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高坠措施
防高坠安全施工措施
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依据《中国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我分公司结合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及交叉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编制安全防护措施。
Ⅰ临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在外围挂设安全网。
2、各楼层周边,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在外围挂设安全网。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梯临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
4、井架、脚手架和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防护棚。
5、各种垂直运输设备的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及立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不少于1.2米,下横杆离地高度约0.2米,并加挂密目安全网,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必须加设栏杆立柱。
7、栏杆立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柱间距。
8、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或40㎝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板与笆下边距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Ⅱ洞口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措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板;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不多于10米,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隔离。
3、预应力砼管桩孔上口,杯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板。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
还应设红灯警示。
5、洞口防护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但大于2.5㎝的孔口,必须用木板遮盖,盖板应具有防止挪动移位的措施。
⑵、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的洞口,以及安装过程中由于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板、木板等作为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⑶、边长为50~150㎝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连接的钢管而形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面铺钢笆或脚手板。
⑷、边长在150㎝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⑸、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好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除,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防护措施;
⑹、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行驶车辆后轮额定设计承载力2倍的荷载。
⑺、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是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⑻、下边沿至楼板,或者底面低于80㎝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米高的临时护栏。
⑼、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遮盖、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防护物位置的措施。
Ⅲ攀登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1.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明确规定。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
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加固。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算其质量。
4.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应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
距以30㎝为宜,不得有缺档。
5.梯子如需要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6.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7.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爬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8.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通过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9.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刚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接柱时,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
10.登高安装钢架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梁面上需要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长度1/20,并应控制在10㎝以内。
11.钢屋架安装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其两端,设置攀登时供上下的梯架。
2)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Ⅳ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网、栏杆或其它的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方可使用。
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满足下列需要:
a)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b)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或行走。
c)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4)、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其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采用马凳操作。
3.搭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固定的立足点。搭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先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
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遮盖。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绑扎钢筋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
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
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浇筑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处开始,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时,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
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7)、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安装门、窗,或门、窗油漆以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杆上操作。门、窗应临时固
定,当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在进行诸如电焊等操作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且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
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构件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再进行操
作。
Ⅴ操作平台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
2.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3.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结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
4.操作平台可采用≈φ48×3.5㎜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式架和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
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台面应满铺3㎝厚的木板或竹笆。
5.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二、悬挑式刚平台,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悬挑式刚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
2.悬挑式刚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验算。
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Ⅰ级钢制作。
5.刚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
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刚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6.刚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7.刚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
作。
8.刚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落应及时修复。
三、操作平台上,应显著的标明容许荷载值,包括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Ⅵ交叉作业的注意事项
(一)支模、粉刷、砌墙等各个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
置,必须处于以上层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设置防护层;
(二)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三)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
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四)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防护棚。高
度超过24m的高层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棚。
(五)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吊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
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Ⅶ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有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其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证明。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验收。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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