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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专项)程序

2024-06-0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开始 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工程管理站申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提供《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专项)申报表》 市人防工程管理站受理并约定技术交底时间 市人防工程管理站到建设单位或施工现场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为: 1、 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 2、 人防工程施工的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3、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的有关要求 4、 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的有关要求 5、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收集准备要求 6、 人防工程施工节点监督检查要求 7、 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8、 查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证书 出席人员: 1、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钢筋、木工、水电、通风组负责人(含分包单位上述人员) 3、 监理单位总监和各工种监理人员 人防工程施工节点监督检查: 1、 底板钢筋绑扎完毕,混凝土浇注前 2、 墙板钢筋绑扎完毕,木工支模前 3、 顶板钢筋绑扎完毕,混凝土浇注前 4、 回填土前 5、 人防设备的安装 前四个节点主要监督检查人防防护设施(设备)的预留预埋和防护、密闭措施,第五个节点主要监督检查人防设备的安装质量,各节点监督检查由监理人员提前一天通知市人防工程管理站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工程管理站提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组名单》 验收组到施工现场听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建设工作汇报,查验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实地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市人防工程管理站参与上述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 根据验收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整改方案、措施、结果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署认可意见,建设单位并在人防工程区域根据规定设置安装人防工程标识标牌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竣工资料向市人防工程管理站报备,出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填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市人防工程管理站报备受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在竣工资料齐全、无误后,市民防局三日内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准予备案意见 迎接上级部门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督查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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