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子单位)工2021.02.03 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依据 验收项目 / 分部(子分部)工建筑节能(电气分项工程名创作:欧配电与照明节能 动力节能) 程名称 称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验收依据 检验批容量 检验批部位 GB50411-2007验收规范 GB50411-2007验收规范 检查记录 检查 结果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最小/实际抽样定 数量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1 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主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控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项2 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目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3 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4 度和功率密度值。 第12.2.1条 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12.2.2条 第12.2.3条 第12.2.4条 已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已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已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符合有关规定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1 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第12.3.1条 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一般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2 项(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目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3 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第12.3.2条 第12.3.3条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专业工长: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年 月 日 欧阳体创编 2021.02.03 欧阳美创编 2021.02.03
欧阳体创编 2021.02.03 欧阳美创编 2021.02.03
H3.3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时间:2021.02.03 创作:欧阳体 GB50411-2007
欧阳体创编 2021.02.03 欧阳美创编 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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