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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KVA变压器

2024-02-2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变压器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一.总则

1、总体要求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成都市华西海圻永安项目工程的变压器及高低压配电柜设备。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检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民用建筑标准和本招标书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3.本招标文件中设备交货期为: 年 月 日前甲方安装场地交货

投标方应提供:

(1)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2)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技术先进并经过两台三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投标方应具有5年以上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历史并有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1.3投标方必须持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4.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偏差(包括任何细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附录“差异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1.5.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照技术要求严格的条款所述标准执行。

1.6.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7.合同签订后1周内,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8.标识原则、方法和内容在签定技术协议时讨论确定。

1.9.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投标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

1.10.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方应在设计上给

予修改。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11.投标文件应包括最近3年内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

1.12 本招标书未尽事宜,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协商确定。 2、 工程概况

2.1地震及工程地质

2.1.1地震烈度: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3、 规范和标准

投标商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下列各现行标准的要求:(不限于此) GB7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3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7947-87《绝缘导体和裸导体的颜色标志》 GB7947-87《绝缘导体和裸导体的颜色标志》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191《包装贮运标志》

SDGJ14-86《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GB5582 —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2900 — 电工名词术语

GB50062-19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5-199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及验收规范》

DL/T5137-2001《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GB242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T13926《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GB6162-85《静态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GB7261-87《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2887-89《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

DL/T671-1999《微机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667-1999《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GB4858-84《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

DL478-92《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720-200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GB50062-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GB3906-91《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L-404-91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定货技术条件》 GB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T16927.1~2 -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 GB2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2706《高压电器动热稳定》 GB1094.1~2-1996 电力变压器 GB1094.3 .5-85 电力变压器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5273 《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 GB7328 《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

GB7449《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试验导则》 GB191《包装储运标志》

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GB4109 《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套管通用技术条件》

GB10237 《电力变压器绝缘水平和绝缘试验外绝缘的空气间隙》 ZBK41005-89 6~220KV级变压器声级 GB6450-1986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 10228-1997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 17211-1998 《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JB/T 10008-1999 《6-220KV级变压器声级》 GB7328 《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 其它相关标准 4.0 运行和设计条件 4.1 设备运行的环境要求 4.1.1 概述

4.1.1.1 本条的目的在于强调设备应遵照的环境条件要求,因为这会影响投标方的设备的寿命、结构和运行可靠性。

4.1.1.2 下列环境条件适用按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结构,特别是对于控制仪表及电气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尤其重要。

4.1.1.3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精加工件、装置和系

统在运输、卸货、搬运、储存、安装和运行中能经得起环境的条件,并且没有损坏和失灵,能长期满容量连续运行。 4.1. 2 电气设备的环境设计条件:根据成都市的气象条件

二、变压器 1、用电条件 安装地点 室内配电间

额定容量 1600kVA(详见表) 电压比 10.5±2×2.5%/0.4kV 额定频率 50Hz 相数以及接线组别 三相 D,Yn-11 冷却方式 空气自冷

低压绕组中性点接地方式 直接接地 高压绕组 a.最高电压 12kV b.额定雷电冲击耐压(峰值) 75kV c.额定短时工频耐压(有效值) 35kV 低压绕组

a.额定雷电冲击耐压(峰值) 10kV b.额定短时工频耐压(有效值) 3kV 高压厂用电系统电压 10kV 高压用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不接地 低压用电系统电压 380V 进线侧连接方式: YJV电缆 馈线侧连接方式: 直接与低压开关柜主母线连接

2、技术要求

2.1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所有设备及其备品备件,除本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

(GB)、电力行业标准(DL)和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如果厂方有自已的标准或规范,应提供标准代号及其有关内容,并须经需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原则上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 2.2 变压器基本参数

冷却方式: 风冷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容量: 见设备规范表3.1

额定电压比: 见设备规范表3.1 短路阻抗 见设备规范表3.1 连接组标号: 见设备规范表3.1 绕组绝缘耐热等级: F/F级

2.4 变压器技术性能(以下各项技术性能需要厂家根据各自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给予答复)。 2.4.1 极性

2.4..2 变压器相序

2.4..3 * 绕组绝缘水平:(见表2.1)

表2.1 变压器额定绝缘水平 (kV) 项目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绕组 值) (有效值) 全波 截波 高压 低压 2.4.4 变压器绕组匝间工作场强: 2.4.5 * 损耗(在额定工况下,温度为75°C时) 空载损耗: 负载损耗:

2.4.6 *温升限值(周围环境温度40°C) 绕组平均温升:

顶层油温升(油浸式): 铁芯表面温升: 2.4.7 *过载能力

变压器允许短时间过载能力(正常寿命,过载前已带满负荷、环境温度40°C)。最低要求:150% 过载时间60S,过载周期300S。 表2.2 变压器过载的允许时间 (min) 过电流(%) 允许运行时间(1) 20 30 45 60 75 100 2.4.8 *承受的短路能力: 2.4.9 *工频电压升高时的运行持续时间

