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评出公司下半年新店店长的人选,突破惯用的“上级派遣”员工晋升模式,实行中层干部的动态管理,在全公司形成比能力,比想法、比技术、比服务、比激情的良好氛围,激发企业的生机和活力,充分挖掘更多的优秀人才,最终达到人才储备库的合理化、科学化建立。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名称:店长 四、竞聘条件要求
1、年 龄;35岁以下,性别不限 2、工作年限:所有转正员工 3、岗 位;不限
4、素质要求:良好的个人道德品质,强烈的责任心和企业归属感;本职工作表现良好,乐于为他人提供服务,具备一定的管理意识,有团队建设意识和创新思维;在凯特任职期间无重大过失。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6月14日-------6月20日 2、报名表格:《店长竞聘申请表》
3、报名方式:以个人形式报名,方式一:填写《店长竞聘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发至kthr@163.com,方式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
4、竞聘动员:各部门、店在接到通知后即日起,进行全部门、店员工报名总动员,各区域经理为竞聘动员的区域总指挥,部门经理、店长负责具体实施,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竞聘。
六、资格初审:
1、审查部门:人力资源部、区域经理、部门负责人 2、审查条件:参照竞聘条件要求
3、人力资源部与区域经理、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七、确定入围者名单并且通知当事人及相关事宜。 八、准备工作
1、路途时间:2天(费用由总公司报销),要求6月24日晚到总公司。 2、住宿:根据报名情况总公司统一安排。 3、竞聘者到总公司参加竞聘期间视为在岗出勤,其工作由店长指定人员代理。
4、竞聘演讲稿: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工作设想等,字数在1000字以上。 5、其他:可以附上个人工作计划书或具有个人特色的设想方案。
九、竞聘流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7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内容:分为素质测试与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涉及企业文化、规章制
度,维修技术,服务流程。
3、笔试地点:山西凯特通讯有限责任公司总部
(二)技能比武
1、比武时间:2007年6月26日
2、比武内容:接机、拆机、系统使用及规范服务用语的使用流程。 3、比武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聘风采展示
1、展示时间:2007年6月27日 2、展示项目:
1)5分钟演讲: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工作设想、竞聘宣言等。
2)15分钟答辩;内容涉及到日常店内团队建设、内部管理、外部协调沟通、库房管理、业务数据分析等方面。
3)5分钟才艺展:内容不限、形式不限 3、展示地点:另行通知
(四)管理素质测评
1、情景模拟——“假如我是一名店长………”(20分钟):
简要说明:在店内日常繁杂的诸多事务中,店长担任着一个指挥、协调,解决问题的角色,面对外联工商部门的查访、店内客户的投诉、新进员工的辞职、维修学员的工作外调、办公干事上报的报表出现纰漏等等现象,作为一名店长,您该如何高效、有序、合理的解决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矛盾呢?我们对您的考验也将从此刻开始————
2、无领导小组讨论(60分钟)
(五)面谈:由总公司安排人员进行面谈。
(六)竞聘结果公示:
公示竞聘成功者名单,公司其他员工若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直接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反馈。
(七)确定新任店长人选及储备干部第二梯队名单
1、确定新任店长人选,下发聘书。
2、评审团从入围者中挑选出60%的人员作为公司储备干部第二梯队。所有储备人员将有机会参加公司组织安排的关于提高个人素质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
培训,课程内容涉及:管理意识、角色认知、团队建设、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非财务的财务管理等。
(八)新任店长入店实习,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
十、激励措施
1、凡本次报名入围者均可获赠精美纪念品一份 2、本次竞聘活动将评选出“最佳技能奖”、“最佳口才奖”、“最富潜力奖”各一名,奖励300元。
3、对本次竞聘获得冠军的选手所在部门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并同时由公司总经理亲自授予该部门负责人“伯乐奖”。
对本次竞聘获得亚军的选手所在部门给予700元现金奖励。 对本次竞聘获得季军的选手所在部门给予300元现金奖励。
对本次竞聘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所在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总分中加10分。
十一、时间安排
内容 报 名 资格初审 笔 试 技能比武 竞聘风采展示 管理素质测评 面 谈 竞聘结果公示 确定人选 时间 6月14日——20日 6月21日 6月25日 6月26日 6月27日 6月28日 6月29日 7月1日——7月3日 7月4日 地点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公司总部 公司总部 公司总部 公司总部 公司总部 全公司 全公司 评选人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领导 评审团 评审团 评审团 评审团 评审团 公司全体员工 经营管理委员会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0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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