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米克尔古丽·艾合买提 出生年月 1979.12.19 工作单位及职务 性别 女 民族 维吾尔 群众 文化程度 本科 政治面貌 鄯善县中心小学教师 主要事迹
米克尔古丽·艾合买提自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就历任多届班主任工作。她不管是对班主任的工作还是日常教学,都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做出了不懈努力,鄯善县中心小学的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政治坚定,旗帜鲜明,全力维护民族团结
作为一名教师,米克尔古丽·艾合买提同志非常注重个人的品德修养,遵纪守法,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气,识大体,顾大局。能够时时处处自觉遵守党的民族政策,关心和团结各民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能够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反对一切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果断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祖国统一。
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主要威胁来自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对于这一点,米克尔古丽·艾合买提老师深信不疑。在长期的工作环境中,她在思想深处,从来就跟汉族老师和同学相处的非常好。自调入鄯善县中心小学以来,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要学校组织的话,2013年我县鲁克沁“6.26”事件刚一发生,除了按时参加学校的值班工作,还定期去学生家里做家访,每个月按时去“入户交友”活动,在第一次入户之前,就已经到大队部详细了解交友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为他们精心准备礼物。进村入户以后,她就倾听他们的家长里情况,了解入户对象家中确实存在的困难,并且认真记录,通过深入细致的询问,发现入户对象对当前子女就学、看病就医报销等政策不了解,她就耐心的宣传各项优惠政策,比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子女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内初内高班政策,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等。入户结束后,将记录的信息反馈学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在农忙时节,她利用周末休息的时间帮助农户干农活。
在学校里,她和王佳、李辉蓉老师交了朋友,跟她们一起去家访,一起吃饭,遇到问题一起解决。在家她家邻居袁胜伟同学上一年级的汉族学生,他父母工作比较忙,所以上学和放学很多次她把袁胜伟同学带上,有一次袁胜伟的父母都不在家,他回来打不开门,米克尔古丽老师把他带回家,让他吃饭,给他父母打电话,袁胜伟的妈妈很感激对其他令居说,“米克尔古丽老师真好,每次单位忙的时候把娃娃交给她,我就放心了。”邻居们都很赞扬她。为了做好班对于学生和家长的工作,她又深入学生家庭讲解县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做好“团结是福、动乱是祸”的宣传工作。她总是时刻提醒自己要听党的话,坚决跟党走,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尊纪守法,关心群众,依靠群众,尽自己的一切所能做好各民族的团结工作。
二、紧密团结各族群众,构建和谐校园
米克尔古丽·艾合买提老师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非常注意民族团结,能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实践中注重把民族政策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教学工作之中,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去年,她带的四年级(2)班的同学和四年级(5)班的同学在她的带领下交朋友,实行班里每位小朋友都有汉族朋友,她自己也和朱霞老师做朋友,向她学习如何处理班里发生的问题。在学校安排的“结对子”活动中跟代晓丽,齐永红老师一起备课,一起上课,一起改作业,2013年县教育局安排的数学课教学比赛时,她在代晓丽老师的认真指导下取得了全县第二名,收到各位汉族老师的好评,和校领导的表扬。身处在一个多民族的环境中,她深知民族之间的团结是各项工作能够得以顺利开展的必要保证。因此,她在加强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民族团结条例法规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反对一切破坏安定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思想和行为。提高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在她的提议下,师生参与各项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热情极高。
三、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米克尔古丽·艾合买提老师这学期担一年级(3),(4)班的数学课。在教学上,不停地跟学校的骨干教师代晓丽,齐永红老师学习,听他们的课,还让他们听自己的课,遇到的问题请教他们,还其他汉族老师交了朋友教他们说维语,在学校的双语教学上付出了贡献,实现了“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的道理,不管是备课,上课,还是改作业上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对领导安排的任务总能认真完成。对工作力求完美的态度得到了领导的一致肯定和同事们的赞扬。由于工作努力,她先后被学校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的称号
米克尔古丽·艾合买提就是这样一位注重团结,爱岗敬业,把心给了党、给了国家、给了全县各族群众的默默奉献的好教师、好干部,为鄯善县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为鄯善县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榜样。
2010年11月在首届小学生数学创新思维能力竞赛中被评为“一等奖辅导员”称号。 奖励情况 2011年在我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称号。 2012年在我校被评为“优秀教师”称号。 2012年3月在县教育局汉语课教学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2012年11月在县教育局安排的数学课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2013年在我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称号。 2013年在自治区中小学各科教学评选中写的论文获得了“二等奖” 2014年在我校被评为“先进个人”称号。 本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民宗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地 区 民 宗 委 意盖 章 地 区 教 育 局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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