对于额定电压的短时工频电压升高倍数的持续时间: 表2.3 工频电压升高时的运行持续时间 1.05 1.10 1.25 1.50 1.58 工频电压 相—相 升高倍数 相—地 1.05 1.10 1.25 1.90 2.00 持续时间 2.4.10 局部放电水平 在1.5倍最高相电压下,局部放电量: 在1.3倍最高相电压下,局部放电量:

变压器的局部放电量测量方法按GB1094.3进行。 2.4.11 无线电干扰 2.4.12 噪声水平 2.4.13 变压器接地 2.4.14 变压器套管

套管绝缘水平(见表2.4)

表2.4 变压器套管额定绝缘水平 (kV) 项目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绕组 (峰值) (有效值) 高 压 低 压 2) 套管爬电比距: 2.5 * 其它技术要求

1) 变压器要有防护外壳,并注明外壳材质,防护等级为IP20。 2) 变压器、外壳及金属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变压器颜色:由买方确定。

3) 测温装置应采用先进的动力变压器温度控制器,测温元件为铂热电阻,具有超温报警、超温跳闸、三相温度巡回显示等功能。绕组测温应能反映绕组的平均温升,测量应不少于两个监测点。上述温度变量除在变压器本体上可观测外,尚应能将该信号送出。温度测量装置至少应提供4对接点,用于报警及跳闸。变压器内应设2组Pt100的测温电阻,引出至计算机监控系统。测温电阻应采用三线制,并便于引出。

变压器本体应附悬挂式端子箱,变压器的端子箱应为阻燃、防潮型,端子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并应有20%的备用端子,供用户使用。变压器本体上所有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应由卖方提供,并采用耐油、阻燃、屏蔽电缆。

4)**表3.1所标的动力变压器容量为不加风机的容量,但所有的动力变压器均应按标准配置风机。

5) 变压器的所有附件及外购件必须经过鉴定并有产品合格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6) 有符合国标的铭牌,铭牌用不锈钢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设备正常运行时其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3 技术服务 3.1 项目管理

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供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作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3.2 技术文件

3.2.1 供方在投标时应向需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典型说明书、总装图、和主要技术参数以及产品样本。

3.2.2 关于该产品结构特点及技术工艺保证措施的相关资料。 3.2.3 产品鉴定报告、检验报告、试验合格证书。 3.2.4 产品质量承诺书。

3.2.5 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承诺书。

3.2.6 近两年销售业绩表及部分产品运行报告。

3.2.7 *提供基础条件图(合同生效后7天内提供)。

3.2.8* 在合同签订7天内,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10份。(其中2份送交工程设计单位,其余寄送需方)。

1)总装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全部重要尺寸、轨距、油重、上节油箱重、运输重、总重、吊点位置、千斤顶位置及变压器运输尺寸等;

2)变压器高压入口电容,高低压间及高低压对地电容值; 3)变压器本体端子箱安装接线图及电缆清单。

5.2.9 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5.2.8条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所有文字材料(包括竣工文件、使用手册和维护手册)应提交完整的8(八)套纸质(交货时提供)。

3.2.10 外购件说明书、样本和散页等应至少提供1(一)套。 3.3现场服务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供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常住现场,免费提供现场服务。常住人员协助需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供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免费培训。 4 需方工作

4.1 设备安装过程中,需方为供方的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条件。

4.2 设备制造过程中,需方可派员到供方进行监造和检验,供方应积极配合。 5 工作安排

5.1 供方收到技术规范书后如有异议,在1周内以书面通知需方。 5.2需方根据工程需要在适当时候召开设计联络会或采用其它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供方有义务参加。

5.3 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应有会议纪要。

5.4 供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等有变化时,应及时

书面通知需方。

5.5 供方应填写设备规范表,其格式和内容见表7.1。 表5.1 供方应填写的变压器规范表 序名称 供方提供值 号 一 变压器基本技术参数 1 型式及型号 2 额定容量(KVA)(绕组温升65K) 3 4 5 6 7 8 9 10 最高工作电压(kV)高压/低压 额定电压(kV)高压/低压 额定电流(A)高压/低压 额定电压比(kV) 短路阻抗(%) 连接组标号 额定频率(Hz) 绝缘耐热等级 额定绝缘水平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高压侧 (kV) 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低压侧 (kV) 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中性点 (kV) 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空载损耗(kW) 损耗 负载损耗(kW) 附件损耗(kW) 效率(%) 局部放电量(pC) 噪音水平(dB) 无线电干扰电压(μV) 变压器套管 备注 动力变压器为无风机时容量 11 12 13 14 15 16 二 1 2 额定绝缘水平 高压侧 低压侧 操作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中mm) 备注 三 管外绝值(kV)性点( 高压(mm) 低压(mm) 套管端子允许荷载(高压/低压) 纵向(N) 横向(N) 垂直拉力(N) 其它技术要求 1 轨距(mm)纵向×横向 2 运输重(t) 3 上节油箱重(t) 4 油重(t) 5 总重(t) 6 变压器外形尺寸(mm)长×宽×高 7 变压器运输尺寸(mm)长×宽×高 5.2 供方应填写主要外购件供货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1 铁芯 2 绝缘材料 3 密封件 4 电磁线圈 5 绝缘油 6 瓷套管 7 压力释放阀 8 温度计 9 保护装置 10 其它附件 6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6.1备品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每台变压器备品备件清单见表8.1。 表6.1 备品备件清单 序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号 1 压力释放装置 个 1 2 瓦斯继电器 个 1 3 各种阀门 个 1 4 各种密封垫圈 套 1 5 温度计 套 1 6.2专用工具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专用工具及仪器见表8.2。 表6.2 专用工具及仪器 序名称 型号及规单位 数量 备注 号 范 1 千斤顶 只 1 2 套管扳手 套 1 3 活动扳手 套 1 4 力矩扳手(各 套 1 种规格) 7、质量保证和试验 7.1 质量保证

