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及“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做到层层分工,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其责,使各级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部门、车间、仓库人员按本制度行使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章 公司总安全责任人安全职责
第二条 公司总安全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兼任,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直接领导本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健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 认真执行和督促各部门、车间、仓库履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 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研究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开展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第五条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制订措施,并确保按期实现。
第六条 检查并考核所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七条 发生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拟订改进措施,防火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第九条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组织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三章 公司副总安全责任人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负总安全责任人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和生产部主管兼任,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公司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管工作。
第十三条 组织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事故隐患进行跟进整改,协助各部门、车间、仓库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作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 会同人事行政,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第十七条 会同各车间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第十八条 对各类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违纪行为。遇有危及
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第十九条 负责公司各车间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第二十条 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组织各车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二十一条 贯彻执行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符要求的各类装置进入生产装置。
第二十二条 负责检查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生的隐患,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第二十三条 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 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第二十五条 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 各部门主管、车间主管、仓库管理安全职责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车间主管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安全防火责
任人,对本部门、车间、仓库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十七条 保证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本部门、车间仓库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八条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车间、仓库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九条 负有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第三十条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考核,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用具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第三十一条 对本部门、车间、仓库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 车间设备及维修员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 负责本车间设备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负责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安全规程、标准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在制定有关设备的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 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改进,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整改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第三十五条 负责对车间范围内员工所用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管理。
第三十六条 负责落实车间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七条 在制定有关设备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在内。
第三十八条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安全用具。
第三十九条 发生设备和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向生产管理办安全领导组反映,参与设备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第四十条 负责装置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章 车间生产班(组)长安全职责
第四十一条 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第四十二条 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装夹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三条 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搞好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报废物料的合理堆放和工作岗位的整洁。
第四十四条 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并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 发生事故时,立即进行抢救,保护好现场,并报告车间主管。
第七章 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第四十六条 认真学习和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作业,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四十七条 专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工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严禁超越职责范围去调校机台、调整各类参数,严禁串岗、跑岗。
第四十八条 在现场生产操作过程中发现机台有异响并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停止迅速向班组长、安全员或主管如实报告。
第四十九条 上岗时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辅助工具、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在有“病”机台工作,对他人的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对车间管理人员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如实向上级举报。
第五十一条 做好现场物料的定置、定量、分类堆放,做好产品标记,保持现场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安全责任制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XXXX有限公司
签发人: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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