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文昌街、察院东街道路工程二标段 交底时间 1.要做好沟槽的降水、排水工作,必要时采取防滑措施。 2.沟槽作业时,要戴安全帽。上下沟槽的立梯应支稳支牢,严禁从撑木或乘吊运机械设备上下沟槽。 3.通过沟槽,应走便桥,严禁跨越。工间严禁在槽内休息。 4.工作中不得碰撞支撑,机械作业时应特别注意。松动的支撑应及时加固。 5.所有工具、材料不得向沟槽内投掷和倾倒,应用绳系送或用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吊运。 6.沟槽边堆料应距沟槽边 2 米以外,并在2 米处设置围档,以防材料滑入沟槽内。 7.沟内下料点应停止作业,也不得在吊运机械、设备作业面下停留或通过。 8.对电夯、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等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工作。 9.在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注意扒杆、缆风绳跨越架空线路或相距距离,必要时断电施工。 10.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超重吊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有专人指挥,所有操作人员要服从指挥。下管时管道下方严禁站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1.施工期间,所有机械设备的动用,都要经过项目部允许,统一调配,安排专人动用。施工期间动用明火、电焊、电器设备及机械必须报项目部,经专业电工、机械员允许,并且在专业电工、机械员监督下实施。 12.沟槽采用机械挖土人工配合施工时,应先发出信号,在挖土机臂杆回转半径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作业。 13.跟机修坡清底操作人员应距铲斗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4.槽内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间休息严禁在基坑内休息。 15.上下沟槽必须设置扶梯,严禁攀登支撑或乘吊运机械设备上下沟 槽。 16. 挖土时遇流砂层等情况时,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再进行继续施工。 17.挖土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放坡系数进行施工,以保证施工安全。 18.沟槽开挖到一定的深度(一般在3 米以上),为确保基坑稳定,必须专人负责监护基坑四周地面的稳定程度,发现问题必须经处理后才能继续施工。 19.有地下设施地段挖土,必须有专人指挥,向司机指明地下设施种类、位置、走向、高程以及危害程度等,并作出明显的标志,以防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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