7.1.1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供方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

7.1.2供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供方的外构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若需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供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供方应积极配合。

7.1.3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本规范书的有关规定的厂标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7.1.4供方应有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

(2000) GBT19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7.1.5变压器到现场安装及投运后保证无渗漏,变压器到现场后重新涂漆一遍,保证十年不脱落,不褪色。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实现三包。

7.1.6所有产品实行终身服务,保证产品配件的完整性,保证长期提供产品配件。保证产品满足技术协议规定的损耗、噪音、局放等技术指标。

7.1.7 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

7.1.8 产品如有渗漏现象,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合同价5%的经济处罚,保证今后不再渗漏。否则,应予以退货。 7.2 试验

7.2. 1同类产品型式试验 温升试验(GB1094.2); 绝缘型式试验(GB1094.3)。 7.2.2出厂试验(例行试验) 绕组电阻测量(GB1094.1);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GB1094.1); 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GB1094.1);

绕组对地绝缘电阻和绝缘系统电容的介质损耗因数(tgδ)的测量(GB6451);

绝缘例行试验(GB1094.3);

电压比测量和联接组标号检定(GB1094.1); 绝缘油试验(GB1094.1)。 7.2.3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由安装单位完成,供方应负责现场指导。主要内容包括: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

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露电流; 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绝缘油试验;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检查相位; 测量噪音。 7.2.4特殊试验

绝缘特殊试验(GB1094.3); 绕组对地和绕组间的电容测定; 暂态电压传输特性测定;

三相变压器零序阻抗测定(GB1094.1); 短路承受能力试验(GB1094.5); 声级测定(GB7328);

空载电流谐波测量(GB1094.1)。 8 包装运输和储存

8.1变压器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8.2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应标明需方的定货号和发货号。

8.3变压器在运输过程中,内部结构和相互位置不变,紧固件不松动,在运输中应装冲撞记录仪,并要求能承受3g的运输水平加速度。

8.4运输时变压器的所有组件、部件,如套管、储油柜、冷却器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应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和不腐蚀。 8.5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变压器选用河北保定天威集团、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变压器厂的产品 三、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对所有图纸、文件和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预中标后, 投标方应负责编写并出版所供产品的的技术协议, 并经招标方和设计方讨论确认。

预中标后5日内应向需方分别提供配合工程设计的图纸3份,以及可编辑的未经压缩的电子文件2份。给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在接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配合工程设计的全部图纸3份,以及可编辑的未经压缩的“AutoCAD”的电子文件2份。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的AutoCAD2004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盖供方公章和签字。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

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投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8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纸质文件8套, 电子版(优盘)3套。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投标方应按1.3条的规定提供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图纸和资料如下(具体清单招标方提供,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但不限于此),并应在投标文件中细化清单,供招标方确认。

2.1.1 组装图,包括: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与总重量、自振频率、受风面积、迎风面积、运输尺寸和重量、电缆入口位置、端子尺寸及其它附件。

2.1.2 基础图,包括: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2.1.3 电气原理图。

2.1.4 特性和性能数据,包括:额定值、变比和相角特性曲线、标准负载下的准确等级和热负荷。

2.1.5 投标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2.2 设备监造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3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3.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

2.3.2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设备包括机械、电气等),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3.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3.4 投标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3.5 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清单。

2.4 投标方应提供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清单、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4.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试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例行试验报告和主要部件试验报告等。共计2套。

2.4.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清单。

2.4.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2.4.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型尺寸和性能检验等证明。

2.4.5 说明书,包括:避雷器的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整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避雷器和所有附件的全部部件序号的完整资料;例行试验数据。

四、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7天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2.5 投标方应至少提前7天将制造、组装重要阶段的日期和工厂试验日期、地点通知需方参加检验。投标方应向需方提供全部工厂试验文件的经认可的副本。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 设备监造内容(下表由投标方填写,需方确认):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数量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 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除投标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

3.4.2 投标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 3.4.3 投标方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并承担监造代表在当地的伙食和交通等费用。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需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组织,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投标方提供,与需方讨论后确定。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由投标方提供详细资料清单,需方确认。

4.6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仪器或器材及其装置应由投标方提供,需方参加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7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需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五、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方派驻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要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投标方须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 学校和专 职务 貌 业 (包括参加了那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工作简历 民族 职称 单位评价(按资质4条逐条评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2.4 投标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六、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差异表

招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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