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用款申请书》填写说明
1、采购人编码:填写采购人财政预算代码。
2、采购人名称(盖章):填写采购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3、所属的主管部门:一般是指采购人所属的区主管部门。如果主管部门和采购人属同一单位,则“所属的主管部门”和“采购人”栏目的填写内容需一致。
4、本次采购品目编码:填写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编号。
5、本次采购品目名称:按区财政局预算下达的采购品目名称填写。
6、本次采购合同号:按本次采购签订的采购合同编号填写。
7、本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数:指本次申请拨付的资金来源,按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在年度内发文下达的预算指标数填写。
8、本年政府采购直接支付财政累计拨款数:指本年至目前止财政对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累计拨付的金额。
9、本次采购项目用款中标金额:填写本次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必须与采购合同金额一致。
10、已对本采购项目累计拨款金额:填写该采购项目自立项以来,财政部门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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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的、已达账的各种财政性采购资金的总数。
11、供应商(全称):填写接受本次采购资金拨付的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名称需与采购人签定的采购合同或协议上记载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12、银行账号:填写接受本次采购资金拨付的供应商开户银行的账号,具体要求与13点相同。
13、开户银行(全称):填写接受本次采购资金拨付的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该名称必须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定的采购合同或协议上记载的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相一致(合同或协议没有注明的,需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出具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开户银行名称如与所签合同条款的开户银行名称不一致的,采购人需提供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修改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14、预算资金科目编码:按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填写。
15、预算资金科目名称:填写本次申请拨付预算资金支出科目名称。
16、预算资金金额:填写本次申请拨付预算资金的金额。
17、预算外资金支出科目名称:填写本次申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支出科目名称。如行政事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支出、其他支出。
18、预算外资金金额:填写本次申请拨付预算外资金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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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本次申请用款金额(合计):即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两项的合计数。
20、财政核定金额:由财政局资金支付管理部门填写。
21、申请支付单位:由采购人负责人加具意见并盖章。
22、国库支付中心意见:由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后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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