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第6期 关于《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 57 关于《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 林琳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福建福州350012)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对涉税人员的需求与要求都在不断地提高,这无疑对现今 税法课程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日益显现。因此,高校在税法课程的教学上应及时作出 调整与改革,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文章针对税法这门集实践性、整体性、灵活性、与会计紧密结合性于一身的专 业化教育课程,提出在教学内容上应当突出重难点的讲授,注重内容的衔接,从教学方式上采用启发式教学、案例 教学法和校内模拟实训教学法,在考核方式上积极采用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从这三方面阐述了税法课程教学改革 的思路,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关键词]高职教育;税法;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640—0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940(2010)04—0057—04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现今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种重 要的教育形式,在社会人才的培养上发挥着越来越重 要的作用。而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工学结 一、税法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一)课程的性质 在当下,不管是机关单位还是企事业单位,作为 会计人员,必不可少地都要与税收打交道。各种大中 型企业从事财税工作的人员更是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 睐,特别是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 喻。而“税法”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与后续的纳 税会计实务以及税收筹划课程联系相当紧密,所以, “税法”课程不仅为会计专业教育所重视,而且也为 专业学生所看重,已经在会计类专业教育中占有重要 的地位。 合、情境教学等创新理论层出不穷。税法是会计类专 业的必修课程,也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较强的学 科,在目前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会计法规不断完 善的经济形势下,承担着为国家输送大量税务、会计 专业人才的重要职能,他们不仅要有扎实的税法理论 功底,而且还必须具有娴熟的分析和及时处理经济活 动中所产生的税务问题的能力。但长期以来,传统的 授课方法基本上都是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单向 灌输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也绝大多数停留在“黑 (二)课程的特点 “税法”课程是一门集实践性、整体性、灵活 板+粉笔”的阶段,实践环节欠缺,而这种主要以 系统的讲解和理论的学习为主的教学方式往往会影响 学生对税法知识的理解和灵活应用,造成机械被动式 的知识吸收,使学生缺乏进行创造性思维的时间和空 性、与会计紧密结合性于一身的专业化教育课程。 1.实践性。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 的部门法,其地位由税收的重要性决定。而税收的实 质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 间,不利于学生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的培养。 ¥收稿日期:2010—09—03 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 作者简介:林琳(1981一),女,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E—mail:poppyO023@yahoo.eom.cn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一2010年12月第6期 种方式。所以,作为普通公民要了解税法规定,而 就是融合在一起密不可分的。在有些税种应纳税额的 作为会计工作者则应该熟练掌握我国税法的各项规 定。学生通过“税法”的学习,应该掌握我国税收 法律的基本知识,如各税种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应 综合计算中,不了解相应的会计制度和准则就无法完 成,例如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涉 及到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问题,而这 纳税额的计算、纳税地点、纳税期限、优惠政策等知 识,了解各个税种如何进行纳税申报以及申报表的填 制与申报,达到在毕业时就能够更好地与现实会计工 个问题的前提,必须以正确的记账为基础,了解会计 上的企业利润与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才能对利润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计算出符合税法规 作接轨的要求。学生在完成课程相关的理论知识的同 时,还必须有大量的实际操作经历才能达到课程教学 目标。因此,“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2.整体性。“税法”课程不仅涉及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几个重要的 税种,而且还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 产税、印花税、契税等小税种;不仅涉及各税种的独 立性,而且涉及它们之间的关联性;不仅涉及各税种 的一般规定,而且涉及它们各自的特殊性(如优惠 政策);不仅涉及新税法颁布后成立的纳税人应该怎 样做,而且还涉及新税法成立前成立的纳税人如何衔 接过渡的问题。一个纳税人在特定的时期,不可能仅 仅只缴纳一种税,如他既可能要计缴增值税、营业 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关税,还可能要计缴房产 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税法不仅要照顾到不同 纳税人、不同阶段纳税的需求,还要考虑税收法律关 系中的税收主体双方的权责。所以,学生学习“税 法”,先要独立分块,分税种分知识点去学,但最重 要的还是将其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研究。 3.灵活性。因为我国是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的 复合税制,现行的税种有二十多个,而且有些税种因 为涉及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应纳税额的计算是相当复 杂的,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涉及到的知识点就 相当多,而且要能准确地计算出应纳税额,还需要在 相关的知识点通盘掌握和融会贯通的基础上灵活地应 用才能达到这一要求。 4.与会计紧密结合性。与法学体系中的其他部 门法相比,税法具有较强的开放性。税法原本与会计 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学好税法的前提,无疑要 先学好会计。当然,学好了税法,也会更加有利于会 计的学习。 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综上所述,改进“税法”课程的教学方法,加 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育思 路,走出一条“税法”教学的创新之路,是“税法” 课程教学改革的根本。 (一)从教学内容上改革 课堂活动的组织,是在特定的教学计划的约束 下,通过教师与学生的活动来完成和实现的。在教学 过程中,教学内容的选择与安排,决定了教师“教” 什么,学生“学”什么。就“税法”课程来说,其 内容是极其丰富而庞大的,在“税法”这一大系统 之下,每一个单独的实体法又可以看作是一个子系 统,而这各个子系统都是按照税法的构成要素来组织 的,但是每个子系统下又有一般和特殊的规定,所以 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当重点突出基本原理和基本政 策规定的讲授,如对什么人征、对什么东西征、征多 少、什么环节征、什么地点征等问题,同时还要注意 各个税种之间的联系。另外,在教学的顺序上,考虑 到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关联性,基础会计是按资产、负 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顺序来讲解六 要素,在基础会计教学的基础上,税法可先安排流转 税类,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紧接下来 学习特定目的税类,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 等;再安排资源税类;然后是财产税类,如房产税、 印花税;最后介绍所得税类,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 2010年12月第6期 关于《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 59 得税;这样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既了解了我国现行税 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将案例教学法用于税法教学意 法的分类,又能与会计的课程联系在一起,更容易理 解和接受。 (二)从教学方式上改革 义深远。案例教学法是一个系统的学习过程,是通过 教师给学生营造不同的问题情景,以及在解决问题的 过程中,帮助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形成。实施案例 教学,首先要设计案例,案例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案例 教学的成功与否。教学中的案例可以从税收的实践中 1.探究式、启发式教学 “税法”课程的特点之一就是课程体系及内容繁 杂,所涉及到的知识点太多,课程的难度较大而教学 取得,或者由教师亲自编写,但无论通过什么渠道取 计划的学时数相对较少,学生普遍抱怨记不住。而且 各个税种的知识点之间有相近之处但又有差别,且内 容比较枯燥,若总是一成不变地以教师为主导进行知 识点的灌输,就容易让学生产生听课疲劳,在这种情 况下,可以尝试探究式、启发式教学,即“学生先 学,教师再教;学生先练,教师后讲”,在课前布置 题目让学生先思考,主动、大胆地尝试学习,独立或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探索讨论,带着思考来接收知识比 直接将知识灌输给学生留下的印象会更为深刻一些。 例如,在进行第一章总论的讲授时,可以用我国古代 对税的称谓以及我国最早的税法等税的逸闻轶事来引 起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对什么是税收进行思考,进而 对学生所阐述的个人看法进行评价,最后才向学生解 释“税收”的由来和含义。例如,在介绍个人所得 税这一章时,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个人工资 薪金的扣除标准从最早的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 之后又提高到现在的2000元,可以通过扣除标准上 调的实际情况以及上调前的社会调查情况,启发学生 分析工资薪金扣除标准上调的原因,在现今的经济形 势下,这样的扣除标准是否科学?在人民生活水平El 益提高的情况下是否还应当再提高扣除标准?要求学 生结合现今的经济大环境和收入水平,运用所学的知 识来拟定一个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工资薪金扣除 标准。 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在国外是较为流行的教学方式,如美 国哈佛大学就积累了5万个以上的案例,规定每个学 生必须掌握200个以上的案例。税法课程的技术性、 得案例,都要紧扣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重难点,既 要是教师自己能够把握,又是学生易于接受和认同的 案例。做到真实性、典型性、趣味性和新颖性,信息 量要大,条件要清楚,目标要明确,要与学生面临的 现实工作环境相似,不能脱离现实。其次,在案例讨 论的过程中,教师作为一个主导者要领导案例讨论的 全过程,注意其中的把握和控制,调动和引导学生分 析案例。课前先由教师介绍有关的案例,提出相关问 题,为了让学生能够更好地参与案例的讨论,事前将 学生分组,每组学生分头准备。到上课时,由各组学 生推举的代表依次上台讲课,台下其他组学生可就其 所讲内容进行质疑、论辩与提问,本组同学亦可协助 补充与回应。教师则作为课堂的总调度做好协调工 作,同时还应注意进行纠偏与正面引导。在这样的学 习过程中,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不仅整堂课的气氛十分热烈,同时也使学生能够 更好地掌握的该章节的全部知识点,同时对自己所在 组负责准备的那部分知识点较其他同学而言就会有更 深入和透彻的认识。这种作法也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 力、动手能力与思辨能力。最后一个环节是归纳总 结,教师不仅要对案例内容的讨论发言进行归纳总 结,给出案例分析的正确结论,而且还要对学生在案 例讨论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对学生的表现予以肯 定,同时也指出学生的错误和不足,让学生不仅能学 到知识,而且还能提高运用税法知识来分析问题、解 决问题的能力。 3.校内模拟实训教学法 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水平,锻炼动手操作能 60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12月第6期 力,除了现在每个学期的认识性实习以外,在学校条 件许可的基础上,建立一间税务模拟实验室。按照税 收征管的流程,让学生模拟税收征管的实践,从不同 的角度进行,让学生承担不同岗位的工作任务,可以 进行当中,我们也应当摒弃陈规,深化改革,突破难 点,拓展新路,不断开创高校税法课程教学的新路 子、新局面。 模拟不同行业的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也可以模拟 税收征管稽查人员、税务会计及发票管理人员,甚至 参考文献: [1]傅惠萍.加强税法教学的研究[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报,2005,(4):20. 可以模拟法庭来解决税务争议和纠纷,在模拟过程中 边学边练,真正实现工学结合。 (三)从考核方式上改革 从考核方式上看,应当将期末考试与平时的考核 相结合,将学生课堂讨论、发言以及相关模拟实训的 表现及成绩也纳入最终总评成绩中,特别要注重学生 基本能力的训练,强调以综合业务素质为主要的考核 对象。同时,也可以采取多种的考试形式,在传统闭 卷考试的基础上,可以增加开卷、半开半闭、调查报 告等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使考试成为一个继续学习的 过程。这样不仅有利于调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积极 性,也可以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灵活 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而言之,当前高校的教学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 [2]张凤娜.税法案例教学探讨[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 报,2006,(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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