约价格。 (4)盈亏的计算方法 :分别计算每条腿的盈亏,然后加总。 (5)买进套利和卖出套利。
买进套利是买入高价期货合约卖出低价合约,期待价差扩大。 卖出套利是卖出高价期货合约。 7.跨期套利操作
跨期套利是指在同一市场(即同一交易所)同时买入、卖出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同时将这两个交割月份不同的合约对冲平仓获利。
牛市套利:如果供给不足,需求相对旺盛,则会导致近期月份合约价格的上升幅度大于远期月份合约,或者近期月份合约价格的下降幅度小于远期合约,无论是正向市场还是反向市场,交易者可以通过买入近期月份合约的同时卖出远期月份合约而进行牛市套利。
熊市套利:熊市套利在做法上恰好与牛市套利相反。如果近期供给量增加,需求减少,则会导致近期合约的跌幅大于远期合约,或者近期合约价格的涨幅小于远期合约,交易者可以通过卖出近期合约的同时买入远期合约而进行熊市套利。
蝶式套利:蝶式套利是跨期套利另一常用的形式,它也是利用不同交割月份的价差进行套期获利,由两个方向相反、共享居中交割月份合约的跨期套利组成。
8.跨商品套利操作
跨商品套利是指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期货合约价格差异进行套利,即买入某一交割月份某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同时卖出另一相同交割月份、相互关联的商品期货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同时将这两种合约对冲平仓获利。
(1)相关商品的套利; (2)原料与成品之间的套利:
a.大豆提油套利:购买大豆合约,同时卖出豆油和豆粕的期货合约; b.反大豆提油套利:卖出大豆合约,同时买入豆油和豆粕的期货合约。
9.跨市套利,在进行跨市套利时应注意的因素
跨市套利是指在某个交易所买入(或卖出)某一交割月份的某种商品合约同时,在另一个交易所卖出(或买入)同一交割月份的同种商品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分别在两个交易所对冲在手的合约获利。
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运输费用——离产地越近的期货交易所价格较低;
(2)交割品级的差异——不同交易所对同品种的交割品质和代替品的升贴水规定不同; (3)交易单位与报价体系——不同交易所的交易单位和报价体系有所不同,要换算成相同单位才能比较;
(4)汇率波动;
(5)保证金和佣金成本——只有当套利收益高于这两者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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