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农商银行安全保卫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大连农商银行2014年度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总行2014年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意见,严肃履行总行与各支行、营业部签定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是《大连农商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手册》、《大连农商银行2014年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意见》和《大连农商银行2014年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状》等有关内容而制定。
第三条制定本办法有利于调动各级领导提高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重视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利于监督制约各级领导和全行员工自觉认真严肃履行各自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应尽的职责,有利于实现大连农商银行2014年度安全保卫工作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对各一级支行、营业部的考核。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五条按照各支行一把手对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对各一级支行的行长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履行与总行签订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状情况进行专项量化考核。
第六条按照分管行长抓落实的要求,对各一级支行的分管行长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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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总行2014年度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意见,实现安全保卫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专项量化考核。
第七条按照安全保卫部门抓实施的要求,对各一级支行的安全保卫部门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总行2014年度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意见、工作措施以及实现本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专项量化考核。
第八条按照总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是营业场所的要求,对各营业场所的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手册的执行、检查、监督、指导处罚等情况进行专项量化考核。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九条对各一级支行行长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一、自身安全保卫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以《安全保卫工作手册》中的八项内容为依据。
二、考核与总行签定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状的具体落实执行情况 。
三、考核有无亲自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总行年度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意见,研究布置履行安全保卫部门的目标任务。
四、考核有无亲自检查指导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分管行长和安全保卫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考核对总行安全保卫工作专项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对下级专项请示有无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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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办理等。
第十条对各一级支行分管行长考核主要内容是:
一、自身安全保卫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以《安全保卫工作手册》中的六项内容为依据。
二、考核总行《2014年度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意见》在你支行的落实情况,以指导意见中的十项任务为依据。
三、考核你具体协助行长落实与总行签定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状的执行情况,以责任状的内容为依据。
四、考核你的现场检查指导情况,看你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以查阅录像资料为依据。
五、考核你是否对安全保卫部的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和指导,以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六、考核你是否对你支行所属的二级支行的主要领导进行安全培训,以具体培训内容资料为依据。
七、考核你与所辖二级支行所签定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状的执行情况,以责任状为依据。
八、考核你对你支行所属员工违规处罚情况,以实际存在问题和实际处罚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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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第十一条 对各一级支行保卫部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考核本部门及部门各岗位人员对安全保卫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以《安全保卫工作手册》中的十一项内容为依据。
二、考核总行2014年度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意见在你行的具体实施情况,以效果为依据。
三、考核现场检查指导和服务监督情况,以检查报告、影像资料为依据。
四、考核你支行人防、物防、技防、消防等方面的隐患排查以及排查后的整改情况,以事实为依据、以标准为界限、以制度为准绳。
五、考核部门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安排、实施总行工作意见的具体细则。
六、考核部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以完成总行工作目标任务的质量为依据。
七、考核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情况,以制度规定为依据。
八、考核按规定要求的安全状况分析报告、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工作总结报告、各种请示报告等。
九、考核自助银行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以标准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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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考核总行等有关部门的工作督办情况,以完成质量和时间进度为依据。
十一、考核外包事项的监督管理情况,特别是库房、护运车等事项要重点监督管理。
十二、考核安全保卫工作的档案管理,以总行的要求为标准。
第十二条 对营业场所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考核营业场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以《安全保卫工作手册》中的十一项内容为依据,以规定的内容为标准。
二、考核与营业场所有关的规章制度学习、落实、执行、检查、监督、处罚情况,以《安全保卫工作手册》中的规章制度部分为依据。
三、考核营业场所的物防是否达标,以物防标准为依据。
四、考核营业场所的消防是否达标,以消防法为依据。
第四章 考核权重
第十三条 以一级支行为单位、以年度为时限、以百分为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具体权重为:
1、行长占10%权重;2、分管行长占16%权重;3、安全保卫部门占24%;4、营业场所占50%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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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具体考核量化标准:
1、考核一级支行行长的五项内容每项为两分,达到标准的满分,没有达到标准按照工作事项内容完成的比例得分,没做的此项不得分。
2、考核一级支行分管行长的八项内容每项为两分,达到标准得满分、没有达到标准按照工作事项内容完成比例得分,没做的此项不得分。
3、考核安全保卫部门的十二项内容每项为两分,考核达到标准得满分,未达到标准的按照工作事项内容完成比例得分,未做的此项不得分。
4、考核营业场所的五项内容每项为十分,考核达到标准得满分,未达到标准的每项扣五分,未做的此项不得分。
第五章 考核方式
第十五条 由总行安全保卫部,按照统一的标准,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各一级支行有关个人、部门、营业场所对号入座进行考核汇总。
第十六条 对有关个人、部门、营业场所的考核以总行安全保卫部组织的现场检查为主,非现场检查为辅的方式,发现问题对号入座,依规、依标合成分数、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 对各级公安部门、银监部门、总行稽核等部门专项和非专项检查所发现的安全保卫方面问题,经总行安全保卫部核实认定后对号入座后纳入考核之中。
第十八条 总行安全保卫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支行所属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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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场所进行检查,定期是每季一次,不定期是根据特定时期、特定任务或有关举报随时进行有针对性检查,凡是检查发现的问题均记录在考核之中。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十九条 奖励标准:
1、对行长、分管行长考核排在全行前三名的授予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对安全保卫部考核排在全行前三名的授予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对综合考核排在全行前三名的支行授予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4、在全年安全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营业场所给予通报表扬并从中评出一定比例授予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5、对荣获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先进单位的除给予精神奖励外,还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 惩罚标准:
1、对每次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依规、依标对号入座进行经济处罚。
2、对各支行行长、分管行长、安全保卫部经理出现的问题除了按规定处罚外,还要在安全保卫工作风险抵押金中每分按照100元、60元、40元进行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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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季总行进行检查考核通报表扬排名前三位,批评排名后三位。
4、对超出经济处罚问题,要按程序启动行政处罚等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荣获县级以上的公安系统奖励的,总行将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加分。
第二十二条 对出现社会治安事件被刑拘判刑等影响总行声誉形象的总行将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减分。
第二十三条 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现一票否决并取消评先资格取消安全专项奖。
第二十四条 对符合前移一票否决事项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实行前移一票否决权。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行营业部,并由总行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大连农商银行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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