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承办方(乙方):沧州市金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现行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物流中心分拣线、打码机安装接地线路”工程项目,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为物流中心分拣线及打码机铺设专用安装接地线路 1、 工程名称:物流中心分拣线安装接地线路
2、 工程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物流中心联合工房内部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内容:(1)工程预算书所有内容
(2)此项工程涵盖零活。
质量标准:严格依据行业有关规范施工,要求接地电阻值≤1欧姆。 二、 安全责任:
甲方对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不负责任。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意外伤害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承诺:
1、施工完毕必需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费用乙方自理)经过检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乙方在施工时不能影响甲方正常生产。 四、附加条款:
按照初步设计安装9根铜棒应该基本能够满足甲方要求的接地阻值,但是此项工程属于地下隐蔽工程,有不可预见性问题存在,如果按照9根铜棒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接地阻值,在甲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另行增加铜棒和铜排的铺设数量,最终按照工程总量以审计结算为准。 五、合同价款:
固定单价。 六、合同金额:
此项工程总费用合计为:¥42800 元,(肆万贰仟捌佰元 )。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在乙方提供行业职能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经过审计核准的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九、乙方未按行业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十、工程竣工:
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为工程竣工。 十一、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2012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2年 月 日 十二、争议解决:
1、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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