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C区绿化景观工程商务条款
(总价包干模式)
说 明
注意!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使用以下内容的前提条件: 1、绿化景观工程发包范围清楚。绿化景观工程与室外配套工程的界面划分清晰,绿化景观工程与房建总包人、专业分包人(如水磨石等)的界面划分清晰。
2、景观绿化工程正式设计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已经城市公司、集团各部门、总裁室确认。
商 务 条 款
0、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总价包括:中标人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同时确保绿化成活期养护一年后,乔木的成活率达到100% ,其它绿化苗木的成活率不低于95% ,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按照《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执行2007年《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2004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2009费用定额》的规则和项目指引,投标人 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指明的招标范围,自行计算工程量及苗木清单,根据投标人企业自身技术、装备、经济实力,自主报包干总价。
2、工程量及苗木清单的编制:由投标人按施工图、按招标范围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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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其中,措施项目清单由投标人结合自身装备水平自行考虑。工程量及苗木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其功能是列出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准确性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投标人经过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计算,并认真复核工程量后,根据投标单位自身的技术实力、经济实力编制投标综合单价,并填报投标总报价。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报价款的项目,其费用将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的价款中。 3、 一旦投标单位提交的针对工程量清单所作出的报价被招标单位接纳且中标后,该中标单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综合单价即被视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将作为计算变更增、减价款及竣工结算的依据。同时它亦是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平衡性进行评估的依据。 4、招标单位特别提示各投标单位: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苗木、措施项目的漏算、少算,对招标范围内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清单综合报价的漏报、低报,招标单位均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的价款中或投标人主动让利。
5、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报价方式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充分对照图纸、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各种困难因素及施工期间各类建材、苗木、人工、政策性变化等的市场风险,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体现,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投标人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力理性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
6、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零工结算标准为:65元/工日。 7、本工程不创省、市文明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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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价时按项包干,并包含在总价内,竣工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 8、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保护费、赶工措施费等,投标人在报价时按项包干,并包含在总价内,竣工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
9、工程变更增减、及签证的结算办法:
9.1发包人原因变更设计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时,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
9.1.1.当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进行结算。并按成交价/投标报价的同比例进行让利。
9.1.2.当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即工程分部的工艺及耗用人工、辅材、机械都相同于已有的工程分部,只是主材变更的,则调整主材价格差价,并按成交价/投标报价的同比例进行让利。 9.1.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人工单价按苏建价2010【494】文件执行。材料单价如在投标报价书中有可适用价格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书;如果投标报价书内没有可适用的,则按市场价水平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工程类别按三类。按照2007年《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及相应《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编制,变更及签证部分不再计取措施费用(模板、脚手架费用除外),变更造价执行优惠率 %(由投标人填写)。此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方审核,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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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当单体工程投标报价书的相同项目(具有同一工作内容)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综合单价时,须按以下原则进行结算: 9.1.4.1.该项属增加工程量的,按综合单价金额最低的报价进行结算;
9.1.4.2.该项属减少工程量的,按综合单价金额最高的报价进行结算。
9.1.5.当发生设计变更时,如发包人发现在承包人原投标报价中有明显高出同时期市场价格时,发包人有权不按此报价部分结算,而按双方确认的市场平均价格计算。
10.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规费、税金,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11、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费用:已包括在总价内,由投标人承担。 12、绿化成活养护期:景观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后1年。
13、竣工验收合格后,绿化工程成活养护期用水、用电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4、绿化成活率要求:在成活率养护期间,若发生非发包方原因,造成的苗木死亡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苗木更换的全部费用。在成活率养护期截止后,乔木的成活率应达到100% ,其它绿化苗木的成活率不低于95% 。 15、甲供材:无。
16、本工程按上述约定,由投标人自主填报招标范围内包干总价为: (人民币): 元 17、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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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金额=合同包干总价 + 变更、签证结算价。 竣工结算时只对变更、签证部分进行审核。
结算审核时间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完整结算资料及决算书后自行审核或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决算应力求准确,严禁高估冒算,竣工结算审核费中的基本费用和核减5%内部分的审核费由发包人支付。出现核增,或者核减超过5%时,审核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的部分由发包人先行垫付,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回。
集团成本管理部 20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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